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本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問:如是四緣,依十五處義差別故,立為十因。云何此依十五處立?
答:就答緣中有二,上來已辨四種能生分別緣已,自下傍乘辨緣依處建立十因。
此中有三︰
第一、「如是四緣,依十五處」等,顯前四緣依十五處說為十因問起下文;
問:諸習氣總有三種?
答:復次,生死相續,由諸習氣,然諸習氣總有三種:
第二復次,解頌答問。
於中有三︰
一、總標;
二、別解;
三、指例。
此初也。
今三習氣即《攝論》第三、第四「三種熏習」。
一、名言習氣,謂有為法各別親種。
別解有二︰初別解三,後配屬頌。
但此名言分為二種,攝一切法習氣盡也。
此是三性諸法因緣,彼論但有言說熏習。
名言有二:
一、表義名言,即能詮義音聲差別;
唯第六識能緣其名,能發其名,餘皆不緣,亦不能發。即唯詮義音聲之差別,簡非詮表聲,彼非名故。
「名唯無記」,《瑜伽》七十二「五法」中說故。
聲自性唯無記,然聲有表,是業性攝,以能表思,名為三性,體唯無記。名非業性,故從聲本,說為無記。
然名是聲屈曲差別,唯無記性,不能熏成色、心等種。
然因名故,心隨其名,變似五蘊、三性法等,而熏成種,因名起種,名名言種。
一切熏種皆由心、心所,心、心所熏種有因外緣,有不依外。
不依外者,名顯境名,若依外者,名表義名,以分二別。然名自體不能熏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