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三本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問:云何種子義?
答:然「種子」義略有六種:
十義廣「種子」中,自下第八、具義多小。種有六義,遮餘非種。於中有三︰初總標六義,次隨六別釋,後總結簡餘非實「種子」。此即初也。
《瑜伽》第五說有七「種子」,今此言六,故云「略」也。
法有五聚,第一遮無為,第三遮心、心所等,即簡別盡。然簡自處,更立餘門。第二遮等,自處分別,更不敘之。
不遮色者,色法外種亦具此六義故,假名「種子」。
問︰既唯緣此,更無餘者,何故十卷《楞伽》說云,阿黎耶識緣名及相,猶如毛輪?
答︰名體即聲,聲是能詮,說緣其名,意說緣聲,如言緣相,意在根等。不爾,心等相應是彼所緣。又相者,即色蘊,有相顯故。名,謂非色四蘊。第八緣初相現行及種,但緣名種,不緣現行,亦名緣名。
又解︰相者,即執受、處,俱名為相。相即「相分」,「見分」所取。名者,四蘊,即心、心所法,自證分緣,許自緣故。又相者,即器、有根身,現可知故;其諸「種子」,總名為名,相難可知,唯以名顯,故名為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