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大乘法苑義林章》疏文勘註-025 大唐 窺基 撰 台灣 王穆提 疏文勘註

靜慮律儀通色界九地[1]、無色八地[2],唯初未至離欲界欲,或小分或全分是斷對治[3],損伏於彼發起犯戒煩惱種子故;第九解脫道入根本初定,可是持對治[4]

已上皆是遠分對治[5]

《瑜伽》第九云:「律儀所攝業,或靜慮等至果斷律儀所攝。」

 

《大乘法苑義林章》疏文勘註 大唐 窺基 撰 台灣 王穆提 疏文勘註

 

等至即是四無色定[6],不爾,靜慮色定已周,何須等至?果斷即是此二律儀斷犯戒非,定生果故。

《對法》第八及五十三唯說四靜慮,尚不說四等至,何況無色。

《對法》第八卷會云:「由無色界麤色無故,略不建立色戒律儀。」

 

由此故知,無色亦有靜慮律儀。

此但所防假名為色,何必要藉有所依身?故以根本及以方便、中間,皆有能伏欲界犯戒非失,法爾靜慮皆能伏非,非唯色界有此律儀。

由此,不同薩婆多義。

無漏律儀通於十地:

色六、無色四,有無漏道故。

若見道斷對治,色界五地,中間靜慮無見道故,餘皆持、遠分。

若修道斷對治,

有義:唯色六地望欲界有斷對治,非無色地,無色地遠,不斷欲界非故,唯遠分性。

有義:修道對治亦通下三無色,許超初果取第四果,何廢依彼?雖知論文引《指端》[7]《分別》,於理依初未至得第四果,且據多分決定能故,不據容有,故亦無爽。

非想地者,唯遠分,非斷義,生三界身,一切容起。

其不律儀無表,唯依欲界身地所繫,唯不善故。

三天下人,非北州有。

六天、鬼、畜,一切亦無,無惡意樂養活命故。

天及惡趣可有善意樂,持禁戒故,惡心非勝,善心勝故。

處中即通三界依身,及起身語色者,欲、色界二地而有;意表等及無漏者通三界依身,上地皆有,除律儀善外,皆處中故。

第七、何大所造者,

《顯揚論》云:「律儀色依不現行法,建立色性;不律儀色依現行法,建立色性。」

 

此意總說,表與無表律儀皆依所防身語以假名色,即顯三界別脫、定戒、無漏色等,皆是能造欲界所防造惡身語四大所造。

設佛身無漏無表無色定共,亦以過去欲界四大所造,既假疏遠名色,亦假疏遠名造,故不以所發名色,亦不以名造,以不定故,未必有所發身語故。

其身語二表,義亦通以所發名色,即所發色大種所造。

《唯識》云:「謂此或依發勝身語善惡思種增長位立。」

 

雖知散無表現行亦發身語,《顯揚》簡別定、道不以所發名色,故不相違。

又彼唯約律儀,此通律不律。

又彼律儀決定所造,此說不定亦有所發身語,故名色名造。

彼唯無表。

此通表無表。

彼依一切律儀,此唯別脫及不律儀故。

其不律儀定有表故,從所發現行假名為色,假名彼大造。

其仙人意嫌殺一國人,小乘必有表,鬼神知仙人身語相故為殺,大乘唯意表業發,殺生無表,如何說所發名色名造耶?

若不爾者,《二十唯識》「意罰為大罪,此復云何成」,此義相違。

今解:雖不用身業,亦有能殺具,此為色故,亦有所發色。

或彼論意,由先意業引大罪成,非行殺時無身語表,動身發語必有相故。

前解為善,順論文故。

又仙人意嫌殺非不律儀,故無身語,亦不相違。

處中無表,隨其善惡,準此二說。

第八、應成差別者,於中有二:

一、資所成;

二、師所成。

先明資者,《瑜伽》五十三說:「問:苾芻律儀由幾因緣,雖樂受戒,而不應授耶?答:略由六因不應為授,出家五眾併在其中。

 

一、意樂損害;

 

二、依止損害;

 

三、男形損害;

 

四、白法損害;

 

五、繫屬於他;

 

六、為護他故。

 

若有為王之所逼錄,或為強賊之所逼錄,或為債主之所逼迫,或由怖畏之所逼迫,或畏不活。

 

彼如是思:『我處居家,難可存活,是諸苾芻活命甚易。

 

我今應往苾芻眾中,詐現自身與彼同法,易當活命。』

 

彼由如是諂詐意樂,既出家已,雖懷恐怖,守護奉行隨一學處,『勿諸苾芻與我同止,知我犯戒,便當驅擯。』

 

然彼意樂被損害故,不名出家受具足戒,如是名為意樂損害[8]

 

若復有人作如是思:『我處居家,難可活命,要當出家,方易存濟。

 

如諸苾芻所修梵行,我亦如是,乃至命終常修梵行。』

 

如是出家者,不名意樂損害。

 

雖非純淨,非不說名出家受具。

 

「依止損害者,若有身帶癰腫[9]、白癩[10]、癲狂[11]、大小便道合等疾,如遮法中所說病狀,如是名為依止損害。

 

由彼如是無力能故,所受師長、同梵行者供事之業,及受純信施主衣服、飲食等淨信施物,此之二種淨信所施,彼極難消,不應受用,令彼退減諸善法故。

 

是故依止被損害者,不應出家受具足戒。

 

「男形損害者,若扇搋迦及半擇迦,名男形損害。

 

又半擇迦略有三種:

 

一、全分半擇迦;

 

二、一分半擇迦;

 

三、損害半擇迦。

 

若有生便不成男根,是名全分半擇迦。

 

若有半月[12]起男勢用,或有被他於己為過,或復見他行非梵行,男勢方起,是名一分半擇迦。

 

若被刀等之所損害,或為病藥、若火咒等之所損害,先得男根,今被斷壞,既斷壞已,男勢不轉,是名損害半擇迦。

 

初半擇迦名半擇迦,亦名扇搋迦。

 

第二唯半擇迦,非扇搋迦。

 

第三若不被他於己為過,唯扇搋迦,非半擇迦;若有被他於己為過,名半擇迦,亦名扇搋迦。

 

「四、白法損害者,若造無間業[13],汙苾芻尼,外道賊住,若別異住,若不共住,是名白法損害,不應為受具足戒。

 

所以者何?彼由上品無慚無愧極垢染法,令慚愧等所有白法極成劣薄。

 

「五、繫屬於他者,若諸王臣,若王所惡,若有造作王不宜業,若被債主之所拘執,若他僕隸[14],若他劫[15][16],若他所得,若有諍訟,若為父母所不開許,是名繫屬於他,不應為受具足戒。

 

「六、隨護他心者,若變化者,為護他心故,不應為受具足戒。

 

所以者何?或有龍等,為受法故,自化己身為苾芻像,求受具足戒。

 

若便為彼受具足戒者,彼睡眠時,便復本形;既睡悟[17]已,作苾芻像,彼假相苾芻。

 

若守園者[18],若近事男,率爾往趣,見彼身形如是變已,便於一切真苾芻所,起憎惡心,謂諸苾芻皆非人類,誰能敬事,施彼衣食。

 

勿令他人得此惡見,是故為隨護他心,不應為彼受具足戒。

 

「其近事戒由二因故,不得為受。

 

一、意樂損害故;

 

二、男形損害故。

 

若意樂損害者,當知一切不應為受。

 

若男形損害者,或有為受,然不得說名近事男,不說因緣,前已具辨。

 

若近住戒,當知唯由意樂損害不應為受。

 

何以故?

 

或有隨他轉故,或有為得財利恭敬,詐稱欲受近住律儀,然彼實無求受意樂,當知是名意樂損害。

 

若無如上所說不應受因緣,應受如前所受律儀。」

 

第二、明師。

又除闕減能作羯磨阿遮利耶、鄔波拕耶,住清淨戒圓滿僧眾。

定、道得緣者,經中說尸羅不清淨,三昧不現前。

由此故知,須持淨戒,由持戒故無悔,無悔故心安,心安故得定,得定故起聖道,起聖道故,依俱時思,立定、道戒。

問:不律儀更無別緣耶?

答:由無慚愧故,廣犯諸戒,造諸惡業,故名不律儀,更無別緣也。

第九、先得後捨者。

《瑜伽》第一百卷說苾芻轉為尼,尼轉為苾芻,即更互得戒,更不須重受戒也。

乃至沙彌、沙彌尼等戒,式叉摩那為男子,即是沙彌也,更不須重受也。

沙彌轉為女子,更須受六法,六法者,即於已前上更加一也。

若別解脫漸受、頓受,始從五戒,次第受苾芻戒。

若從五戒更受十戒時,但增其緣,令戒增明,更不別重發戒體也,唯依舊身三語一也,但增於其遮戒,乃至十戒。

受大苾芻戒,唯增於語三,不別得前四支也。

若豎為言,定漸受得,非頓也;若橫而語,即頓非漸也。

以四支、七支皆頓得故,若捨之時,亦有頓漸也。

若鄔波素迦,亦有漸頓二受,如《對法》云有少分、多分、全分優婆塞也。

其捨者,且如十戒[19]與六法戒[20]

後捨六法[21]時,為但捨六法四支,為亦捨十戒中四支?又尼五百戒後捨時,為但捨三支,四支不捨,為七總捨耶?

解云:六法捨時,已捨十四支,以體無別故。

尼捨七支時,有二解:

一云、捨三不捨四,以不異前四支故;

二云、總捨七支,以受時別故。

第十、問答分別者,

問:定、道二戒隨心法能感異熟不?若能感者,此是現行,如何能招異熟耶?若取種子者,即非隨心戒故。

解云:能招異熟果。

現行不能招,種子能感,以是定、道家類亦名隨心轉[22]也。

問:仙人意嫌,無表生不?若生者,元無身語,如何言生?若不生者,豈有無表不依表生耶?

