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三本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問:云何種子義?
答:然「種子」義略有六種:
十義廣「種子」中,自下第八、具義多小。種有六義,遮餘非種。於中有三︰初總標六義,次隨六別釋,後總結簡餘非實「種子」。此即初也。
《瑜伽》第五說有七「種子」,今此言六,故云「略」也。
法有五聚,第一遮無為,第三遮心、心所等,即簡別盡。然簡自處,更立餘門。第二遮等,自處分別,更不敘之。
不遮色者,色法外種亦具此六義故,假名「種子」。
問:設有色身,與異地器麤細懸隔,不相依持,此變為彼,亦何所益?
答曰:設縱汝宗如大眾部無色有色身,及身生有色上地,既變無益,麤細懸隔,不相依持,如梵王下,別變為地,此異地身不能受用,故變無用。
然所變土本為色身依持受用,故若於身可有持用,便變為彼。
變本為身,身不能用,變之無益,故若於身可有持用,便變為彼。
由是設生他方自地,彼識亦得變為此土。
下述正義。同現居身,他三千界所依之處,說名當地。彼當地一切有情皆能變之,非唯是一三千界變,亦非異地當生者變。欲界欲界同,及至上亦爾。
故器世界將壞初成,雖無有情,而亦現有。
由自地變,無過失故,器世壞、成,而亦現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