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三本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問:云何種子義?
答:然「種子」義略有六種:
十義廣「種子」中,自下第八、具義多小。種有六義,遮餘非種。於中有三︰初總標六義,次隨六別釋,後總結簡餘非實「種子」。此即初也。
《瑜伽》第五說有七「種子」,今此言六,故云「略」也。
法有五聚,第一遮無為,第三遮心、心所等,即簡別盡。然簡自處,更立餘門。第二遮等,自處分別,更不敘之。
不遮色者,色法外種亦具此六義故,假名「種子」。
問︰為因既通種與有種,何故此言與果俱有?
答曰:依生現果,立「種子」名,不依引生自類名種,故但應說與果俱有。
依生現行果之「種子」,名為俱有,不依引生自類名種。何故爾耶?能熏生故,望異類故,果現起故,相易知故。種望於種,非能熏生,非異類故,非現起故,非易知也。此中不說。故《攝論》第二云,不生現行,名為種類;生現行時,名為「種子」。
勝軍如何釋「非即此剎那」?以彼計執「因果」同世故。云何復釋「無種已生」文?如彼抄會。如《瑜伽論》第五十六、別抄有文,及下第四可披解也。
現行能熏轉識等,應名「種子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