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三本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問:云何種子義?
答:然「種子」義略有六種:
十義廣「種子」中,自下第八、具義多小。種有六義,遮餘非種。於中有三︰初總標六義,次隨六別釋,後總結簡餘非實「種子」。此即初也。
《瑜伽》第五說有七「種子」,今此言六,故云「略」也。
法有五聚,第一遮無為,第三遮心、心所等,即簡別盡。然簡自處,更立餘門。第二遮等,自處分別,更不敘之。
不遮色者,色法外種亦具此六義故,假名「種子」。
問:云何不可知?
答:不可知者,謂此「行相」極微細故,難可了知;
謂前頌說「不可知」言,第一、「見分」「行相」難可了知。
或此所緣內執受境亦微細故,外器世間量難測故,名不可知。
此中第二、「相分」難知。「內執受境」,即有漏種及有根身,微細難知;非執受境,外器世界,量大難知。總第二段,如《瑜伽論》五十一說:「於欲界中緣狹小境。」此中謂約身、器為小。色界廣大,亦約身、器。初禪器等小千界故,身大可知。空、識無邊處緣無量執受境,即約「種子」生現行識時,作此行解故。緣此無量行解之種,名緣無量所執受境。無所有處等,准此應知。
既緣種上差別功能,故知亦緣二無心定。
此理不然。
所言緣者,從果為名,非緣此「種子」無量行解。故不緣無心定等,如前已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