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76《唯識對法》(六)台灣 王穆提 著

一般之行者作意修學增上定學,有的是從「觀」門入手、有的是從「止」門入手、有的為二者兼修,然「觀」者若無建立於「止」上,則徒勞無功,有情皆能散觀一切所緣事物故,以是故,大多修持瑜伽之行者(非印度教之「瑜珈」),皆於所緣境中,首須諦觀一境作為所緣而修止,如念佛法門、四念住之身、受、心、法念住法門,乃至不淨觀、法身觀皆是如此。

276《唯識對法》(六)台灣 王穆提 著

 

初修止者,雖有雜念,然亦有一相續作意之念心所延續不斷,方可修成,並非執意壓制自心之虛妄想念,此中需恆時修持者方知,另外,如佛教裡頭三轉法輪之法相唯識學之根本大論---《瑜伽師地論》所言:「云何名觀?謂於內外諸大種色、及所餘蘊,正抉擇慧;說名為觀。」能對於諸法生起抉擇慧之正受觀察時,方可名為「觀」,如同上言,一般凡夫有情但為雜觀、散觀而已,如詩人、作家之觀察世間諸相後,於八識心王之五遍行心所有法之一的「想心所」之功能,即所謂有情在諸類名相、語句、文義以熏習為其所緣,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,再依心所而起,與八識心王俱轉相應,而取相為其所攝法體,進而發言議為業, 方能取相後,進而生起對於諸法之思維觀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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