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本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問:如是四緣,依十五處義差別故,立為十因。云何此依十五處立?
答:就答緣中有二,上來已辨四種能生分別緣已,自下傍乘辨緣依處建立十因。
此中有三︰
第一、「如是四緣,依十五處」等,顯前四緣依十五處說為十因問起下文;
問:所餘因方便因攝?
答:所餘因,謂初、二、五、九,及六因中非因緣法,皆是生、熟因緣種餘,故總說為方便因攝。
謂第一言說、第二觀待、第五攝受、第九相違全,及前六因中非因緣法,皆是前說未潤生位、已潤熟位二因種餘,即說此四全六少分為方便因。
此方便因亦有等無間、所緣緣二種,今就一總言,但是增上緣,非無少別,至下當知。
上來已出因,顯數相攝。
下出於理。
非此二種唯屬彼二因,餘四因中有因緣種故。
非此牽引、生起二種唯屬彼十因中牽引、生起二因全。
所以者何?
此二之中有非因緣,攝盡便寬,能生是因緣故;餘引發等四因中有因緣種故,若唯攝二,不攝便狹。
非唯彼八名所餘因,彼二因亦有非因緣種故。
非唯除生起、牽引外,八因全皆名所餘因。
所以者何?
四中有因緣,攝盡便寬,以方便因非因緣故。
彼生起、牽引二因中,亦有非因緣種,謂業種等。
若唯八因名之所餘,不攝便狹,彼有非因緣,方便不攝故。
〈菩薩地〉文不是盡理,故於此中皆如我說。
次會第五卷〈尋伺地〉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