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成唯識論述記論議》卷第三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- 問:若爾,如何名有受盡相「種子」、無受盡相「種子」?名言無記種,生果無量無盡,可恒隨轉,善、不善等種,生果有限,如何恒轉?

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三本
 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 
 

 
問:云何種子義?
 
答:然「種子」義略有六種:
 
十義廣「種子」中,自下第八、具義多小。種有六義,遮餘非種。於中有三︰初總標六義,次隨六別釋,後總結簡餘非實「種子」。此即初也。
 
《瑜伽》第五說有七「種子」,今此言六,故云「略」也。
 
法有五聚,第一遮無為,第三遮心、心所等,即簡別盡。然簡自處,更立餘門。第二遮等,自處分別,更不敘之。
 
不遮色者,色法外種亦具此六義故,假名「種子」。

文章索引

 
問:若爾,如何名有受盡相「種子」、無受盡相「種子」?名言無記種,生果無量無盡,可恒隨轉,善、不善等種,生果有限,如何恒轉?
 
答曰︰彼據生果有分限,名有受盡相,非「種子」體未得對治,即滅無餘。又有分「熏習」,名有受盡相。名言「熏習」,名恒隨轉。此等種,唯有自類生果恒隨轉,即是與果不俱有名種,此闕恒與果俱一義。
 
若闕一義,得名「種子」,其第七識闕恒隨轉,應名「種子」。
 
此不應爾。今於此中,正以生滅、恒轉二理顯「種子」義。餘但別遮,非正顯故,其第七識為種不成。又說「種子」具有六義,非顯具六即是「種子」。
 
又此自類亦非「種子」,不與果俱故。無性《攝論》說非「種子」,然名種類。
 
此顯自類至對治位,非得種名。生果之時,可名「種子」,但若生果,必俱時故。
 
若論其體,自類之時,亦名「種子」,非現行故,此但任運牽生後果。
 
若緣具勝,「種子」勢增,有勝與果用起之時,方名「種子」。
 
無性顯此二位差別︰果俱名種,不爾,名為種類。今此約非現行談其體說,總名「種子」,亦不相違。
 
又顯「種子」具斯六義,非說念念皆具六義,故皆名種。
 
然應分別,若具六義,方名「種子」,闕一不成。
 
無性有情第七闕與現果俱,故非是「種子」。
 
若爾,即未生果時,恒隨轉種,應不名種。
 
由此應釋︰對治道起,謂令不生現行等位,如見道中無想定等。據其體有,修道方除,據果不生,種見道斷,以盡已來,無與果俱義。
 
故今言與果俱者,至對治道起已來,有與現行果法俱現和合之義,名為「種子」,非要此念與現和合,方名「種子」。
 
不爾,便於一界不成三界諸「種子」,「種子」成就,義便不成。
 
故知不約剎那而說,約後能有與果俱義,以顯自性。無性所言不生果時名種類者,約畢竟不生當果為論,如見道中無想定等。
 
若恒隨轉,得名「種子」,應善種等,生不善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