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成唯識論述記論議》卷第三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- 問︰若爾,如何「本有」同念得生新熏?體相違故。

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三本
 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 
 

 
問:云何種子義?
 
答:然「種子」義略有六種:
 
十義廣「種子」中,自下第八、具義多小。種有六義,遮餘非種。於中有三︰初總標六義,次隨六別釋,後總結簡餘非實「種子」。此即初也。
 
《瑜伽》第五說有七「種子」,今此言六,故云「略」也。
 
法有五聚,第一遮無為,第三遮心、心所等,即簡別盡。然簡自處,更立餘門。第二遮等,自處分別,更不敘之。
 
不遮色者,色法外種亦具此六義故,假名「種子」。

文章索引

 
問︰若爾,如何「本有」同念得生新熏?體相違故。
 
答:此不同時。如世第一法「無漏」緣增,「本有種子」牽生後念,任運自類法爾之種,復能為因,生於後念一新熏種。本、新二種,緣力既齊,同生一現,故無同念種生種失。
 
此亦難解。
 
若「本有」種更生「種子」,便一念中有四法也,謂:
 
一、「本有」;
 
二、「本有」所生;
 
三、新現行所熏;
 
四、是現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