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本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問:如是四緣,依十五處義差別故,立為十因。云何此依十五處立?
答:就答緣中有二,上來已辨四種能生分別緣已,自下傍乘辨緣依處建立十因。
此中有三︰
第一、「如是四緣,依十五處」等,顯前四緣依十五處說為十因問起下文;
問:既現分別緣種現生,種亦理應緣現種起,現種於種,能作幾緣?
答:上來第一、現起分別緣其種子現行生訖。
自下第二、明種子亦應緣其現行及種子起。
此言「緣」者,是緣藉義,非緣慮義,以種亦是分別攝故。
今論解言︰緣生分別現行及種,望於一種子,能作幾緣?問也。
種必不由中二緣起,待心、心所立彼二故。
種子必無等無間緣、所緣緣起。
此之二緣,四緣之中,位居中故。以此二緣待心、心所為果,方能生故。種非心等,故非二緣果。
現於親種具作二緣,與非親種但為增上。
今依因位,現行望自親所熏種能為二緣,即因、增上。唯除第八及六識中極劣無記,非能熏故,與非親種,不辨體故,除自種外,但一增上。
種望親種亦具二緣,於非親種亦但增上。
於一切位,種子望自親種亦具二緣,除中二也,於異性非親種亦一增上。此中巨細,如理應思。
准前顯後,淨種亦爾,文言略之,與染同故。
此上總解緣生分別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