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本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問:如是四緣,依十五處義差別故,立為十因。云何此依十五處立?
答:就答緣中有二,上來已辨四種能生分別緣已,自下傍乘辨緣依處建立十因。
此中有三︰
第一、「如是四緣,依十五處」等,顯前四緣依十五處說為十因問起下文;
問:士用處言者何?
答:士用處言,顯諸依處招士用果一切功能。
即依處中,有說五處得,謂領受依處,亦望士夫為士用,為觀待因故,士用、作用、和合、不障礙依處所得。隨順唯望自善法等,定異亦約別別法體,不望士夫,故不得也。
第二師說:法亦名士夫,即領受、習氣、有潤、無間滅、士用、作用、真見、隨順、差別功能、和合、不障礙十一依處得。語依處與法,非士夫用果。果與因不相密合,說非士夫法故。此果必生,彼語依處顯於法故。以下十因中,不言語因得士用果,故知依處准亦應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