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成唯識論述記論議》卷第八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- 問︰何所以二論相違?

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本
 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 
 

 
問:如是四緣,依十五處義差別故,立為十因。云何此依十五處立?
 
答:就答緣中有二,上來已辨四種能生分別緣已,自下傍乘辨緣依處建立十因。
 
此中有三︰
 
第一、「如是四緣,依十五處」等,顯前四緣依十五處說為十因問起下文;

文章索引

 
問︰何所以二論相違?
 
答︰二論意別。論雖無會,今意釋言。
 
若《大論》等,以一切法為果,以說為因,約所詮是能詮之果,即能所二詮解因果。
 
《對法》無著以生起為因果,即依名、想、見起言說故,亦不相違,各據一義,故《對法》云「隨說能作」。
 
隨說者,語也;隨說之能作,名、想、見也。
 
又《大論》約貫通諸法詮境,以說為因,《對法》唯依染分相生,以說為果,不相違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