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二本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問:餘乘所執離識實有色等諸法,如何非有?
答曰:即總問也。大乘之餘,即小乘也。若言異識,大乘亦成,色異心故。今言「離識」,簡違宗過。
彼所執色、不相應行及諸無為,理非有故。
心、心所等,稍同大乘,故且未破。
問:依何分位,假立三種成就?
答:然依有情,可成諸法分位,假立三種成就:
申正義,有二︰初明得,後明非得也。
然外非情、他身、過、未,皆非可成。然以輪王成七寶故,亦許。大乘於他、非情許建立得,可有受用者許成就故。准下第二,成他根、不成,以為二說。此言「可成」,謂五種姓;互所無者,名不可成。即自身中所有「種子」及現行中可受用者他身、非情,名可成法。依此等上,立成就、得。然今大乘都無文解得、成就別,准理及教,實體無別。如《瑜伽論》五十二說:「云何得獲成就?謂若略說,生緣攝受增盛之因,說名為得。」彼復說言「當知此得略有三種:一、「種子」成就」等。故得、成就,二無差別。
一、「種子」成就;
二、自在成就;
三、現行成就。
五十二說:「若所有染汙法、諸無記法、生得善法,不由功用而現行者,染法未為奢摩他伏,無記未為聖道永害,生得未為邪見損伏,如是名為「種子」成就。」此等未損,行與不行,皆名成就。故《瑜伽》言:「於引發緣勢力自在,假立為得。」即是一切見修煩惱、三無記法任運起者及生得善所有「種子」,皆此成就。從無始來,此等「種子」數修習故。
然五十六、《對法》第五說「種子」成,如生欲界,未離欲染,此諸煩惱及隨煩惱,名為成就;若離此地欲,亦名不成就。彼依有體及與損害能生現行作用力故,名成不成就。《瑜伽》唯約未為損伏能生用,說無不成就,亦不相違。《對法論》等不說任運一分無記是「種子」成,生得善中,文亦略也。然准彼論自在成就,言一分無記,其「種子」成就理亦攝餘一分無記。其生得善,與《瑜伽》同。然准《對法》,亦應如彼煩惱理,說通成不成。以在他界,不起他界生得善故,唯說成就,同於《瑜伽》。以《瑜伽》中但依染法能生用說,其能治道說奢摩他,不說「無漏」道。以《對法》中通說染體及用未滅,名為成就,通「無漏」道,名為能治。《對法》文盡,《瑜伽》少分,故知二論各據一義。
此種成就,唯取「種子」,如《瑜伽》說。《對法論》中但約染法有體無體,有用無用,名成不成。生得有用,名為成就,亦不說現行名「種子」成就。今依《對法》,依體用有名成,約體用無名不成者,且依用說。如欲界染法為奢摩他伏,第七識中一向成,六識中名成不成。六識之中,見道一向成,修道名成不成。修道中,我見等不伏名成,貪嗔等伏名不成。已伏者作用無,名不成,未伏作用有,名成。若「無漏」道,依染種體,名成不成,義亦有別。離欲界染見道門者,一向不成,已斷故,修道通成不成。修道中,第七識一向成,金剛心方斷故,六識一向不成,此依我見等離欲斷說。不爾,即通成及不成。
其無記法,若有聖道望斷縛,名成不成,亦得望體,成佛名不成,不爾名成。若生得善法,有依用名成不成︰未為邪見伏,生在此地名成;若邪見伏,不生之地名不成。若依體說,若已成佛名不成,已捨故;若未成佛,恒名成。《對法》中,染法有體及用,名成不成,說有「無漏」對治道故。《瑜伽》唯有作用,名成不成,以增盛「種子」方名得故。無記、生得善,唯《瑜伽》有,約損用名成不成。無記體者,應互相准作成不成。
「自在成就」者,《瑜伽論》說:「若加行所生善法及一分無記增盛「種子」,名自在成。」由加行力,方得自在,又成此時,名自在者,故說此等,名自在成。《對法論》說,加行善法,謂世、出世一切功德;一分無記,謂工巧處、變化心等。等言為顯攝威儀心極串習者,唯除生得無記之法。若准《對法》,染汙等法,說其加行善等,若體若用,亦有成不成者。如斷善根,用不成;成佛之時,體不成,有漏者已捨故。無記亦有用成及不成,離縛等故;若望成佛,亦有體不成者。其「無漏」種亦爾,用有成不成,謂得勝捨劣及退失現法樂住等名不成,已生現行者名成;有未起「無漏」現行位名不成,後起現位名成。其體亦有成不成:無種姓名不成,有者名成;有三乘決定所有姓名成,互所無名不成。
「現行成就」者,《對法》等說,諸蘊、處、界,若善、不善、無記現行,名現行成就;種若斷損,現行亦不成就。現起時必名成,不起位名不成。
前二唯種,此唯現行。三種成就皆通有漏,若「無漏」法,唯後二種。若大乘位,伏斷有異,如《樞要》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