解云:有二:

一云、當時亦有表業,于時動脣口故,鬼神等知仙人之意,天雨石也。

二云、不爾,且如五逆業中,破僧為重;五見之中,邪見為重;三罰業中,意業為重也。

若如前說,即是身業為重也,但由仙人福德力故,令諸鬼等折其讎[23]也。

若如此者,元無身語色,何得發無表耶?

解云:亦有所發色,雨石等天色也。

問:何故苾芻戒前但立勤策[24]一,尼戒前即正學[25]及勤策女二耶?

答:由彼女人多有煩惱,受勤策戒已,更受正學二年,陶練身心,於中住持受樂,然後可受五百戒[26]

問:何故勤策戒中離說及不捉金銀生像,近住等戒何不亦然耶?

答:出家之人於二種處極非淨妙:

一者、墮貪欲樂,好戲嚴身;

二者、多畜財寶。

為斷初非淨妙故,受遠離歌舞伎樂及非時食;為斷第二非淨妙故,受遠離執受金銀,由彼金銀諸寶中最勝根本故。

問:何故勤策戒中,歌舞作倡[27]、香油塗身開為二,近住戒中合為一耶?

答:於在家者非為過重,於出家者極生譏毀,為息譏嫌,故分二也。

問:通受菩薩戒攝一切戒盡,其定、道戒亦在其中,菩薩若起貪心,如何得名隨心轉戒耶?

答:以身中有種子故,又當可成故,亦得言通受名隨心轉戒也。

問:且如因中破戒,後時更能感異熟果不耶?若言能感,戒已破訖,如何能感?若不感者,如何得言由持戒故,能生天耶?

答:亦言犯戒者,不損種之體,但損功能,更不倍倍而增有防非力,故名犯也。

非無舊時種子功能在故,能感異熟也。

問:意中既有善惡律儀,為並發無表不耶?

答:有二解:

一云、善中有無表,以菩薩發心極弘廣故,惡即不能;

二云、惡亦有無表,且如仙人意嫌殺三國眾生,最為重故也。

問:既言依身之表名身表者,且如化人發身表業時,既無實身,如何得名身表業耶?

答:表現是假身,於理何妨?

問:定共戒等既是現行,剎那即滅,為能感不?若不能感,如何得言有漏定共戒能感異熟?

答:取種子能感也。

若爾,如何名隨心戒?

答:是彼種類故也。

問:〈菩薩地〉云七眾所受為菩薩律儀出家之戒,何故菩薩二形生及捨眾同分時猶即不捨,同聲聞耶?

答:菩薩受戒,其心寬漫,增上猛利,故二形生及命終時必定不捨,以能隨類而化生故。

若別受者,即捨也;通受之者,其義不然。

問:仙人意嫌但是意業,何故有處說言仙人動脣口身,此乃名身語表耶?

答:此是小乘之義,非大乘也。

大乘但由心故,令鬼等雨石,此無表色亦可得言不從表生也。

問:然十業道體即是思,約彼所發所防即假名色,大乘既無身語,但是一思所發所防唯全是意,如何得言約彼空中雨石而名無表色也?

約三界九地[28]、六趣[29]四洲[30]而差別者,表中意表通三界,身語通色界;若約定所生色及廣慧聲聞身語表色,亦通無色;若據業果及唯凡夫,如前分別。

無表如前,准知。

九地分別者,意表通九地,語表唯初禪,身表通五地。

若約佛及菩薩,身語二表俱通五地,定、道俱通三界九地思。

言六趣者,別解脫唯人趣,菩薩戒通六趣,五、八戒雖得通而不成戒性,定、道唯人天二趣,有餘暇故,表無表准知之。

四洲別脫,五、八在三天下,菩薩通四洲,表無表准知,定、道亦在三天下。

問:定及無漏,性能遮惡,如何不取定及無漏慧為表無表體耶?

答:若得定及無漏心俱有相應思,二俱除惡,以思是業體故,但依思者乎。

問:如諸如來,先因位中已具別脫,如何成佛已,言自然得戒?

答:有二釋:一云、依隨轉門[31]化相而說,理實如來別脫過去久遠已成;二云、得勝捨劣,所成勝戒不從師等,說自然得亦不違理。

問:如加行善,心受得戒,後斷善根,何時捨耶?

答:一解云、與加行善同時而捨,得捨相翻,不違理故。

二云、雖由邪見斷加行善,爾時但令戒漸微羸,由未名捨;與生得善同時而捨,隨善根盡,方名捨故。

前解應勝。

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四

歸敬章

能敬相以六門分別:

一、諸教不同;

二、釋名差別;

三、出體性;

四、明敬意;

五、敬禮、歸依二種差別;

六、諸門辨。

一、諸教不同者,有唯身敬非語意。

《俱舍論》云:「稽首接足,故言敬禮。」

 

以己頭首至於地中,而接彼足,故名敬禮,虔仰深故。

以身比語,身重語輕,舉重投誠,明輕可發,身由意起,不說自成,故唯身敬。

或唯語敬非身意。

《說無垢稱經》[32]云:「長者寶性以頌讚曰:久積無邊清淨業,獲得廣大勝名聞,故我稽首大沙門,開導希夷[33][34]路者。」

 

初雖身禮,後但以言,故名語敬,非身意攝。

無唯意敬非身語文,但標令他知,必形聲色故。

亦有解云:《法華經》「以深心念佛,修持淨戒故」,即是意敬。

或唯身語非意敬。

《雜集》敘云:「敬禮如是大覺尊[35],無等妙法真聖眾。」

 

彼論釋言:「今此頌中無倒稱讚最勝功德,敬[36][37]頂禮。」

 

其意業者即能發思,不說自成,但舉身語。

或唯身意非語敬。

《雜心》云:「起善心轉愛果,舉體敬禮也。」

 

舉重身業本由意轉,其語業者影[38]亦為敬。

有唯語意非身敬。

《勝鬘經》云:「咸以清淨心,嘆佛實功德,如來妙色身,乃至敬禮難思議。」

 

雖前已身禮,今讚歎時,唯語意故。

或三業俱敬。

天親《攝論》序云:「故我至誠身語思,頻修無倒歸命禮。」

 

《顯揚》亦云:「我今至誠先讚禮。」

 

至誠意業、語讚、身禮,故通三業。

二、釋名差別者,

依俗釋云:稽者,至也;首者,頭也。

以首至地,故名稽首。

此即跪拜,頭至地故。

《俱舍》云:「稽首接足,故言敬禮。」

 

屈己所尊之首,接彼所卑之足,故言稽首。

《俱舍》意以身業稽首之別名禮,即是三業敬禮之通稱。

《雜心》亦爾,舉體敬禮,亦稽首故。

言叩頭者,以手至首,故言叩頭。

言敬禮者,虔恭曰敬,軌儀稱禮。

諦發殷誠,屈[39][40][41]讚,申虔恭之道,標敬禮之名。

又起殷淨心,策殊勝業,申誠歸仰,故名敬禮,即通三業。

諸教或云稽首者,藉身業之稽首,申三業之敬禮,體唯一物,未可依俗。

古云南牟,即是敬禮,應言納慕或納莫,故不別釋。

歸依者,歸敬依投之義,非此所明。

若云伴談,或云伴題,此云稽首,亦云禮拜,亦云敬禮,訛名和南。

三、出體者,

體即三業,合有三思[42],謂審慮思、決定思、動發勝思。

動發勝思正發身語,身語業體;前之二思,意業之體。

雖通三性,今取善思為能敬體。

大乘身語,除佛果中體唯無記故,二業體唯取發思。

又有釋言:

體唯慚愧,崇重賢善名慚,輕拒暴惡是愧。

今取前解,色、行二蘊而為自性,身語是色蘊,意業行蘊故。

發身語色思與色名,作動於意,故名意業,二蘊攝也,隨其所應,亦通種子。

身語二業無表色故,分位亦通色處聲處。

四、明敬意者,

瞿波論師《二十唯識釋》云,欲顯大師有天眼故,以身業禮;有天耳故,以語業禮;有他心故,以意業禮。

如律中說,若在明處,以身業禮,以可見故;在闇去近,以語業禮,以可聞故;在闇復遠,以意業禮,不可見聞故。

又顯敬禮者,三輪[43]因故:身業禮者,神變輪因;語業禮者,記說輪因;意業禮者,教誡輪因。

又亦即是神境[44]、他心[45]、漏盡通[46]因。

又顯發生三業滿善,善三業者,總攝一切業道盡故。

又須憑力,假大威神,若敬不圓,憑威不盡。

五、敬禮、歸依二種差別者,略有七釋:

一、歸依據重,但唯身語;敬禮通輕,該心及色,通三業故。

二、歸依境廣,必具歸而成業;敬禮或寬,縱偏[47]依而辯事。

具歸三寶,方是歸依;但敬一尊,即是敬禮。

三、歸依有其限[48][49],發言必終未來;敬禮但約投誠[50],措[51]想由其永[52][53]

故歸依言,願從今身,盡未來際;諸敬禮者,舉心虔仰,即是敬禮。

四、歸依情懇,帶無表以為歸依;敬禮心通,或唯表而為體。

歸依必有表與無表,但有善表即成敬禮故。

五、歸依義重,必合身語;敬禮通輕,唯一即是。

六、歸依帶相,唯在欲色;敬禮義通,亦遍無色。

七、歸依義勝,觀真理而亦成;敬禮通微,重賢善而兼是。

澄淨是信,歸敬是業,體性懸別,不勞對辨。

六、諸門辨者,略有十二門。

《瑜伽》六十四說:

「一、由於五處觀察所歸,乃可歸依。

 

一、身業淨;

 

二、語業淨;

 

三、意業淨;

 

四、於有情起大悲;

 

五、成就無上法。

 

二、歸依有幾?

