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成唯識論述記論議》卷第三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- 問︰如諸佛及因五、八識等,唯現量者,應但三分,「見分」即得為三果故。

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三本
 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 
 

 
問:云何種子義?
 
答:然「種子」義略有六種:
 
十義廣「種子」中,自下第八、具義多小。種有六義,遮餘非種。於中有三︰初總標六義,次隨六別釋,後總結簡餘非實「種子」。此即初也。
 
《瑜伽》第五說有七「種子」,今此言六,故云「略」也。
 
法有五聚,第一遮無為,第三遮心、心所等,即簡別盡。然簡自處,更立餘門。第二遮等,自處分別,更不敘之。
 
不遮色者,色法外種亦具此六義故,假名「種子」。

文章索引

 
問︰如諸佛及因五、八識等,唯現量者,應但三分,「見分」即得為三果故。
 
答︰此不然,外、內定故。「見分」緣外,用外也,不得復為緣內果故,一心「見分」用,不得通緣內外法故。雖緣「真如」,「真如」非外,以「見分」用外故,亦不得緣。
 
若爾,內心應非外果。此義如量,義准可知。
 
如是四分,或攝為三,第四攝入自證分故;
 
解四分中,自下第四、解立一分。先以義攝,次引頌成,後總指例。如《集量》頌,或攝為三。果體一故,攝四入三。
 
或攝為二,後三俱是能緣性故,皆「見分」攝,此言見者,是能緣義;
 
如初所引《厚嚴經》頌,能緣體一,三攝為見。《攝論》唯二,亦攝入見。此言見者,能緣境義,通心、心所,非推求義。推求義者,唯惠能故。
 
或攝為一,體無別故。如《入楞伽》伽他中說:由自心執著,心似外境轉,彼所見非有,是故說唯心。
 
答曰:如第十卷《楞伽經》說。此頌意言︰外境無故,唯有一心。由執著故,似外境轉,定無外境,許有自心,不離心故,總名一識。心所,與心相應;色法,心之所變;「真如」,識之實性;四分,識義用分。此上四類,各一別義,又皆不離識,故並名唯。「無漏」「種子」但具一義,謂不離識,故說名「唯」。
 
舊頌云︰「虛妄取自心,是故心現在,外法無可見,是故說唯心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