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本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問:如是四緣,依十五處義差別故,立為十因。云何此依十五處立?
答:就答緣中有二,上來已辨四種能生分別緣已,自下傍乘辨緣依處建立十因。
此中有三︰
第一、「如是四緣,依十五處」等,顯前四緣依十五處說為十因問起下文;
問:或依見分,說不相緣;依相分,說有相緣義?
答:或依見分,說不相緣;依相分,說有相緣義,謂諸相分互為質起。如識中種,為觸等相質。
此第二釋,亦許相緣。或依見分,同聚心、心所說不相緣,無緣俱時他見分故。此依因位,佛則不然。
若依相分,有相緣義,謂諸相分互為本質方得起故。
如本識中諸法種子,為同時五所觸等相分本質,此顯其事。
不爾,無色,彼應無境故。
若不爾者,無色界中五種心所應無境故。
既彼有境,故必以本識所變為質也。
諸心、心所理例並然。
然前師意,各各緣自所變種子,然唯心王所變種子能生現行,非五所變,如眼根等無能生識用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