 

答:有三,謂佛、法、僧。

 

三、有四緣故,但有爾所,不減不增。

 

一、由如來性極調善故;

 

二、於一切種所調、能調善方便故;

 

三、具大悲故;

 

四、財供養未將為喜,正行供養生歡喜故。

 

由如是故,彼所立法、彼弟子眾皆可歸依。

 

四、齊四緣故,說能歸依。

 

一、知功德故;

 

二、知差別故;

 

三、自誓願故;

 

四、更不說有餘大師故。

 

五、當知歸依起四正行:

 

一、親近善士;

 

二、聽聞正法;

 

三、如理作意;

 

四、法隨法行。

 

若有成就此四正行,乃名歸依。

 

復有四行:

 

一、諸根不掉[54]

 

二、受學處[55]

 

三、悲愍有情;

 

四、應時時間於三寶前勤修供養。」

 

六、因果分別,歸依在因,非於佛果,佛無所歸依故,能歸依亦無。

《勝鬘經》云聲聞、辟支佛有恐怖,有歸依,依不求依;如來無恐怖,無歸依,可有敬禮。

《梵網經》中,釋迦亦禮盧舍那故。

《法花》亦言:「我聞聖師子,深淨微妙音,喜稱南牟佛。」故有敬禮。

七、有無漏分別,身語唯有漏,意業通無漏,七地已前,在因位故。

或在因位,三業俱通無漏,後得智中有敬禮故。

或在佛身,皆無漏故。

八、九地[56]差別,語業至初禪,有尋伺[57]故;身業至四禪,有身業故;意業通九地,有善思故。

二定已上,雖借語起,非善性故,非語敬體。

地前菩薩、無色聖者,佛邊聽法,故有意表。

歸依即不然,不發無表故。

九、三性分別,唯善性攝。

崇重賢善,必慚愧俱,唯善性故。

生得、加行,二種皆得。

聞、思、修三,理亦無爽。

十、三科分別,體唯色、行,眷屬五蘊。

體唯一界處,謂法界、法處。

若表,三界處,謂色、聲、法。

眷屬四處十界攝。

四處者,色、聲、意、法處。

十界者,色、聲、七心[58]及法界[59]也。

十一、由五因緣,餘諸天等,非可歸依,唯有三寶是真歸處。

一、由形相,謂彼諸天由不現見,無交儀故;由形暴惡,有怖畏故;由習放逸,有貪愛故;由捨利他,無悲愍故;由不了知作與不作,於真實義不通達故。

如來形相由現可見,有交[60][61]故;由形恬[62]泊,無怖畏故;由無縱逸,離貪愛故;由常不捨利有情事,有悲愍故;由善了知作與不作,於真實義善通達故。

復有五相,佛可歸依,為利有情取菩提故,由能善轉正法眼故,恩怨有情等心利故,捨家屬貪恒寂靜故,能善解釋一切疑故。

二、由自性,諸天漏隨[63],性非調善,焉能化他?如來離漏,自性調善,故能化物[64]

三、由作業,諸天受欲,損害有情,惡業可得。

佛住靜慮,能利有情,善業可得。

四、由法爾[65],謂諸世間及出世間吉祥盛事,無不皆依自功力得。

若無功力,雖事諸天,亦不能得。

故雖不事天,但自作功力,必能得之。

佛則不爾,有大威神,能為善友,方便勸他,令自修習,便獲盛事。

五、由因果,雖彼天身由天業得,為由供養諸天故得,為無因得,皆有過失。

如彼論說。

十二、受歸依者,獲四功德:

一、獲廣大福;

二、獲大歡喜;

三、獲三摩地;

四、獲大清淨。

復獲四德:

一、大護圓滿,由歸三寶,十方聖眾皆擁護之,令無障難。

二、於一切種邪信解障皆得輕微,或永滅盡。

三、得入聰叡、正行、正至、善大眾中,所謂大師、同梵行者。

四、為於聖教淨信諸天歡喜愛念,唱如是言:「我等成就三歸依故,從彼處沒,來生此間。

 

是諸人等,今既成就多住歸依,亦當來我眾同分[66]中。」

 

《顯揚》第六說亦同此,雖有少別,大義無異。

此等義門,或有誠教,或以義准[67],未見前傳,諸廣學者,詳而正之。

 

[1] 色界 p0566瑜伽五十六卷八頁云:問:何等是色界?答:若色根增上所生,若彼於此為增上;是名色界。如色界,乃至觸界,當知亦爾。

  二解 瑜伽一百卷十四頁云:言色界者:謂四靜慮,幷靜慮中間。有十七地。

  三解 顯揚一卷十六頁云:二、色界。謂已離欲地雜眾煩惱諸蘊差別。

  四解 俱舍論八卷一頁云:此欲界上,處有十七。謂三靜慮,處各有三。第四靜慮,處獨有八。器及有情,總名色界。第一靜慮處有三者:一、梵眾天,二、梵輔天,三、大梵天。第二靜慮處有三者:一、少光天,二、無量光天,三、極光淨天。第三靜慮處有三者:一、少淨天,二、無量淨天,三、遍淨天。第四靜慮處有八者:一、無雲天,二、福生天,三、廣果天,四、無煩天,五、無熱天,六、善現天,七、善見天,八、色究竟天。迦濕彌羅國諸大論師皆言:色界處但有十六。彼謂卽於梵輔天處,有高臺閣,名大梵天。一生所居。非有別地。如尊處座,四眾圍繞。

  五解 大毗婆沙論七十一卷十頁云:問:色界云何?答:諸色為眼已正當見,及彼同分;是名色界。已所見者:謂過去色。正所見者:謂現在色。當所見者:謂未來色。及彼同分者:謂有四種彼同分色。一者、過去彼同分色。謂色界,不為眼所見已滅。二者、現在彼同分色。謂色界,不為眼所見正滅。三者、未來彼同分色。謂色界,不為眼所見當滅。四者、未來畢竟不生色界。或有色界,於一有情,是同分;於二三四乃至百千諸有情等,亦是同分。謂此色界,是一有情眼所見;亦是二三四乃至百千諸有情等眼所見故。如百千人同觀初月。然此色界,於諸緣彼生眼識者,名同分。於不緣彼生眼識者,名彼同分。又如眾中,有一伎女,形容端正,眾具莊嚴;諸有緣之起眼識者,彼色界,名同分。諸有不緣起眼識者,卽彼色界,名彼同分。又如法師,昇座說法,言辭清辯,形貌端嚴;諸有緣之起眼識者,彼色界,名同分。諸有不緣起眼識者,卽彼色界,名彼同分。或有色界,於一有情,名彼同分;於二三四乃至百千諸有情等,亦名彼同分。謂彼色界,在隱映處。無量有情,不能見故。或有色界,一切有情眼所不見。卽彼色界,於一切時,名彼同分。如妙高山中心之色,及大地中大海下色,一切有情,無有見者。問:彼色豈非天眼境界?答:彼色雖是天眼境界;而無用故,此不觀之。復次非一切時天眼現起;故有彼色,天眼不見。問:彼色豈非佛眼境界?答:彼色雖是佛眼境界;而無用故,佛不觀之。復次非一切時有佛出世;如今無佛,既無佛眼;故有彼色,非佛眼見。問:何故見色眼,於自有情,名同分;於餘有情,亦名同分。而所見色,於見者,名同分;於不見者,名彼同分耶?答:容一色界,多有情見。無一眼界,二有情用故。謂有色界,一有情見;容二三四,乃至百千有情亦見。是共見故;諸有見者,此色界於彼,名同分。諸不見者,此色界於彼,名彼同分。無一眼界二有情用;況多有情。是不共故;諸用此眼,能見色者,此眼與彼,名同分。諸餘有情,眼若見色,若不見色,此眼與彼,亦名有作用。眼既是不共;於一切時,相恆定故。如色界,聲香味觸界,亦爾。同分彼同分品類差別,皆相似故。

  六解 此是十八界中之色界。法蘊足論九卷十七頁云:云何色界?謂如色處。

  七解 法蘊足論九卷二十三頁云:云何色界?謂有諸法,色貪隨增;是名色界。復次色界繫十四界,十處,五蘊,是名色界。復次下從梵眾天,上至色究竟天,於中所有色受想行識,是名色界。又云:云何色界?謂欲色界,總名色界。又云:諸有色法,總名色界。

  八解 此十八界中之色界。品類足論二卷十三頁云:色界云何?謂色,為眼已正當見,及彼同分。

  九解 品類足論六卷十六頁云:色界云何?謂色貪隨增法。

  十解 品類足論六卷十六頁云:色界云何?謂欲界色界,總名色界。

  十一解 品類足論六卷十六頁云:一切色法,總名色界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
[2] 無色界 p1047瑜伽一百卷十四頁云:無色界者:謂空處等四無色地。

二解 顯揚一卷十六頁云:三、無色界。謂離色欲地雜眾煩惱諸蘊差別。

三解 俱舍論八卷二頁云:無色界中,都無有處。以無色法,無有方所過去未來,無表無色,不住方所,理決然故。但異熟生,差別有四。一、空無邊處,二、識無邊處,三、無所有處,四、非想非非想處。如是四種,名無色界。此四非由處有上下;但由生故,勝劣有殊。復如何知彼無方處?謂於是處得彼定者;命終卽於是處生故。復從彼沒,生欲色時,卽於是處,中有起故。如有色界一切有情,要依色身,心等相續。於無色界受生有情,以何為依,心等相續?對法諸師,說彼心等,依眾同分,及與命根,而得相續。若爾;有色有情心等,何不但依此二相續?有色界生,此二劣故。無色此二,因何故強?彼界二從勝定生故。由彼等至,能伏色想。若爾;於彼心等相續,但依勝定,何用別依?又今應說如有色界受生有情,同分命根,依色而轉;無色此二,以何為依?此二更互相依而轉。有色此二,何不相依?有色界生,此二劣故。無色此二,因何故強?彼界此二種,從勝定生故。前說彼定能伏色想,是則還同心相續難。或心心所,唯互相依故。經部師說:無色界心等相續,無別有依。謂若有因未離色愛,引起心等。所引心等,與色俱生,依色而轉。若依於色已得離愛,厭背色故,所引心等;非色俱生,不依色轉。

