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三本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問:云何種子義?
答:然「種子」義略有六種:
十義廣「種子」中,自下第八、具義多小。種有六義,遮餘非種。於中有三︰初總標六義,次隨六別釋,後總結簡餘非實「種子」。此即初也。
《瑜伽》第五說有七「種子」,今此言六,故云「略」也。
法有五聚,第一遮無為,第三遮心、心所等,即簡別盡。然簡自處,更立餘門。第二遮等,自處分別,更不敘之。
不遮色者,色法外種亦具此六義故,假名「種子」。
問:此識「行相」、所緣云何?
答曰:十門分別「第八識」中,上已三門︰
第一、出體,識「自相」門;
第二、真假異熟,五果果「相分」別;
第三、諸法因緣,四緣因「相分」別。
自下第四、第五,「行相」、所緣分別。於中有二︰初問次答。此問起也。
然「不可知」,麤細分別,但無別體。或約所緣,或約「行相」,明不可知。故於門中,略而不舉,後別解中,即自疏出,義有別故。
謂不可知執受、處、了。
答中有二︰初舉頌答,後自別解。
論問起中,依義為問,以不可知,無別體故,不為問也。然以唯識轉變次第,先行後境,次略答中,依頌而牒,下解釋中,從後向前,依問而解。所以者何?本頌先後,法相求故,心依境因,方得起故,長行先後,意趣求故,其境要是識所變故。謂本頌中,先不可知之所緣,後不可知之「行相」。明解法相,頌文穩便,故不可知為初,所緣、「行相」隨後。一「不可知」,通境、行故。長行之中,一切諸法,有心有境,「行相」是識之「見分」,故先明「行相」;由心變境,次說所緣;約見及相,而辨細麤;後解不可知義:故有別也。
解「行相」、所緣中有二︰初解所緣、「行相」,後解「不可知」言。初中復二︰先略後廣。略即粗解體義,廣則料簡細解。「了,謂「了別」」下,此為略解。「此中,了者」下,此為廣解。略中有二︰初解行,後解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