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九本
印度 十大論師 撰
大唐 玄奘三藏 揉
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
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
台灣 王穆提 論議
問:若唯有識,何故世尊處處經中說有三性?
答:雖有七頌,釋外難中,而分為二︰初二頌答唯有識便違理難,後五頌答唯有識便違經難。
後中有二︰初三頌釋無境三自性不成難,後二頌釋有識三無性不成難。
於此初中有四︰
初、總問;
二、略答;
三、徵;
四、釋。
此即初也。
今難意云︰若離內識,外法無者,但有一性,不應說三。經既說三,故非唯識。
問:七真如者:
答:下答中,初出七體,後辨相攝。
一、流轉真如,謂有為法流轉實性;
一切有為法生滅性。性即真如,約詮名生滅。言性即彼如,約詮為言,下准當知。
舊《中邊》名「生起真實」,新翻不同,以下准知。
七十七、《顯揚》等解唯緣起法如,此中通言一切有為法。
彼據內法根本流轉,唯言緣起,此中通說一切法體,亦不相違。
二、實相真如,謂二無我所顯實性;
因二空門所顯如性。
七十七說,即我、法性。我、法性,言我、法之性,非即我、法,我、法無故。
《顯揚》、《中邊》亦同於此。
以下同處更不引之,下准應知。舊《中邊》名「相真實」。
三、唯識真如,謂染淨法唯識實性;
《顯揚》云︰「心染眾生染,心淨眾生淨。」見識真如,便能知此。
染淨心等,約詮即依他,據理即真如。
七十七名「了別真如」。識,了別也。
四、安立真如,謂苦實性;
五、邪行真如,謂集實性;
六、清淨真如,謂滅實性;
七、正行真如,謂道實性。
下四是四聖諦。
舊《中邊》云「依處、邪行、清淨、正行真實」,名異。今新翻名,體與此同,諸文無異。此約詮門,義別說七;廢詮談體,即唯一如。
七十七云︰「由流轉、安立、邪行三真如故,一切有情平等平等。」此約除佛,餘名有情故。
前第三云,佛非有情,故不言佛,無苦、集故。
《顯揚》又說,無始流轉實性即是緣生,故流轉如亦非佛有。
又設一切有為皆是流轉,然佛法身體離生滅,亦無流轉。
又流轉如雖通有為法,唯約有漏,故佛言無。
「由實相、了別二如故,一切諸法平等平等。」一切諸法皆無我、法,皆唯識故。
「由清淨真如故,三乘菩提平等平等。」此約滅諦,三乘皆得有餘、無餘二涅槃故。
《勝鬘經》云聲聞不得涅槃者,依別意說,下自當知。
以所證涅槃說能證菩提平等。或菩提性境亦名菩提,即舊云智處也。
「由正行真如故,聽聞正法,緣總境界勝止觀所攝受平等平等。」由有此如,方能聽聞正法等故。
此如若廢詮談體性,一一皆具,無不平等。
若談體約詮,故此四種道理平等。
此中復約二乘行位、證時分齊等,皆如理知。
此七實性,圓成實攝,根本、後得二智境故。
既出體已,次相攝者,七皆圓成攝,二智境故。謂實相、唯識、清淨三如,根本智境;餘四真如,後得緣故。此約增上。若談如體,一即七如,皆根本智境;約詮為論,七皆後得境。就約詮顯體,三、四境別。《顯揚》十六說,與此同。
隨相攝者,流轉、苦、集三,前二性攝,妄執雜染故;
《中邊》云,此三二性攝。所以者何?若妄所執,三皆遍計所執攝;若約詮雜染,三皆依他收。遍計執心唯染依他故,三如之相染依他故,三如之相,體雜染攝,非圓成實。
餘四皆是圓成實攝。
亦約詮無漏故。《中邊》云,此唯聖境聖智所顯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