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述記》破言:「此有二量:且以一根望非所得一切境界,應亦得之。以體無別故。如自所對境。境望於根,亦有是責。然《佛性論》,亦有此難。」
《佛性論》卷一云︰汝聲與耳為一?為異?若汝說聲是所聞,與耳異者,以所聞故,與自性亦異。若說聲與耳不異者,何故不說聲能聞耳?
《了義燈》卷四說佛法五根雖俱四大造淨色為體,但「各自種生,四大疏造,不同於彼皆三德成。」
此中所言雖破數論宗,然現今學習佛法者亦有執此見者,如執「一根應得一切境,或應一境,一切根所得。」雖此句為破數論所執、然亦可反證現今學者認為見性以 一切根皆能見之理,其實彼等所執根見性者,但見識所變現相、即是識所變現相,即是有為法,只不過此有為法比量自身種種身心較為細微。
《了義燈》說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五根為四大所造淨色為體、為各別自種子而生,地、水、火、風四大疏造,不同於數論宗所執一切皆三德所成。
數論所執三德者何?《述記》說:「三德者:梵云薩埵,此云有情。亦言勇健。今取勇義。梵云剌闍,此名為微。牛毛塵等,皆名剌闍,亦名塵坌,今取塵義。梵云 答摩,此名為闇,鈍闇之闇。三德應名勇、塵、闇也。若傍義翻;舊名染、粗、黑。今云黃、赤、黑。舊名喜、懮、闇,今名貪、瞋、癡。舊名樂、苦、癡,今言 樂、苦、捨。」
所以《述記》又說:「此顯無別,不成所由,違現量過。」即知諸根各有其自性、雖依他起,然眼根與耳根功能皆不同,所緣不同故,眼能見色、耳能聞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