四解 法蘊足論九卷二十三頁云:云何無色界?謂有諸法,無色貪隨增,是名無色界。復次無色界繫三界二處四蘊,是名無色界。復次如欲色界處定建立,不相雜亂;非無色界有如是事。然依定生勝劣差別,建立上下。下從空無邊處,上至非想非非想處,於中所有受想行識,是名無色界。又云:云何無色界?謂四無色,是名無色界。又云:除擇滅非擇滅,餘無色法,是名無色界。

五解 品類足論六卷十六頁云:無色界云何?謂無色貪隨增法。又云:無色界云何?謂四無色。

六解 品類足論六卷十六頁云:除擇滅非擇滅,諸餘非色法,總名無色界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
[3] 斷對治 p1416如對治修中說。

二解 如四種對治中說。

三解 雜集論九卷十三頁云:斷對治者:謂方便及無間道。由彼能斷諸煩惱故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
[4] 持對治 p0849如對治修中說。

  二解 雜集論九卷十三頁云:持對治者:謂解脫道。由彼任持斷得故。

  三解 如四種對治中說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
[5] 遠分對治 p1257如對治修中說。

二解 如四種對治中說

三解 雜集論九卷十三頁云:遠分對治者:謂此後諸道。由彼令先所斷煩惱,轉遠離故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
[6] 四無色定 又作四空定、四空處定。指超離色法繫縛的四種境界。即由思惟四無色界所得之定。若欲生於此四無色界,則必須修習四無色定;換言之,四無色定,乃對治色法之繫縛,滅除一切對外境之感受與思想的修行,及藉此修行所達到的清淨無染、虛空靜寂的精神境界。此四無色定各有兩類情形,即:一、生於四無色界的「生無色」,於此之時,定心現前,故得定之名。二、非由生得,而係修證所得;蓋假令其身雖猶在欲界等下地,然若因修證而現起無色界之定心,則亦得無色之果,稱為「定無色」。此四無色定即:空無邊處定、識無邊處定、無所有處定、非想非非想處定,(分釋)FROM:【唯識名詞白話新解(于凌波居士著)】

[7] 此義以何為證?如《指端經》說,諸所有色乃至識,若過去,若未來,若現在,廣說乃至若遠若近,總此一切,略為一分、一團、一積、一聚。如是略已,應觀一切皆是無常,一切皆苦,乃至廣說。依如是觀,但可建立初、後二果,由此二果,如其次第,永斷三界一切見、修所斷煩惱,無餘所顯故;不立第二、第三兩果,由此二果,已見諦者唯斷欲界修道所斷,有餘無餘所顯故。---《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》卷第二十七

[8] 如 苾芻律儀六不應授 p0875瑜伽五十三卷九頁云:問:由幾因緣,雖樂欲受苾芻律儀;而不應授?答:苾芻律儀、略由六因。一、意樂損害,二、依止損害,三、男形損害,四、白法損害,五、繫屬於他,六、為護他故。若有為王之所逼錄,或為強賊之所逼錄,或為債主之所逼迫,或由怖畏之所逼迫,或畏不活,彼如是思:我處居家,難可存活;是諸苾芻、活命甚易,我今應往苾芻眾中,詐現自身、與彼同法,易當活命。彼由如是諂詐意樂,既出家已;雖懷恐怖,守護奉行隨一學處,勿諸苾芻與我同止,知我犯戒,便當驅擯;然彼意樂,被損害故;不名出家受具足戒。如是名為意樂損害。若復有人、作如是思:我處居家,難可活命;要當出家,方易存濟。如諸苾芻所修梵行,我亦如是;乃至命終,當修梵行。如是出家者,不名意樂損害。雖非純淨;非不說名出家受具。若有身帶癰腫等疾,如遮法中所說病狀;如是名為依止損害。由彼依止,被損害故;雖復出家;然無力能,供事師長。彼由如是無力能故;所受師長同梵行者供事之業,及受純信施主衣服飲食等淨信施物,此之二種淨信所施,彼極難消,不應受用。令彼退減諸善法故。是故依止被損害者,不應出家受具足戒。若扇搋迦及半釋迦,名男形損害。不應出家受具足戒,當知因緣如前已說。又半釋迦略有三種。一、全分半釋迦,二、一分半釋迦,三、損害半釋迦。若有生便不成男根;是名全分半釋迦。若有半月起男勢用;或有被他於己為過,或復見他行非梵行,男勢方起;是名一分半釋迦。若被刀等之所損害,或為病藥若火咒等之所損害,先得男根,今被斷壞。既斷壞已;男勢不轉。是名損害半釋迦。初半釋迦,名半釋迦,亦扇搋迦。第二唯半釋迦,非扇搋迦,第三若不被他於己為過,唯扇搋迦,非半釋迦。若有被他於己為過;名半釋迦,亦扇搋迦。若造無間業,汙苾芻尼,外道賊住,若別異住,若不共住;是名白法損害。不應為授具足戒。所以者何?彼由上品無慚無愧,極垢染法,令慚愧等所有白法,極成劣薄。若諸王臣若王所惡,若有造作王不宜業,若被債主之所拘執,若他僕隸,若他劫引,若他所得,若有諍訟,若為父母所不開許;是名繫屬於他。不應為授具戒。若變化者,為護他故;不應為授具戒。所以者何?或有龍等,為受法故;自化己身為苾芻像,求受具戒。若便為彼授具戒者;彼睡眠時,便復本形。既睡悟已;作苾芻像假想苾芻。若守園者,若近事男,率爾往趣,見彼身形如是變已;便於一切真苾芻所、起憎惡心。謂諸苾芻、皆非人類。誰能敬事施彼衣食。勿令他人得此惡見;是故為隨護他,不應為彼授具足戒。由此六因,不應授彼苾芻律儀。又除闕減能作羯磨阿遮利耶,鄔波柁耶,住清淨戒圓滿僧眾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
[9] 癰ㄩㄥyōng腫ㄓㄨㄥˇzhǒng,膿瘡。即惡性腫毒。漢·王充·論衡·感虛:「夫山崩壅河,猶人之有癰腫,血脈不流也。」

[10] 白癩為病證名。麻風病的一種類型。見《諸病源候論》卷二。《諸病源候論》卷二:“凡癩病,語聲嘶破,目視不明,四肢頑痹,支節火燃,心里懊熱,手腳俱緩,……手足隱疹起,往往正白在肉里,鼻有息肉,目生白珠,當瞳子,視物無所見。此名白癩。”由于惡風侵襲皮膚血分之間,郁遏化火,耗傷血液而成;或接觸傳染而得。初起皮色逐漸變白,四肢頑木,肢節發熱,手足無力,患部肌肉如針刺樣作痛;或聲音嘶啞,兩眼視物不清。內服白花蛇散。便秘者先服醉仙散,次服遙天再造散。相當于結核型麻風。來源:http://big5.wiki8.com/baila_18884/

[11] 癲ㄉㄧㄢdiān狂ㄎㄨㄤˊkuáng,瘋癲發狂。唐·元稹·廳前柏詩:「我本癲狂耽酒人,何事與君為對敵。」

[12] 半ㄅㄢˋbàn月ㄩㄝˋyuè,時間數。一個月三十天,十五天即半月。紅樓夢·第六十三回:「掐指算來,至早也得半月的工夫,賈珍方能來到。」

[13] 無間業 (術語)有五種之大惡業,此惡業決定受極苦之果,更無餘業餘果之間隔,故名無間業。又造此惡業之人,由此命終定墮地獄中而無間隔,故名無間業。此二義雖有前就法後就人之別,然皆當體得名也。又地獄名為無間,此業能受無間地獄之果,故名無間業,是從果得名也。俱舍論十七曰:「此無間名,為目何義?約異熟果決定更無餘業餘生能為間隔故。此唯目無間隔義,或造此業補特伽羅。從此命終,定墮地獄中無間隔,故名無間。」(此二釋為當體得名)。大乘義章七曰:「此五何故名無間業?釋有四義:一趣果無間,故曰無間。故成實言:捨此身已,次身即受,故名無間。二受苦無間。五逆之罪生阿鼻獄,一劫之中苦苦相續無有樂間,因從果稱,名無間業。三壽命無間。五逆之罪生阿鼻獄,一劫之中壽命無絕,因從果稱,名為無間。四身形無間。五逆之罪生阿鼻獄,阿鼻地獄縱橫八萬四千由旬,一人入中,身亦遍滿。一切人入,身亦昇滿不相障礙,因從果號,名曰無間。」(此四釋前一為當體得名,後三為從果得名)梵Ānantarya。 FROM:【佛學大辭典(丁福保)】

[14] 僕ㄆㄨˊpú,供人使喚的工役或車夫。如:「奴僕」、「僕人」。詩經·小雅·正月:「屢顧爾僕,不輸爾載。」唐·崔塗·巴山道中除夜書懷詩:「漸與骨肉遠,轉於僮僕親。」

