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成唯識論述記論議》卷第二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- 問:且身表色若是實有,以何為性?

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二本
 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 
 

 
問:餘乘所執離識實有色等諸法,如何非有?
 
答曰:即總問也。大乘之餘,即小乘也。若言異識,大乘亦成,色異心故。今言「離識」,簡違宗過。
 
彼所執色、不相應行及諸無為,理非有故。
 
心、心所等,稍同大乘,故且未破。
 

文章索引

 
問:且身表色若是實有,以何為性?
 
答曰:於中有二︰一、破表;二、例破無表。
 
初中有二︰先破身,後破語。
 
先中復二︰初破外計,次申正義。
 
破外計中有二︰
 
第一、總問諸部。言「身」者,積聚義。謂諸根、大造色,和合差別為體,積聚多色,以成身故。或依止義,為眾多法所依止故。此義雖通,然唯身根別得總名。「表」,謂表示。色處表色,以表依身,故名身表。依身之表,依士釋也,此唯假業。若思,實身業,動身之業,能動身故。《成業論》中廣釋諸部業體,不能煩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