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本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問:如是四緣,依十五處義差別故,立為十因。云何此依十五處立?
答:就答緣中有二,上來已辨四種能生分別緣已,自下傍乘辨緣依處建立十因。
此中有三︰
第一、「如是四緣,依十五處」等,顯前四緣依十五處說為十因問起下文;
問:隨順依處?
答:十一、隨順依處,謂無記、染、善現種諸行,能隨順同類勝品諸法,即依此處立引發因。謂能引起同類勝行,及能引得無為法故。
謂三性法通無漏也。
「現種諸行,能隨順同類勝品諸法」,「同類」言,簡異類為因,唯望自性;然「勝品」言,簡自同類與下品為因。
《大論》第五等云,無記與善、染為因,謂本識中各別自種。然望現行,亦性同也,即與涅槃亦為因也。
同《大論》等,現引種,種引現,現引現,種引種,皆是此因。
此以性論之則狹,以界論之則寬,隨其所應。
《顯揚》等論云,欲界法與三界無漏為因,色界與色界、無色界無漏法為因,無色與無色及無漏為因,無漏與無漏為因,不言與下法為因也。果望自類,其性必同,界繫有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