《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》卷第四:「此中,眼耳通肉、天攝;鼻舌身三,無天唯肉。修果名天,餘生名肉。天唯長養,肉通異熟及長養二。欲天之眼,唯肉非天,非修果故。
有異論師言:說一切有部身在下地,起天身通,說有餘根,有十事故。此亦不然,欲有餘根定成十事,不說起天眼定成色身根,又違《發智》、《婆沙》所說。恐文煩廣,故略應止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