[15] 劫ㄐㄧㄝˊjié,強取、搶奪。如:「打劫」、「搶劫」、「打家劫舍」。南朝宋·劉義慶·世說新語·自新:「陸機赴假還洛,輜重甚盛,淵使少年掠劫。」

[16] 《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》卷2:「劫引者是劫成引明」(CBETA 2019.Q4, X55, no. 883, p. 197a14 // Z 2:3, p. 68b5 // R98, p. 135b5)

[17] 悟ㄨˋwù,明白、覺醒。如:「覺悟」、「執迷不悟」、「恍然大悟」。史記·卷六·秦始皇本紀:「三主惑而終身不悟,亡,不亦宜乎?」

[18] 「守園者」,泰云:本音云僧伽,此云園。謂佛在世時,諸僧皆在園中樹下修道。今云阿羅摩子園,諸僧等亦在園居,各樹下作庵而住。其守園人,即是舊云僧伽藍氏也。若作寺舍而居者,多放逸也。基云:守園者,謂守寺門人。有釋:梵音僧伽,此云守;阿羅摩,此云園。---《瑜伽師地論記》卷第五十五

[19] 十戒 (術語)一不殺生。二不偷盜。三不婬,四不妄語,五不飲酒,六不著華鬘好香塗身,七不歌舞倡伎,亦不往觀聽,八不得坐高廣大床上,九不得非時食。十不得捉錢金銀寶物。 FROM:【佛學大辭典(丁福保)】

[20] 六法戒 (名數)七眾中,學法女宜受持之戒法也:一、染心相觸,以染污心觸於男子之身也。二、盜人四錢,盜他人之金錢四錢也。三、斷畜生命,殺畜生之命也。四、小妄語,自稱我為聖者而貪供養,為大妄語,其餘不實之言為小妄語。五、非時食,過午而食也。六、飲酒也。行事鈔下四之三曰:「式叉摩那此云學法女,四分十八童女應二歲學戒。又云:小年曾嫁年十歲者與六法。(中略)學六法即羯磨所為,謂染心相觸、盜人四錢、斷畜生命、小妄語、非時食、飲酒也。」俱舍光記十四曰:「梵云式叉摩那,唐言正學,謂正學六法。言六法者:謂不婬、不盜、不殺、不虛誑語、不飲酒、不非時食。」二年間堪忍此戒法者,初為比丘尼,得受具足戒。 FROM:【佛學大辭典(丁福保)】

[21] 如 式叉摩那不受六法不得受具

  子題:具戒頓受唯許僧中不開尼眾、式叉以十戒為體、式叉六法滿淨

  濟緣記釋云:「受有缺者,即缺行也。諸下,總判。無沙彌尼受具之理,故例判不成。釋妨,問中,沙彌不受十戒,直得具足,但僧得小罪,那與式叉不同?答中初句總合。一﹑下別示有四:初即反顯沙彌有文開故;二﹑顯男位開則有益;三﹑明沙彌縱闕五、十,能以具戒即為行本,尼則不然,故加此位;四﹑則易見。準知頓受唯許僧中,不開尼眾。問:『不受五十,直受六法,得不?』答:『式叉以十戒為體。若容直受,則無所依,故不可也。』……以僧中正受,先須問尼六法滿淨。滿謂年具,淨即行具。……以不行六法,欲速受具故。妄語障道,判非得聖。今時皆爾,五、十、六法,一併而受,便受具戒,必無得理。無戒滿洲,正當今矣。」(業疏記卷一七·三四·一一)FROM:【南山律學辭典】

[22] 如 隨心轉律儀 p1369大毗婆沙論一百十九卷十六頁云:問:此四律儀,幾隨心轉?幾不隨心轉?答:三隨心轉;一不隨心轉。謂別解脫律儀。問:何故別解脫律儀不隨心轉?答:別解脫律儀,麁而重;隨心轉律儀,細而輕故。有說:別解脫律儀,為惡戒所損伏;隨心轉律儀,不為惡戒所損伏故。有說:別解脫律儀,為惡意樂及害意樂所損伏;隨心轉律儀,不為彼所損伏故。有說:別解脫律儀,勢用蹇鈍,行不及心;隨心轉律儀,勢用捷利,行及心故。有說:別解脫律儀,依表;隨心轉律儀,依無表故。有說:別解脫律儀,是表果;隨心轉律儀,是無表果故。有說:別解脫律儀,依表,是表果;隨心轉律儀,依心,是心果故。有說:別解脫律儀,依部眾人和合受得;隨心轉律儀。但依法得故。有說:別解脫律儀,依他得;隨心轉律儀,依自得故。有說:別解脫律儀,不與心一生一住一滅;隨心轉律儀,與心一生一住一滅故。有說:別解脫律儀,不與心一果一等流一異熟;隨心轉律儀,與心一果一等流一異熟故。有說:別解脫律儀,不與心俱生;隨心轉律儀,與心俱生故。有說:隨心轉法,理應如是。心若善;彼亦善。不善,無記,亦爾。別解脫律儀,唯是善。若隨心轉者;善心起時,彼可隨轉。不善無記心起時,彼應斷故。有說:隨心轉法,理應如是。若心欲界,彼亦欲界;色無色界不繫,亦爾。別解脫律儀,唯是欲界。若隨心轉者;欲界心起時,彼可隨轉。色無色界不繫心起時,彼應斷故。有說:隨心轉法,理應如是。若心學,彼亦學;無學、非學非無學,亦爾。別解脫律儀,唯非學非無學。若隨心轉者;非學非無學心起時,彼可隨轉。學無學起時,彼應斷故。有說:隨心轉法,理應如是。若心見所斷,彼亦見所斷;修所斷、不斷、亦爾。別解脫律儀,唯修所斷。若隨心轉者;修所斷心起時,彼可隨轉。見所斷心,非所斷心、起時,彼應斷故。有說:若別解脫律儀,隨心轉者;應未來修,未來成就。然別解脫律儀,無未來修及未來成就故。有說:若此別解脫律儀隨心轉者;應不施設戒品決定故。有說:若此別解脫律儀隨心轉者;應非四緣五緣而捨。言四緣者;一捨學處,二、二形生,三、善根斷,四、捨眾同分。言五緣者;謂上四緣,及夜盡故。有說:若此別解脫律儀隨心轉者;應從上界生欲界時得。若爾;便應無住律儀不律儀等三種差別故。有說:若別解脫律儀隨心轉者;有心時可有,無心時應斷故。勿有此等諸過失故;別解脫律儀,不隨心轉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
[23] 讎ㄔㄡˊchóu,應驗。史記·卷二十八·封禪書:「五利妄言見其師,其方盡,多不讎。上乃誅五利。」

[24] 勤策 即沙彌,因沙彌懷著要做比丘的希望,於是辛勤策勵自己。 FROM:【佛學常見辭彙(陳義孝)】

[25] 即 式叉摩那尼(術語)出家五眾之一。舊譯學法女。新譯正學女。沙彌尼之欲受具足戒者,使自十八歲至二十歲滿二年間別學六法,驗胎之有無,且試行之真固也。是為式叉摩那尼。俱舍光記十四曰:「式叉摩那,唐云正學。正謂正學六法。言六法者:謂不婬,不盜,不殺,不虛誑語,不飲諸酒,不非時食。」行事鈔資持記上一之二曰:「式叉摩那,此云學法女。由尼報弱,就小學中別提六行為具方便。二年則驗胎有無,六法則顯行貞固,十誦所謂練身練心即是義也。」梵Śikṣamāṇā。 FROM:【佛學大辭典(丁福保)】

[26] 五百戒 (術語)比丘尼之具足戒也。本律之說相,唯三百四十八戒,以大數而稱為五百。束為七聚:一,八波羅夷。二,十七僧殘。三,三十捨墮。四,百七十八單提。五,八提舍尼。六,百眾學。七,七滅諍。行事鈔中一曰:「律中尼有三百四十八戒。」比丘尼鈔中上曰:「世人妄傳五百戒者非也,亦有經律尼戒五百,此但有總數而無實名也。」(具足戒) FROM:【佛學大辭典(丁福保)】

[27] 倡ㄔㄤˋchàng,古以歌舞演戲為業的人。如:「倡優」。

[28] 九地(名數)又名九有。以欲界為一地,色界及無色界各分為四地也。一欲界五趣地,二離生喜樂地,三定生喜樂地,四離喜妙樂地,五捨念清淨地,六空無邊處地,七識無邊處地,八無所有處地,九非想非非想處地。欲界五趣地者,或名五趣雜居地。即地獄,餓鬼,畜生,人及天之五趣等為散地,並有欲故,合為一地。離生喜樂地者,即色界初禪,與尋伺即覺觀相應,已離欲界之苦,而生喜樂,故立為一地。定生喜樂地者,即色界第二禪,已無尋伺,從定生喜樂,故為一地。離喜妙樂地者,即色界第三禪,離前喜貪,心悅安靜,有勝妙之樂,故為一地。捨念清淨地者,即色界第四禪,離前喜樂等,清淨平等,住於捨受正念,故為一地。空無邊處地者,為無色界之第一定,厭色而住於空無邊處定,識無邊處地者,為無色界之第二定,住於識無邊處定,無所有處地者,為無色界之第三定,住於無所有處定,非想非非想處地者,為無色界之第四定,住於非想非非想處定,故各立為一地。其中後四地,乃所謂四無色界,其名稱別無所異。前五地,據雜阿含經十七之說,立其名目。彼文曰:「云何食念?謂五欲因緣生念。云何無食念?謂比丘離欲,離惡不善法,有覺有觀,離生喜樂,初禪具足住,是名無食念。云何無食無食念?謂有覺有觀息,內淨一心,無覺無觀,定生喜樂,第二禪具足住,是名無食無食念。云何有食樂?謂五欲因緣,生樂生喜,是名有食樂。云何無食樂?謂息有覺有觀,內淨一心,無覺無觀,定生喜樂,是名無食樂。云何無食無食樂?謂比丘離喜貪,捨心住,正念正知,安樂住彼聖說捨,是名無食無食樂。云何有食捨?謂五欲因緣生捨,是名有食捨。云何無食捨?謂彼比丘離喜貪,捨心住,正念正知,安樂住彼聖說捨,第三禪具足住,是名無食捨。云何無食無食捨?謂彼比丘離苦息樂,憂喜先已離,不苦不樂捨,淨念一心,第四禪具足住,是名無食無食捨。」亦見大毘婆沙論三十一,俱舍論二十八等。FROM:【佛學大辭典(丁福保)】

