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三本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問:云何種子義?
答:然「種子」義略有六種:
十義廣「種子」中,自下第八、具義多小。種有六義,遮餘非種。於中有三︰初總標六義,次隨六別釋,後總結簡餘非實「種子」。此即初也。
《瑜伽》第五說有七「種子」,今此言六,故云「略」也。
法有五聚,第一遮無為,第三遮心、心所等,即簡別盡。然簡自處,更立餘門。第二遮等,自處分別,更不敘之。
不遮色者,色法外種亦具此六義故,假名「種子」。
問:行相有何二種?
答:然「行相」有二︰
一者、「見分」,如此文說。即一切識等,皆有此「行相」,於所緣上定有。
二者、影像「相分」名為「行相」,其一切識或有或無,所緣不定故。如此論下所緣緣中出二所緣緣體。又《瑜伽》等說「同一所緣」是也。今此且約諸識定有者說,或與小乘別體者說。以影像相為「行相」者,小乘同故。然唯初解,無第二者,第八俱時五心所法如何可說同一所緣,不同一「行相」?故須二解。以影像相為「行相」者,出《集量》文。
然有漏識自體生時,皆似所緣、能緣相現,
大段第二、明四分義。即分為四︰初、立二分。於中有二︰初立二分,後引教成。立二分中:初申自義,後方破他。此出自義。謂安惠等古大乘師多說唯有識自證分,「無相」、「見分」。護法出已,說見、相有。依《集量論》等,方顯發之,故先敘宗。
「自體生時」者,識自體也。「皆似所緣、能緣相現」者,依他二分,似遍計所執情計二分現也。「似能緣相」者,大乘「見分」收,當小乘事攝,似彼「行相」取所緣故,名似能緣。「似所緣相」者,大乘「相分」收,當小乘「行相」,似彼所緣心外「相分」,為「見分」所緣故,名似所緣相。是心外法,此中無故。
彼相應法應知亦爾。
一如於心。今此正義,不同安惠及小乘中正量部等,無所緣相,得名為緣;不同薩婆多等,許有「行相」,但取心外所緣,無心、心所自能緣故。
似所緣相,說名「相分」;似能緣相,說名「見分」。
此說能似攝於見、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