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成唯識論述記論議》卷第三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- 問:何等名為能熏四義?

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三本
 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 
 

 
問:云何種子義?
 
答:然「種子」義略有六種:
 
十義廣「種子」中,自下第八、具義多小。種有六義,遮餘非種。於中有三︰初總標六義,次隨六別釋,後總結簡餘非實「種子」。此即初也。
 
《瑜伽》第五說有七「種子」,今此言六,故云「略」也。
 
法有五聚,第一遮無為,第三遮心、心所等,即簡別盡。然簡自處,更立餘門。第二遮等,自處分別,更不敘之。
 
不遮色者,色法外種亦具此六義故,假名「種子」。

文章索引

 
問:何等名為能熏四義?
 
答曰:依前標問。
 
一、有生滅。若法非常,能有作用,生長「習氣」,乃是能熏。
 
即前六義簡無為因,以有作用,故方能熏。猶如「種子」有生滅用,故能生果。
 
此遮無為前後不變,無生長用,故非能熏。
 
此簡法也。
 
二、有勝用。若有生滅,勢力增盛,能引「習氣」,乃是能熏。
 
勝用有二︰
 
一、能緣勢用,即簡諸色為「相分」熏,非能緣熏;
 
二、強盛勝用,謂不任運起,即簡別類異熟心等,有緣慮用,無強盛用,為「相分」熏,非能緣熏。由斯色等,有強盛用,無能緣用;異熟心等,有能緣用,無強盛用;不相應法,二用俱無,皆非能熏。即勝勢用可致「熏習」,如強健人能致功效故。第八俱五心所等,亦非能熏,若為他緣,一切無過。此中總言,意說如此。
 
此遮異熟心、心所等,勢力羸劣,故非能熏。
 
「心所等」者,等彼「相分」,或六識中「異熟生」無記。此舉第八異熟心、心所,等六識中業所引者,非謂一切「異熟生」心、法執等類皆不能熏,唯業所感異熟心等,二種所生,無勝用故;或此法爾皆非能熏,以無用故。
 
三、有增減。若有勝用,可增可減,攝植「習氣」,乃是能熏。
 
第七末那至「無漏」位亦有增減,因中「無漏」為例並然,可致上、中、下「種子」故。要如利根,能斷於善,得果亦疾,餘則不然。或能剛能柔,乃能致果,非餘中物及平等物。
 
此遮佛果圓滿善法,無增無減,故非能熏。彼若能熏,便非圓滿,前後佛果應有勝劣。
 
佛四智品,非能「熏習」。
 
若佛能熏,有何過失?
 
更增新種,便非圓滿,諸佛有勝劣、功德多少故。
 
四、與所熏和合而轉。若與所熏同時同處,不即不離,乃是能熏。
 
要同時、處,方是能熏,如所熏說。
 
此遮他身、剎那前後無和合義,故非能熏。
 
非前後剎那及與他身能熏自識,不和合故。和合,即是相應異名,如生名起。
 
現行生種,若說異時,如何釋此?
 
無性有情,此第七識畢竟無有動轉之時,闕無第三,有增減故,應非能熏。
 
此有二釋︰
 
一云︰此亦不然。無始以來,我執增長,剎那剎那,現種增長,非是不增。如邪見等,雖言一品,亦有異故,四義具足。如無分別智,入見以去,漸漸增長,非謂體大,名為增長,但加明利。此亦如是。從無始來,「行相」轉闇,堅執不捨,故名為增,然極難也。
 
二云︰亦有增減。欲界為麤,乃至非想為細,地繫差別,麤細不同,生下上時,亦有轉動,有增減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