[29] 六趣 (名數)眾生由業因之差別而趣向之處,有六所,謂之六趣,亦曰六道,一地獄趣Naraka-gati,八寒八熱等之苦處也,此在地下,故曰地獄。二餓鬼趣Preta-gati,常求飯食之鬼類生處也。與人趣雜處而不可見。三畜生趣Tiryagyoni-gati,新譯曰旁生趣,即禽獸之生所也,多以人界為依所而眼可見。四阿修羅趣Asura-gati,常懷瞋心而好戰鬥,大力神之生所也。以深山幽谷為依所而與人隔離。五人趣Manuṣya-gati,人類之生所也,分閻浮提等四大州,但四大洲隔離,不得通力者不能到。六天趣Deva-gati,身有光明,自然受快樂之眾生,名為天,有欲界六所,謂之六欲天,色界無色界,皆為彼之生所。大乘義章八末曰:「此六種,經名為趣,亦名為道。所言趣者,蓋乃對因以名果也。因能向果,果為因趣,故名為趣。所言道者,從因名也。善惡兩業通人至果,名之為道。地獄等報為道所詣,故名為道。」法華經序品曰:「盡見彼土六趣眾生。」涅槃經二十五曰:「以心因緣故,輪迴六趣具受生死。」 FROM:【佛學大辭典(丁福保)】

[30] 四洲 (名數)住須彌山四方鹹海之四大洲也。一南贍部洲Jambudvipa,舊云南閻浮提。或從林立號,或以果立名。二東勝神洲,梵云東毘提訶Pūrvavideha,舊云東弗婆提。為身形勝故,名為勝身。三西牛貨洲,梵云西瞿陀尼,舊云西瞿耶尼Aparagodāniya,為貿易牛故,名為牛貨。四北瞿盧洲Uttarakuru,舊云北鬱單越,譯曰勝處。於四洲中國土最勝,故名勝處。見西域記一,俱舍光記八。 FROM:【佛學大辭典(丁福保)】

[31] 即 隨轉理門 (術語)法相宗之用語,隨佛菩薩之本意而明其實義,謂之真實理門。隨轉他之機情而為方便之說,謂之隨轉理門。以此二門會諸乘中之相違也。唯識樞要上本曰:「開隨轉真實理門,令知二藏三藏等不相違故。」唯識論五曰:「然有經中說六識者,當知彼是隨轉理門。」同述記曰:「隨轉理門依小根器故。」菩提心義一曰:「古法相師用二種門:一隨轉理門,二真實理門。」大日經疏四曰:「是隨轉一門,非其具體。」 FROM:【佛學大辭典(丁福保)】

[32] 說無垢稱經(六卷) 唐大慈恩寺沙門釋玄奘譯與《維摩詰所說經》同 FROM:【閱藏知津(蕅益大師著)】

[33] 希ㄒㄧxī夷ㄧˊyí,原指道的本體無聲無色。語本老子·第十四章:「視之不見名曰夷,聽之不聞名曰希。」後用以指虛空玄妙。唐·柳宗元·愚溪詩序:「以愚辭歌愚溪,則茫然而不違,昏然而同歸,超鴻蒙,混希夷,寂寥而莫我知也。」

[34] 寂ㄐㄧˊjí,靜。唐·常建·破山寺後禪院詩:「萬籟此皆寂,惟聞鐘磬音。」元·張可久·一枝花·長天落綵霞套·梁州曲:「萬籟寂,四山靜。」

[35] 「指彰前德,故言如是。如是者何?大覺尊等。德高曰大,照悟云覺,獨勝名尊。萬德雖成,慧為道首,唯稱大覺。前法化身,體即理業,今稱大覺,應不通彼。性相作用,一體義分,俱不即離,皆得名覺。殊勝莫方,故言無等;真善可軌,復稱妙法。敬禮如是,流至此中,顯前六義即無等法。味道餐和,稱為聖眾;即此德類,非一名諸。敬禮如是,亦通聖眾。」---《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》卷第一

[36] 敬ㄐㄧㄥˋjìng,尊重。如:「敬重」、「敬老尊賢」。論語·先進:「門人不敬子路。」漢·王符·潛夫論·述赦:「君敬法則法行,君慢法則法弛。」

[37] 申ㄕㄣshēn,陳述、說明。如:「申訴」。楚辭·屈原·九章·抽思:「道卓遠而日忘兮,願自申而不得。」

[38] 影ㄧㄥˇyǐng,光線被遮擋而造成的陰暗形象。如:「人影」、「樹影」、「陰影」。唐·李白·月下獨酌詩四首之一:「舉杯邀明月,對影成三人。」

[39] 屈ㄑㄩqū,彎曲。如:「屈膝」、「屈指一算」。

[40] 儀ㄧˊyí,舉止容貌。如:「儀容」、「儀表堂堂」。喻世明言·卷三十·明悟禪師趕五戒:「瑞卿生得面方耳大,丰儀出眾。」

[41] 褒ㄅㄠbāo,獎賞。新唐書·卷一六二·呂元膺傳:「請明枉直,以顯褒懲。」

[42] 三思 心識緣境,與意識相應的思心所,對境的三種審慮作用。即:一、對境取正因邪因俱相違等之相,加以審察思慮,稱為審慮思。二、審慮後,決定其意,稱為決定思。三、決定之後,方才發動身、語二業,稱為動發勝思。又以其勢力強勝,故謂之勝。其中,前二思為意業。動發勝思又可分為動身思與發語思,動身思為身業,發語思為語業。FROM:【唯識名詞白話新解(于凌波居士著)】

[43] 三輪 (術語)佛之身口意三業也。佛以三業碾摧眾生之惑業,故云三輪。非下地之所測,故云三密。【又】一、神通輪,又云神變輪。由佛之身業現種種之神變,使眾生起正信者。二、記心輪,以佛之意業分別他之心行差別者,記心者,識別他之心也。三、教誡輪,又云正教輪。以佛之口業教誡彼而使修行者。此三者,如次第為身意口之作用,先以神通導之,次以記心鑑機,次以教誡,使行正道。化導之次第應然也。雜集論一曰:「神通記說教誡變現等無量調伏方便,導引所化有情令心界清淨。」光明文句記一曰:「身業現化名神通輪,口業說法,名正教輪。意業鑑機,名記心輪。三皆摧碾眾生惑業,故名輪。」義林章三輪章曰:「為示現身意語三如其次第三業化,故不增不減。」【又】一、神足輪,同於上之神通輪。二、說法輪,同於上之教誡輪。三、憶念輪,使眾生憶念佛之教法,而去邪行正者。此憶念之名,雖就眾生之機法而言之。然使之憶念,亦本於佛之意輪,故此三者如其次第,歸於佛之身口意三輪。此三輪為律藏之所說,而南山以之判戒定慧之三學,以定慧之法門為神足說法二輪之所屬,以戒學為憶念輪之所屬。戒學者,對於內德使憶持思惟事之善惡邪正而樹立正道者,故此為佛之三輪中憶念輪所發之法門也。四分律受戒犍度曰:「至象頭山中以三事教化:一者神足。(中略)二者憶念教化。(中略)三者說法教化。」(此次第為身意語同於經宗所說)。戒疏行宗記一上曰:「問經宗所論,身輪現通,口輪說法,意輪鑑機。上二句同今,後輪異者?答:彼取佛意授法無差,今約機心奉持不忘。此據律中三事教化,所出不同,未須融會。」又「據律但名三事,以能摧業惑故名為輪。」【又】三輪相之略。(三輪相)。【又】風輪水輪金輪之三。(輪世界)。【又】謂惑業苦之三者。依惑作業,依業感苦,更依苦起惑作業。此三者如輪轉而不止,故有輪之稱。【又】謂無常不淨苦之三者。此三者,堅固而非易破摧,如鐵輪然,故云輪。彌陀經通贊曰:「此經起由為破三輪故,三種輪者:一為破無常輪,二為破不淨輪,三為破苦輪。」【又】謂三輪教。興禪護國論序曰:「三輪八藏之文,四樹五乘之旨。」(三輪教) FROM:【佛學大辭典(丁福保)】

[44] 神境 p0934俱舍論二十七卷十四頁云:神境二言、為自何義、論曰:依毗婆沙所說理趣,神名所自,唯勝等持。由此能為神變事故。諸神變事,說名為境。此有二種。謂行及化。行復三種。一者、運身。謂乘空行,猶如飛鳥。二者、勝解。謂極遠方、作近思惟,便能速至。三者、意勢。謂極遠方、舉心緣時,身卽能至。此勢如意,得意勢名。於此三中,意勢唯佛。運身、勝解、亦通餘乘。謂我世尊,神通迅速,隨方遠近,舉心卽至。由此世尊作如是說:諸佛境界,不可思議。故意勢行、唯世尊有?勝解兼餘聖;運身幷異生。化復二種。謂欲色界。若欲界;化外四處。除聲。若色界;化唯二。謂色、觸。以色界中無香味故。此二界化、各有二種。謂屬自身他身別故。身在欲界,化有四種。在色亦然。故總成八。若生在色,作欲界化;如何不有成香味失?如衣嚴具,作而不成。有說:在色唯化二處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
[45] 他心智 p0485瑜伽六十九卷十頁云:他心智,唯是世間。若在異生及有學相續中者;是有漏。若無學相續中者;是無漏。

