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成唯識論述記論議》卷第三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- 問:達無離識所緣境者何?

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三本
 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 
 

 
問:云何種子義?
 
答:然「種子」義略有六種:
 
十義廣「種子」中,自下第八、具義多小。種有六義,遮餘非種。於中有三︰初總標六義,次隨六別釋,後總結簡餘非實「種子」。此即初也。
 
《瑜伽》第五說有七「種子」,今此言六,故云「略」也。
 
法有五聚,第一遮無為,第三遮心、心所等,即簡別盡。然簡自處,更立餘門。第二遮等,自處分別,更不敘之。
 
不遮色者,色法外種亦具此六義故,假名「種子」。

文章索引

 
問:達無離識所緣境者何?
 
答:達無離識所緣境者,則說「相分」是所緣,「見分」名「行相」,
 
是大乘義,則說「相分」是所緣故。由無心外法,以小乘「行相」而為所緣,即是「相分」。彼宗說「相分」非是所緣,是能緣上所緣之相故。彼之「見分」自體事者,大乘名「行相」,能行於相故,所似即「相分」。
 
相、見所依自體名事,即自證分。
 
此二所依自體名事。言「所依」者,是依止義。謂相離見,無別條然各別自體。此二若無一總所依者,相離見應有。是二法故,如心與所,然無別體,但二功能,故應別有一所依體,起二用時,由有此體,故言「相、見自體名事,即自證分」。然小乘人心外有境,即以為所緣。大乘說無,故以彼小乘「行相」為大乘「相分」。大乘心得自緣,別立自體分,即以為事,故以「見分」名「行相」。即小乘事,體是「見分」,不立自證分,無返緣故。大、小二乘所說各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