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成唯識論述記論議》卷第三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- 問:內、外種如何熏習?

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三本
 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 
 

 
問:云何種子義?
 
答:然「種子」義略有六種:
 
十義廣「種子」中,自下第八、具義多小。種有六義,遮餘非種。於中有三︰初總標六義,次隨六別釋,後總結簡餘非實「種子」。此即初也。
 
《瑜伽》第五說有七「種子」,今此言六,故云「略」也。
 
法有五聚,第一遮無為,第三遮心、心所等,即簡別盡。然簡自處,更立餘門。第二遮等,自處分別,更不敘之。
 
不遮色者,色法外種亦具此六義故,假名「種子」。

文章索引

 
問:內、外種如何熏習?
 
答:內種必由「熏習」生長,親能生果,是因緣性。
 
內種是因緣,必由「熏習」,方能生果;法爾「種子」,必由熏長,方能生果。故新熏熏生,方能生果,有情法故。
 
外種「熏習」,或有或無,為增上緣,辦所生果,
 
無性《攝大乘》第二卷說︰「如從其炭、牛糞、毛等,如次生巨勝、青蓮根及蒲,非巨勝等與炭等俱生俱滅,互相「熏習」,而從彼生,名無「熏習」。
 
如巨勝等與華等俱生俱滅,由「熏習」故,生香氣等,名有「熏習」。
 
外種不定,內則定熏。
 
故外「種子」既唯現行,為增上緣,辨所生果。
 
必以內種為彼因緣,是共相種所生果故。
 
此顯外種非無因緣,從內共相「種子」生故。如《攝大乘》,自廣分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