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本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問:如是四緣,依十五處義差別故,立為十因。云何此依十五處立?
答:就答緣中有二,上來已辨四種能生分別緣已,自下傍乘辨緣依處建立十因。
此中有三︰
第一、「如是四緣,依十五處」等,顯前四緣依十五處說為十因問起下文;
問:此師難曰︰何故同一所緣分為二義,第八、五數無本質也?
答:前師解云︰若必有本質,如第六識緣虛空時,以何為質?第八心王不託五數境生,如何同本質?
有說︰一切心必託本質方生,如緣虛空,託名為本質。
第八心王以五數所變相假力故,為本質起,名同所緣。
設許變色,亦定緣種,勿見分境,不同質故。
此依因位,果亦可然,至下當知。今此後師設許無色界第八亦變下界之色,五所如本識亦定緣種,勿第八俱六箇見分境,不同質故,自證分境許不同緣,緣自見故。
今依可爾,說有本質,非要爾也。此義應思。同一所緣,相似名同,各各變故,何要同質方名同也?
又唯識之境,取心內境,若待外質方生,良恐理乖唯識,是故前師甚可翫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