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成唯識論述記論議》卷第二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- 問:云何眼等根,非現量得?

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二本
 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 
 

 
問:餘乘所執離識實有色等諸法,如何非有?
 
答曰:即總問也。大乘之餘,即小乘也。若言異識,大乘亦成,色異心故。今言「離識」,簡違宗過。
 
彼所執色、不相應行及諸無為,理非有故。
 
心、心所等,稍同大乘,故且未破。
 

文章索引

 
問:云何眼等根,非現量得?
 
答:然眼等根,非現量得,以能發識,比知是有,此但功能,非外所造。
 
色等五塵,世間共見,現量所得;眼等五根,非現量得。
 
雖「第八識」緣及如來等緣是現量得,世不共信,餘散心中無現量得,以但能有發識之用,比知是有
 
此非他心及凡六識現量所得,唯除如來。
 
如來,小乘計亦為現量得,非世共許,故不為證。
 
此但有功能,非是心外別有大種所造之色。
 
此「功能」言,即是發生五識作用,觀用知體,如觀生芽用,比知體是有。
 
《觀所緣論》亦作是言︰「識上色功能,名五根應理。」以用比知體性是有,由此說根唯是「種子」。
 
《二十頌》云︰「識從自種生,似境相而轉。」《觀所緣論》不言現色,言功能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