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本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問:如是四緣,依十五處義差別故,立為十因。云何此依十五處立?
答:就答緣中有二,上來已辨四種能生分別緣已,自下傍乘辨緣依處建立十因。
此中有三︰
第一、「如是四緣,依十五處」等,顯前四緣依十五處說為十因問起下文;
問:二取何以名習氣?
答:彼所熏發,親能生彼本識上功能,名二取習氣。
即彼八所熏發,親能生彼八,居在第八識上功能,名二取習氣。即前八中皆具二義,名為習氣,皆有所生、能生義故。
本末若為異熟解者,取為所取故,亦具二義,即名言種由取二而生,故能生本識。
此非善不善,但是無記親生之種。
此中二取通七識所熏,隨其所應,生第八識相、見分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