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成唯識論述記論議》卷第二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- 問:云何極微無方分,見觸應無差?

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二本
 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 
 

 
問:餘乘所執離識實有色等諸法,如何非有?
 
答曰:即總問也。大乘之餘,即小乘也。若言異識,大乘亦成,色異心故。今言「離識」,簡違宗過。
 
彼所執色、不相應行及諸無為,理非有故。
 
心、心所等,稍同大乘,故且未破。
 

文章索引

 
問:云何極微無方分,見觸應無差?
 
答:又若見、觸壁等物時,唯得此邊,不得彼分。既和合物即諸極微,故此極微必有方分。
 
若執極微都無方分,眼見壁等,及手觸時,唯得所見、觸之此邊,不得所不見、觸之彼分。此和合物即諸極微,極微無方分,見、觸此邊之時,應亦得於彼分,此即彼故,彼如於此,為量同前。麤色方分既即極微,故知極微定有方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