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二本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問:餘乘所執離識實有色等諸法,如何非有?
答曰:即總問也。大乘之餘,即小乘也。若言異識,大乘亦成,色異心故。今言「離識」,簡違宗過。
彼所執色、不相應行及諸無為,理非有故。
心、心所等,稍同大乘,故且未破。
問:云何極微無中表,微聚應不異?
答:或相涉入,應不成麤,由此極微,定有方分。
若無所擬東西等方,所有極微應相涉入,合為一體,便不成麤。
《二十頌》云︰「極微與六合,一應成六分;若與六同處,聚應如極微。」初半是前,後半是此。
由此極微定有方分,故《俱舍》云:「觸與不觸,皆應有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