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二本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問:餘乘所執離識實有色等諸法,如何非有?
答曰:即總問也。大乘之餘,即小乘也。若言異識,大乘亦成,色異心故。今言「離識」,簡違宗過。
彼所執色、不相應行及諸無為,理非有故。
心、心所等,稍同大乘,故且未破。
問:外人言復如何知異色、心等,有實命根?
答曰:契經說故。如契經說壽、煖、識三,應知命根說名為壽。
薩婆多師等,引經為證,即諸論云「壽煖及與識,三法捨身時」頌。應知命根,說名為壽。命根解釋雖多,正義唯在於此。「命」,謂色、心不斷,是命之根。或命者,「第八識」,以情為命也。
此經不說異色、心等有實壽體,為證不成。
此論主責。非說異色等有實體故,非證實有。
又先已成色不離識,應此離識無別命根。
此即第一、離識無別難。汝說命根非離於識實有,壽、煖及識三法攝故,如煖。煖是色法,前破色中,說不離識,故今為喻,不爾,喻中所立不成。此中,「色不離識」言,即通總別:總取一切色為喻,亦得;別取煖為喻,亦得。故不別言煖,恐失總故。
又若命根異識實有,應如受等,非實命根。
此中,第二、如受非根難。
量云︰汝所言命根非實命根,許異識實有故,如受、想等。
自命根假,無違宗失。
薩婆多師以命能持身,唯業能持命。
如經部等無命根者,不然,即入無心定,無物持身,及無色界生,起不同分心、「無漏」心等,便非彼趣,無假命根所依等故。
薩婆多以命能持故,即無前過者,今立量云︰又汝命根不能持身,以非心故,如色。
以眾同分前已破故,無不定過。
又不爾者,并取同分及命根皆不能持,和合名宗。
又入無心定時,既令無心,如何有命?
量云︰汝入無心定等時,應無實命根。此中「等」言,等取無想異熟,彼睡眠、悶絕二位並有心故,但等一也。以無心故,如死屍等,或樹木等。
故知無心定等中,定識不離故,是有情數。
有情數為比量,如下文可知。
又命根須何法持?即言是業。若爾,此業足持果法,何假命根?
量云︰除命根外餘異熟法,應實命根不能持之,唯業能持,宗也;業所招故,因;如汝命根,喻。
若言以煖、識間斷故不然者,更立量云︰汝命根不能持身,以非心故,如色等。
又對經部師,眼等不能持種,入無色時捨故。「阿賴耶」識入無心時不捨,能持種等,不可為例。
若爾,如何經說三法?
下文第三、假為他詰難。於中有六。
外人云︰若言壽體即識性故,經言三法,三法者何?
義別說三,如四正斷。
此論主答。但是一識,義別說三,謂「阿賴耶」識「相分」色法,身根所得,名煖;此識之種,名壽,以能持識故;現行識是識。故言三法,義別說之,非謂別有體性。是則身捨煖時,有餘二不捨,如無色界生。餘二捨時,煖必隨捨,故言三法捨身時等。然今此三,約義別說,但是一體,如四正斷。四正斷約已生、未生善惡二法,義別說四,體但是一精進數也。
住無心位,壽、煖應無。
此外人云。若壽、煖體即是識者,入無心位,識已捨故,壽、煖應無。
豈不經說識不離身?
此論主答。識不離身,明亦有餘二,非我宗中許無心定而無有識。
既爾,如何名無心位?
此外人問。
彼滅轉識,非「阿賴耶」。
此論主答。言「無心」者,彼滅或六或七轉識,非「阿賴耶」。此恒有故,所以有煖、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