二解 顯揚二卷十六頁云:三、他心智。謂修所生修果。能知他心及心法智;及諸如來,知諸眾生,隨其意解,隨其隨眠,教授教誡轉起妙智。

三解 俱舍論二十六卷八頁云:所明他心智,為亦能取他心所緣,及亦取他心能緣行相不?俱不能取。知彼心時,不觀彼所緣能緣行相故。謂但知彼有染等心。不知彼心,所染色等。亦不知彼能緣行相。不爾;他心智,應亦緣色等。又亦應有能自緣失。諸他心智,有決定相。謂唯能取欲色界繫,及非所繫,他相續中,現在同類心心所法,一實自相,為所緣境。空無相不相應,盡無生所不攝,不在見道無間道中。餘所不遮,如應容有。

四解 品類足論一卷六頁云:他心智云何?謂若智,修所成,是修果,依止修,已得不失,知欲色界繫和合現前他心心所,及一分無漏他心心所;皆名他心智。

五解 集異門論七卷一頁云:他心智云何?答:若智,修所成,是修果,依止修,已得不失,能知欲色界和合現前他心心所,及一分無漏他心心所。是名他心智。

六解 如大毗婆沙論九十九卷八頁至一百卷六頁廣說。彼云:云何他心智?答:若智、修所成,是修果,依止修,已得不失,能知他相續現在欲色界心心所法,或無漏心心所法。是謂他心智。此中若智修所成者:謂修所成慧為自性故。是修果者:謂是四支五支靜慮果故。依止修者:謂依數習而成就故。已得不失者:已證得不捨故。問:何故不說未得已失?答:應說而不說者;當知此義有餘。復次若由此智,說名成就他心通者;此中說之。未得已失,諸他心智,無如是義。是故不說。能知他相續現在欲色界心心所法或無漏心心所法者:謂能如實知他有情身中現在世欲色界或無漏心心所法。此說他心智所緣境相。有別誦言:若智、現起如實知他有情,有所尋求,有所伺察,有所攝受,眾緣所起意及意所有。是謂他心智。此中若智現起者:說現行他心智。如實知者:簡別占相智等。他有情者:簡別知自心心所法。有所尋求者:謂欲界初靜慮心心所法。有所伺察者:謂靜慮中間心心所法。有所攝受者:謂後三靜慮心心所法。復有說者:有所尋求,顯欲界初靜慮。有所伺察,顯從欲界乃至靜慮中間。有所攝受,顯從欲界乃至第四靜慮。此中顯示能尋求等。故色等法,非此智境。眾緣所起者:如能知智,由四緣生,所知亦由四緣生故。意及意所有者:意卽是心。諸心所法,名意所有。如是皆說他心智境。此他心智,或應說一。謂他心智通及示導。或應說二。謂有漏、無漏,有縛、解脫,有繫、不繫。或應說三。謂下、中、上品。或應說四。謂四靜慮果。或應說六。謂有漏無漏各有三品。或應說八。謂四靜慮果,各有有漏無漏。或應說九。謂下下品,乃至上上品。或應說十二。謂四靜慮果,各有三品。或應說十八。謂有漏無漏,各有九品。或應說二十四。謂四靜慮果,各有有漏無漏。此復各有三品。或應說三十六。謂四靜慮果,各有九品。或應說七十二。謂四靜慮果,各有有漏無漏。此復各有九品。若以在身剎那分別;應說無量無邊。此中總說一他心智。問:此他心智,以何為自性?答:以慧為自性。是謂他心智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。已說自性;所以今當說。問:何故名他心智?他心智是何義耶?答:知他心故,名他心智。問:此亦知他諸心所法;何故但名他心智耶?答:諸瑜伽師、意樂加行,欲知他心。非他心所。是故但立他心智名。以心為先,亦知心所。譬如有人意樂加行但欲見王;若見王時,亦見臣等。復次諸法立名,依多緣故。謂或依自性,或依對治,或依加行,或依相應,或依所依,或依所緣,或依行相,或依所緣及行相等。依自性立名者:謂五蘊四諦世俗智等。依對治立名者:謂法智類智。對治欲界上二界故。依加行立名者:謂空識無邊處,無所有處,五現見定,他心智等。依相應立名者:如品類足說:云何順樂受等法?謂樂受等相應。如是一切。依所依立名者:謂眼識等。依所緣立名者:謂四念住,無相定等。依行相立名者:謂苦集智。此二行相,無雜。所緣雜故。依所緣及行相立名者:謂滅道智。此二所緣行相,俱無雜故。諸如是等立名因緣,乃有無量。今他心智,但依加行立名非餘。復次相應品中,心最勝故。依知勝法,立此智名。如說王來,非無臣等。復次以依心故;名心所法。心是大地故。諸心所法,名大地所有;故但說心。復次修他心通,無間道位,唯緣心故;但說知心。

七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六卷五頁云:問:何故名他心智?答:知他心故;名他心智。問:此亦知他諸心所法;何故但名他心智耶?答:以期心故。謂修觀者,先起意樂,欲知他心。由此意樂,後知心時,亦知心所。如人意樂,本欲見王;後見王時,亦見臣等。復次諸法得名,由多緣故。謂或由自性得名。如諦,如蘊,如世俗智。或由對治得名。如法類智。或由加行得名。如他心智等。或由相應得名。如說樂受等相應法,名順樂受等法。或由所依得名。如眼識等。或由行相得名。如苦集智。或由所緣得名。如念住等。或由行相所緣得名。如滅道智。故由加行名他心智。復次以心勝故;雖亦知心所;但名他心智。如王來等。復次以心是大地故;心所名大地法。復次證他心通無間道時,但緣心故。復次說心遠行獨行等故。復次說心是前行等故;復次說心是增上王故。復次說心是城主故。復次說心是依趣故。復次說心能起善惡戒故。復次說心能引善惡趣故。復次心是內處,遍諸界地,有所緣故。復次心是所依;非心所故。復次若心行處,心所隨故。復次若心調伏不調伏時,諸心所法,亦如是故。復次若心流散不流散時,諸心所法,亦如是故。由此等緣,此他心智,雖亦知心所;而名他心智。

八解 入阿毗達磨論下三頁云:諸定生智,能了知他欲色界繫一分無漏現在相似心心所法,名他心智。此有二種。一、有漏。二、無漏。有漏者,能了知他欲色界繫心心所法。無漏者,有二種。一、法智品。二、類智品。法智品者,知法智品心心所法。類智品者,知類智品心心所法。此智不知色無為心不相應行,及過去未來,無色界繫一切根地補特伽羅勝心心所,皆不能知。

九解 發智論八卷一頁云:云何他心智?答:若智、修所成,是修果,依止修,已得不失,能知他相續現在欲色界心心所法,或無漏心心所法,是謂他心智。又云:諸他心智,皆現知他心心所法耶?答:應作四句。有他心智,非現知他心心所法。謂過去未來他心智。有現知他心心所法,非他心智。謂如有一,或覩相,或聞語,或得如是生處得智,能現知他心心所法。有他心智,亦現知他心心所法。謂若智、修所成,是修果,依止修,已得不失,能現知他現在欲色界心心所法,或無漏心心所法。有非他心智,亦非現知他心心所法。謂除前相。

十解 發智論八卷四頁云:云何他心智?答:若智、是修果,知他現在心心所法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
[46] 漏盡通 p1284雜集論十四卷三頁云:漏盡通者:謂依止靜慮,於漏盡智威德具足中若定若慧,及彼相應諸心心法。漏盡智者:謂由此智、通達一切漏盡方便、及諸漏盡。威德具足者:此智成滿故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
[47] 偏ㄆㄧㄢpiān,深、多。唐·元稹·酬竇校書二十韻:「音徽千里斷,魂夢兩情偏。」

[48] 限ㄒㄧㄢˋxiàn,指定的範圍、止境。如:「期限」、「界限」、「下限」、「無限」、「有限」。晉書·卷四十七·傅玄傳:「六年之限,日月淺近,不周黜陟。」

[49] 齊ㄑㄧˊqí,使同等、一致。如:「齊名」。文選·古詩十九首·今日良宴會:「齊心同所願,含意俱未伸。」唐·杜牧·阿房宮賦:「一日之內,一宮之間,而氣候不齊。」

[50] 投ㄊㄡˊtóu誠ㄔㄥˊchéng,致其誠心。唐·王昌齡·武陵開元觀黃鍊師院詩三首之三:「暫因問俗到真境。便欲投誠依道源。」

[51] 措ㄘㄨㄛˋcuò,安置。漢·桓寬·鹽鐵論·世務:「是猶措重寶於道路而莫之守也,求其不亡,何可得乎?」

[52] 永ㄩㄥˇyǒng,深長的、久遠的。文選·阮籍·詠懷詩十七首之十五:「出門臨永路,不見行車馬。」宋·蘇軾·和錢安道寄惠建茶詩:「雪花雨腳何足道,啜過始知真味永。」

