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二本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問:餘乘所執離識實有色等諸法,如何非有?
答曰:即總問也。大乘之餘,即小乘也。若言異識,大乘亦成,色異心故。今言「離識」,簡違宗過。
彼所執色、不相應行及諸無為,理非有故。
心、心所等,稍同大乘,故且未破。
問:云何如色為緣,發生眼識,眼識緣色時,有似色之相?
答:謂能引生似自識者,汝執彼是此所緣緣。
以上總文。謂色、心等,能為引生緣,似自色、心之識者,汝執彼是此所緣緣耶?此即總牒,共許所緣緣義。下欲別破,此對除正量部以外。
夫識緣法,法必有體,能生識故,是緣義,無法即非緣。
識上必有似境之相,是所緣義,若無此相名所緣者,即眼根等應眼識所緣。
若爾,即鏡所照,亦具二義,面等望鏡,應是所緣緣。
此亦不然,此鏡非為能慮託故。
然此大小二乘共許,非唯自宗。其似境之相,即是「行相」,大小乘別。
如色為緣,發生眼識,眼識緣色時,有似色之相,即是「行相」,名似自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