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成唯識論述記論議》卷第三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- 問︰若爾,何故心、心所法從第八生?既不能變,不須生故。

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三本
 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 
 

 
問:云何種子義?
 
答:然「種子」義略有六種:
 
十義廣「種子」中,自下第八、具義多小。種有六義,遮餘非種。於中有三︰初總標六義,次隨六別釋,後總結簡餘非實「種子」。此即初也。
 
《瑜伽》第五說有七「種子」,今此言六,故云「略」也。
 
法有五聚,第一遮無為,第三遮心、心所等,即簡別盡。然簡自處,更立餘門。第二遮等,自處分別,更不敘之。
 
不遮色者,色法外種亦具此六義故,假名「種子」。

文章索引

 
問︰若爾,何故心、心所法從第八生?既不能變,不須生故。
 
答:須彼實用,別從此生。
 
須七識等,受用於境,從第八生,非不緣故,即不令起,如「無漏」心,亦從起故。
 
若有實體,第八即緣;無為有體,應第八緣。
 
變無為等,亦無實用。
 
若第八緣實無為者,無為無用,此未證故;若似無為,非實無為,故不變也。論說「等」言,又無為中有「等」字故,亦辨假法不相應行,即前答心及心所法,今解無為,不相應行亦無有過。此解是本,故前問中「何故此識不能變似心、心所等」,既言等者,故取假法及與無為。
 
故異熟識不緣心等。
 
此總結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