[53] 暫ㄓㄢˋzhàn,猝然、忽然。史記·卷一○九·李將軍傳:「廣暫騰而上胡兒馬。」文選·江淹·別賦:「誰能摹暫離之狀,寫永訣之情者乎!」

[54] 如 掉心及不掉心 p1016俱舍論二十六卷六頁云:掉心者:謂染心。掉舉相應故。不掉心者:謂善心。能治彼故。不靜靜心、應知亦爾。

二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五十一卷六頁云:掉心者:謂染汙心。掉舉相應故。不掉心者:謂善心。行捨相應故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
[55] 苾芻律儀四支所攝 p0874瑜伽五十三卷六頁云:苾芻律儀、四支所攝。何等為四?一、受具足支,二、受隨法學處支,三、隨護他心支,四、隨護如所受學處支。若作表白第四羯磨、及略攝受隨麤學處;是名受具足支。由具此支故;名初苾芻、具苾芻戒。自此以後,於毗奈耶別解脫中所有隨順苾芻尸羅,若彼所引眾多學處,於彼一切,守護奉行。由此得名守護別解脫律儀者。是名受隨法學處支。由成就此二支者,所有軌範具足,所行具足。是名隨護他心支。軌範具足,所行具足,如聲聞地已說。若於微細罪中,深見怖畏;於所受學諸學處中,能不毀犯;設犯,能出。謂由深見怖畏、及聰叡故。是名隨護如所受學處支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
[56] 九地 此指三界中的九地。三界為欲界、色界、無色界,依禪定三昧的深淺,色界、無色界又各分為四禪天、四無色天,與欲界共立九種有情的住地,此稱為九地或九有——即九種生存的處所。

  九地為:一、欲界的五趣雜居地,為地獄、餓鬼、畜生、人、天(六欲天)等雜居之所。二、離生喜樂地,為色界的初禪天。三、定生喜樂地,為色界第二禪天。四、離喜妙樂地,為色界第三禪天。五。捨念清淨地,為色界的第四禪天。六、空無邊處地,為無色界的第一天。七、識無邊處地,為無色界的第二天。八、無所有處地,為無色界的第三天。九、非想非非想處地,為無色界第四天——即有頂天。FROM:【唯識名詞白話新解(于凌波居士著)】

[57] 如 五識有尋伺 p0271俱舍論二卷五頁云:五識有尋有伺。由與尋伺,恆共相應;以行相麁,外門轉故。

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
[58] 即 七心界 (名數)十八界中眼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、之六識,加意根而為七。 FROM:【佛學大辭典(丁福保)】

[59] 法界 p0756瑜伽九十四卷三頁云:等說一切事法增上名句文身,名為法界。

  二解 如十八界由六種分別中說。

  三解 辯中邊論上卷七頁云:由聖法因義,說為法界。以一切聖法,緣此生故。此中界者,卽是因義。

  四解 集論一卷十三頁云:何故真如名為法界?一切聲聞獨覺諸佛妙法,所依相故。

  五解 集論一卷十三頁云:又若五種色,若受想行蘊,及此所說八無為法,如是十六,總名法界。

  六解 佛地經論七卷三頁云:能為一切善法所依,假名法界。

  七解 大毗婆沙論七十一卷十七頁云:問:法界云何?答:諸法為意已正當了,是名法界。已為意了者:謂諸法界,已為過去意界所了。正為意了者:謂諸法界、正為現在意界所了。當為意了者:謂諸法界。當為未來意界所了。問:法界為有彼同分不?答:無。所以者何?以無有法、非去來今無量意識所了別故。有意識起,一剎那中,唯除自性相應俱有,了別所餘一切法故。問:餘十七界,亦是意識所了別境,應皆是同分;便無彼同分。如何說有彼同分耶?答:餘十七界,不依意識立為同分及彼同分。但依各別根境相對。謂眼對色,色對眼;乃至身對觸,觸對身。

  八解 品類足論二卷十四頁云:法界云何?謂法為意已正當了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
[60] 交ㄐㄧㄠjiāo,互相、彼此。如:「交談」、「交戰」、「交流」。國語·越語下:「君臣上下交得其志,蠡不如種也。」

[61] 儀ㄧˊyí,典範、表率。楚辭·屈原·九章·抽思:「望三五以為像兮,指彭咸以為儀。」荀子·正論:「主者,民之唱也。上者,下之儀也。」

[62] 恬ㄊㄧㄢˊtián,淡泊。如:「恬淡」。

[63] 「《對法》等云「漏所隨」,謂逐他地者,但言漏隨,不言縛他地,復不相增益故。「俱生俱滅」,簡前後發。「相增益」者,遞為緣相生義。正解漏義,簡無漏法。」---《成唯識論述記》卷第五末

[64] 「經:不待時、不過時,處相應、時相應、行相應、說法相應,現種種身,

贊曰:化物也。不待時者,眾生根熟,謂即應時現身說法,不擇時節。不過時者,謂不過此應化時也。處相應等者,如來說法離四非故:處相應者,離非處;時相應者,離非時;行相應者,離非機;說法相應者,離非法。謂應於此處、此時、此等機性,應以此法,必相應故。現種種身者,即八相等,若佛現在并涅槃後所現之身,非云以弟子種種意故,現種種相。此四句中應云現在并涅槃後,以願自在隨緣利益,是名化故,總名種種身。」---《金光明最勝王經疏》卷第二

[65] 法爾 又作法然、自然、天然、自爾、法爾自然。此是指萬象(諸法)於其天然自然而非經由任何造作的狀態,即指某事物本來的相狀。相對於因力、業力而言,法爾力意謂無法說明之天然、自然之力。《瑜伽師地論》卷八十八載四種道理,其第四種為法爾道理,此即表某事物原相之天然道理,例如火是熱性、水是濕潤性。FROM:【唯識名詞白話新解(于凌波居士著)】

[66] 眾同分 p0979瑜伽十二卷十一頁云:復次云何眾同分?謂若略說、於彼彼處受生有情、同界,同趣,同生,同類位性形等;由彼彼分互相似性,是名眾同分。亦名有情同分。此中或有有情、由界同分,說名同分。謂同生一界。或有有情、由趣同分,說名同分。謂同生一趣。或有有情、由生同分,說名同分。謂同生一生。或有有情、由類同分,說名同分。謂同一種類。或有有情、由分位體性容色形貌音聲覆蔽養命同分,說名同分。或有有情、由過失功德同分,說名同分。如殺生者、望殺生者;廣說乃至諸邪見者、望邪見者;離殺生者、望離殺生者;乃至正見者、望正見者;從預流者乃至阿羅漢獨覺、望預流等;菩薩望菩薩;如來望如來;如是更互說名同分。

二解 瑜伽五十六卷二頁云:問:依何分位,建立眾同分?此復幾種?答:依諸有情相似分位,立眾同分。此復三種。所謂種類同分,自性同分,工巧業處養命同分。

三解 顯揚一卷十五頁云:衆同分者:謂諸有情互相似性。

四解 雑集論二卷二頁云: 眾同分者:謂如是如是有情、於種種類自體相似,假立眾同分。於種種類者:於人天等種類差別。於自體相似者:於一種類性。

五解 五蘊論六頁云:云何眾同分?謂諸有情、自類相似為性。

六解 廣五蘊論十三頁云:云何眾同分?謂諸羣生、各各自類相似為性。

七解 俱舍論五卷一頁云:論曰:有別實物、名為同分。謂諸有情、展轉類等;本論說此,名眾同分。此復二種。一、無差別,二、有差別。無差別者:謂諸有情、有情同分。一切有情、各等有故。有差別者:謂諸有情、界地趣生種姓男女近事苾芻學無學等、各別同分。一類有情、各等有故。

八解 大毗婆沙論二十七卷四頁云:云何眾同分?謂有情同分。猶如命根,體是一物;徧與一切身分為依。是不相應行蘊所攝。唯無覆無記性。唯有漏。通三界。問:此眾同分、為長養?為等流?為異熟?答:是異熟、及等流。非長養。非色法故。異熟者:謂趣同分等。如地獄趣、有情展轉相似;乃至天趣等有情亦然。等流者:謂界同分等。如欲界有情、展轉相似;乃至無色界等有情亦然。有說:異熟者:謂初生時得。如與父母等、展轉相似。等流者:謂後時方得。如與沙門婆羅門等、展轉相似。洲渚方土及族姓等有情同分、如理應知。有餘師說:有情同分、通善不善無記性攝。謂四向四果有情同分、是善性攝。造五無間業有情同分、不善性攝。諸餘同分、無記性攝。評曰:彼不應作是說。法、雖有三種;而有情同分、唯無記攝。由此應知前說為善。問:若得眾同分;彼捨眾同分耶?答:應作順前句。謂若得眾同分;彼定捨眾同分。有捨眾同分,而不得眾同分。謂阿羅漢般涅槃時。問:若死此生彼時,定捨眾同分,得眾同分耶?答:應作四句。有死此生彼,而不捨眾同分,不得眾同分。如地獄死,還生地獄;乃至天死,還生天等。有捨眾同分,得眾同分,而非死此生彼。謂入正性離生等位。有死此生彼,亦捨眾同分,亦得眾同分。謂地獄等死、生異趣等。有不死此生彼,亦不捨眾同分,不得眾同分。謂除前相。

九解 品類足論一卷七頁云:眾同分云何?謂有情同類性。

十解 入阿毗達磨論下十頁云:諸有情類、同作事業,同樂欲因,名眾同分。此復二種。一、無差別,二、有差別。無差別者:謂諸有情、皆有我愛,同資於食,樂欲相似。此平等因、名眾同分。一一身內、各別有一。有差別者:謂諸有情界地趣生種姓男女近事苾芻學無學等種類差別,一一身內、有同事業樂欲定因、名眾同分。此若無者;聖非聖等,世俗言說,應皆雜亂。諸異生性、異生同分,有何差別?同樂欲等因,說名彼同分。異生性者、能為一切無義利因。如契經說:苾芻當知;我說愚夫無聞異生,無有少分惡不善樂,彼不能造。又世尊說:若來人中、得人同分。非異生性、於死生時,有捨得義。故異生性、與同分別。

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
[67] 准ㄓㄨㄣˇzhǔn,依據。如:「准某部公函。」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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