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成唯識論述記論議》卷第八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- 問:對何為因?

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本
 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 
 

 
問:如是四緣,依十五處義差別故,立為十因。云何此依十五處立?
 
答:就答緣中有二,上來已辨四種能生分別緣已,自下傍乘辨緣依處建立十因。
 
此中有三︰
 
第一、「如是四緣,依十五處」等,顯前四緣依十五處說為十因問起下文;

文章索引

 
問:對何為因?
 
答:此即能說之語為所說一切法因。
 
古師云「所說一切法是此因體」者,不然。
 
若爾,即以言說為果故。
 
其見聞等,如九十三及《對法》第一、《樞要》等會。
 
言「隨」者,是隨逐義。即隨所見聞等事,起語言說。
 
《大論》等並同此文。
 
然有漏無記隨說因,果通一切有為、無為、有漏、無漏法,是持業義,以無記即因故。既以無記為果,詮無記事之說,說與無記為因,即依士釋。
 
若前解,因唯有漏無記;後解,即通有漏、無漏,三性所攝。其染淨此因,准此可解。
 
有論說此是名、想、見,由如名字,取相執著,隨起說故。
 
此會相違。
 
「是名、想、見」者,《集論》中說。
 
「由如名」等,是彼釋文。
 
此因名、想、見三法以為自體,謂想、見二法,如能詮名字,而取境相及興執著。想能取相,執著由見。如名字起,取相執著已,隨起說故,即以三法為因,所生之說是其果也。
 
若依彼說,便顯此因是語依處。
 
若依彼文,性是三法,三法與語為依處,名「語依處」。語之依處,亦依士釋。若依此解,即顯此名、想、見因是語之依處,三法為因體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