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三本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問:云何種子義?
答:然「種子」義略有六種:
十義廣「種子」中,自下第八、具義多小。種有六義,遮餘非種。於中有三︰初總標六義,次隨六別釋,後總結簡餘非實「種子」。此即初也。
《瑜伽》第五說有七「種子」,今此言六,故云「略」也。
法有五聚,第一遮無為,第三遮心、心所等,即簡別盡。然簡自處,更立餘門。第二遮等,自處分別,更不敘之。
不遮色者,色法外種亦具此六義故,假名「種子」。
問:若心、心所無所緣相者何?
答:若心、心所無所緣相,應不能緣自所緣境,
自下第二、正破安惠、正量部等。
量言︰如緣青時,若心、心所上無所緣相貌,應不能緣當正起時,自心所緣之境。此立宗也。許無所緣相故,因也。如餘所不緣境,喻也。或如餘人境。
又量︰我餘時緣聲等心,亦應緣今色,許無所緣相故,如今緣自青等之心。餘人亦爾。
或應一一能緣一切,
謂除所緣色,外諸餘法亦應為此緣色心緣,無所緣相故,如現自所緣色。他人亦爾。
自境如餘,餘如自故。
或自境如餘,境亦不緣;或餘境如自,境亦應緣。即此二喻,各通前量。或論中二量次第配之,初屬上,後屬下。
此義意言︰緣此自境時,心上必有帶境之相,如鏡面上似面相生,方名所緣。不爾,便有如前說過。除正量等外,所餘部共大乘同。而「真如」無似境之相,如下所緣緣中自會。此破所緣無訖。
次破無能緣見。然《佛地論》第三「四智三諍」但論「相分」有、無,不論「見分」,即與此別。下第九中,自當解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