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本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問:如是四緣,依十五處義差別故,立為十因。云何此依十五處立?
答:就答緣中有二,上來已辨四種能生分別緣已,自下傍乘辨緣依處建立十因。
此中有三︰
第一、「如是四緣,依十五處」等,顯前四緣依十五處說為十因問起下文;
問:習氣處言者何?
答:習氣處言,顯諸依處感異熟果一切功能。
顯異熟果十五依處中五依處所得,謂習氣、有潤、差別功能、和合、不障礙五依處得。
以引發唯望自類果為言,觀待性復疏遠,業得果義親故。
攝受中,據士夫為作用依處等,亦無異熟果,若法作用依處,亦得此果,即六依處得也。
故前論云「若攝受五,辨有漏法」,除心、心所,餘二依處攝受一切有漏故。
今但總言「顯諸依處」,不別說也。
何以知五?准下因得果,不說攝受因得此果故。
士用果有二說,此亦應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