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二本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問:餘乘所執離識實有色等諸法,如何非有?
答曰:即總問也。大乘之餘,即小乘也。若言異識,大乘亦成,色異心故。今言「離識」,簡違宗過。
彼所執色、不相應行及諸無為,理非有故。
心、心所等,稍同大乘,故且未破。
問︰既無極微,大乘識等,緣色等時,如何緣也?
答:然識變時,隨量大小,頓現一相,非別變作眾多極微,合成一物。
自下第二、顯色頓變非積小義。自申正義,述能成、所成、根、塵等義,隨其「相分」形量大小,其「能變識」頓現此相,非別變作眾多極微,如薩婆多,從小至大,合成一物。
如《瑜伽》第三及五十四、《顯揚》第五、第十六、第十八,皆廣解之。
此中意說:
順世、衛世極微本是常法,所生子微與因量等,仍名為麤,是無常法,子微聚集,與量德合,方成大量。
薩婆多微,隨何色者,即彼處攝。七極微成微,乃至展轉積小成大,皆是實有。
經部極微,體是實有,積成大物,大物是假,實隨於假,十處所攝。
大乘極微,法處所攝,然是假法。其色處等形量大者,體是實有,折大成小,極微故假。由此識變但隨形量若大若小,不從於小以成大也。所言「一相」,是假一相,形假似一,實非是一,不同衛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