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本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問:如是四緣,依十五處義差別故,立為十因。云何此依十五處立?
答:就答緣中有二,上來已辨四種能生分別緣已,自下傍乘辨緣依處建立十因。
此中有三︰
第一、「如是四緣,依十五處」等,顯前四緣依十五處說為十因問起下文;
問:取支者?
答:九、取支,通取一切煩惱。《瑜伽論》說,一切煩惱令生續故,即通見、修所有煩惱令生相續。又下文說,正唯修斷,助潤通見。論文多據四取為體,在家、出家二諍本故。四取以三見及貪為體。《大論》第十及九十三等云,欲取云何?謂欲貪。見取、戒禁取、我語取,即三見故也。諸在家者以欲貪為先而興諍故,諸出家者依三見為先而興諍故。
《瑜伽》上下「四取體」,三文不同︰
一、唯取四取是四取體;
二、緣四取貪為四取體;
三、若能取,若所取,若所為取,皆四取體。
今此合取,所說義別,故無妨難,勘別抄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