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本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問:如是四緣,依十五處義差別故,立為十因。云何此依十五處立?
答:就答緣中有二,上來已辨四種能生分別緣已,自下傍乘辨緣依處建立十因。
此中有三︰
第一、「如是四緣,依十五處」等,顯前四緣依十五處說為十因問起下文;
問︰若爾,何故言「足為因故,有往來業」?
答︰亦是內法,情所待故。因緣芽等法,非情所待,情所待時,非因緣故。前說正義,既所受中以所待為因,芽待於種,亦可此因。
且無記之因,若無記即因,唯有漏無記性,果通漏無漏三性等法。
若果是無記,與無記為因,即因通三性漏無漏,果唯無記。
餘染等,皆准此知。
即依此處立觀待因。
此顯依處,依之立因。
謂觀待此,令彼諸事或生或住,或成或得,此是彼觀待因。
《大論》等意勢,與此同。
此顯觀待因果於四處轉,但除親因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