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二本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問:餘乘所執離識實有色等諸法,如何非有?
答曰:即總問也。大乘之餘,即小乘也。若言異識,大乘亦成,色異心故。今言「離識」,簡違宗過。
彼所執色、不相應行及諸無為,理非有故。
心、心所等,稍同大乘,故且未破。
問:云何數論師說五根義?
答曰:數論師:自性生大,大生我執,我執生五唯,即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。此五是我所受用物。受用物時,必有用根,謂十一根,不能自起,必待五大;待五大故,從五唯復生五大;五大生已,方成十一根,是能受用具故。
有說色造火,火成眼;聲造空,空成耳,耳無礙,聲亦無礙;香造地,地成鼻;味造水,水成舌;觸造風,風成皮。心根有二說:一說是肉團,一說非色。非色者不說造,是色者說造。或說唯地造,或說五大皆能造。餘根亦有說五大通能造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