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本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問:如是四緣,依十五處義差別故,立為十因。云何此依十五處立?
答:就答緣中有二,上來已辨四種能生分別緣已,自下傍乘辨緣依處建立十因。
此中有三︰
第一、「如是四緣,依十五處」等,顯前四緣依十五處說為十因問起下文;
問:和合依處?
答:十三、和合依處,謂從領受乃至差別功能依處,於所生、住、成、得果中有和合力,即依此處立同事因。謂從觀待乃至定異,皆同生等一事業故。
以前六因為性。
不取言說,以疏遠故。
言說與法不相和合,勢疏遠故,不取為性。因既即前,其果亦爾,於生等果,約一事業也。
因通漏無漏,一准於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