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本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問:如是四緣,依十五處義差別故,立為十因。云何此依十五處立?
答:就答緣中有二,上來已辨四種能生分別緣已,自下傍乘辨緣依處建立十因。
此中有三︰
第一、「如是四緣,依十五處」等,顯前四緣依十五處說為十因問起下文;
問:生死相續義?
答:第三復次以十二支解頌。
復次,生死相續,由惑、業、苦。
於中有二︰初汎解惑、業、苦,屬釋論文;後以有支釋惑、業、苦。
初中有三︰初總舉生死由惑、業、苦,次別解惑、業、苦,後指例餘文。
此則初也。
業、惑、苦者,此應第二方解其惑,以隨發業次第而說,故此非倒。
發業潤生煩惱名惑,能感後有諸業名業,業所引生眾苦名苦。
次別解也。
「能感後有諸業名業」,即通一切總報、別報、現、後等業,除無記業及無漏業,皆名為業,能感異熟生故。
惑者,即是發業潤生煩惱。
《對法》第四「一切欲界分別煩惱皆能發業,皆是不善,任運能發惡行者,亦是不善」,即修道我見、邊見及此相應貪、慢、無明,皆非不善。上來數明。
然《緣起經》上卷云︰「若由欲愛造諸福行,彼信為依,乃造斯行。由於生死起定信故,此愛及取由信攝伏,我施設為有覆無記。若法欲界有覆無記,於發諸行,無勝功能。」以此文證,故離我見等俱起法亦有獨頭愛等無記。即緣後有起愛,潤生愛等,或餘本有位起此愛等,亦是不發業者。及除上界無明等發業者外,餘一切不發業惑,餘者皆是此中發業惑攝。餘隨起有覆等,是潤生攝。若助發潤,即通一切。
苦中,即攝三苦、八苦,文易可知。
惑、業、苦種,皆名習氣。
前說現行,此種即現之習氣也。
前二習氣與生死苦為增上緣,助生苦故;第三習氣望生死苦能作因緣,親生苦故。
以三種望果,談其親疏。
今此三中,惑、業二種非異熟性與果異性,但增上緣,助生苦故,但為勢引,非正親生。
若苦種子,與生死苦為正因緣,以能辨體親生苦故。
頌三習氣,如應當知。
惑、苦種子名為二取,業種可知,故言「隨應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