遍於此思惟勝解,至下當知。
上說離染,依無學說,故《瑜伽》言:「前七解脫於已解脫而生勝解。」
身證者得,若依《唯識》,有二師說:
一云、伏初定已上染,得滅定;
二云、伏第四定已上染,得滅定。
無所有處[1]已下染,可有伏義,令障轉遠,引生勝德,有頂一地,定未能伏。
故《瑜伽》第十二空、識二解脫有說「離自地染」言,上之二地無說「離自地染」字,有學、無學影略說故。
唯立根本,亦非近分。
滅盡解脫大小俱說,即滅盡定[2]而無行相[3],棄想、受故。
然將入時,有二行相,謂依非想非非想處相及無相界相,初修久熟,二入別故。
出體性者,《俱舍論》說:「前三無貪性,眷屬五蘊性,次四無色定善為性,第八滅定性。」
大乘之中,七十二卷解五法中,云「世間、出世間正智[4]為體」。
有漏者,以分別中世間正智為體。
無漏者,即無分別智及後得智,唯慧為性,緣色非色及真如境,離諸定障,引生勝德,非餘能故。
若相應體,初七以四蘊為性,眷屬五蘊性。
故《對法》云:「若定若慧,及彼相應諸心、心所。」
無色界中,許有定、道無表色故。
第八解脫[5]以二十二法厭心種子為體,即不相應行蘊所攝。
釋名者,初釋總名,後釋別名。
初總名者,
《瑜伽》云:「前七解脫於已解脫而生勝解。」
七所觀法多分要伏要斷彼地煩惱障染方始修作,名已解脫。
今觀已解脫境為除定障,起神通功德,而生勝解,故名解脫。
其身證者,於有頂染定未能離,但除彼地所有定障,起無諍等諸功德故,故成解脫。
由此前言多分已離,不爾,多言便為無用。
「第八解脫棄背想受,故名解脫。」
前無間道雖滅想受障,至滅盡定位方得解脫名。
由入滅定時,暫棄背想受障,所求今滿足故,立解脫名;
非時方始解脫定障,先已離故,亦解亦脫。
八者是數,帶數釋也。
次釋別名者,初有色觀諸色解脫者,
《瑜伽》云:「由二因緣,名為有色,謂生欲界,得色界定故;又於有光明而生勝解故。」
此觀欲界於勝處所制少多、好惡、劣勝等色作光明想故,但名有色觀諸色,不言內有色觀外色[6]。
其有色非唯內故,諸所觀非唯外故,即外色之觀及有色之觀外色皆依主釋也。
內無色想觀外色者,由二因緣,名內無色想。
一者、謂已證得無色等至,亦自了知得此定故,先依空處定,已離色界染故。
《顯揚》云:「內無色想者,依無色定,意解思惟故。」
二者、不思惟內光明想故,名內無色。
此言意顯,已得空處,內離色染,又自內心不作光明想,名內無色。
此已離染色,名之為外。
故《瑜伽》云:「若於是色已得離欲,說彼為外。」
出於染故,即觀此色作少多等解,名觀外諸色。
故《瑜伽》云:「又不思惟彼想明相,但於外色而作勝解。」
此說不作光明色觀,但作少多、好惡等解。
初四勝處,有色、無色,各別觀色,若少若多,此總觀外少多、好惡等故,與勝處別。
外諸色之觀及內無色之觀外色,亦皆依主。
內無色時,必須得空處等定,正觀外色。
作勝解時,唯依色定,不依無色,無色不能觀於諸色少多等故。
故《瑜伽》云:「無色界定不現在前。」
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者,
《瑜伽論》云:「已得捨念圓滿清白,以此為依,修習清淨聖行圓滿,名淨解脫。」
此說第四靜慮中,離尋伺、喜、樂三地障故,捨念圓滿清白名淨。
故《瑜伽》云:「謂已超過諸苦樂故,一切亂動已寂靜故,善磨鎣故。」
離淨不淨變化障故,名為解脫。
此亦內無色而觀外色,作淨不淨相待、相入、一味淨想,由前已說「內無色」言,所以今略。
既略於內,故亦略於觀外色等,但言淨解脫。
《顯揚論》說「一向意解思惟淨妙」者,隨轉理門[7],或依彼觀成滿之時,展轉一味,唯觀淨想,故作是說。
身作證者[8],
於此住中,一切賢聖多所住故。
身者,意身。
作證者,由於智斷得作證故,諸根得境,唯身根親合,勝餘根故,獨得證名。
此亦如是。
前二解脫,意解思惟尚疏遠故,與其觀名;今此解脫,除障最勝,聖意親取,名身作證。
由此聖者多住於此,及第八解脫,此二勝故,於二界中,各在邊故。
世尊經中,說身作證於色、無色障斷無餘證得轉依[9],勝餘六故。
具足住[10]者,第四靜慮根本圓滿,第八亦爾,九次第定[11]得圓滿故。
空無邊處解脫[12]者,
《顯揚論》云:「虛空者,謂色對治所緣境界」,空其色故,「無邊者,十方諸相不可分別」,名空無邊。
處者,謂彼地中定等諸所依法,能依行者所緣虛空,所依之處名為處也。
欲色二界,相狀易知,彼界難了,獨與處名。
空無邊是境,處是能緣,空無邊之處,依主釋也。
下皆准知。
識無邊處[13]者,
謂緣無邊虛空之識,今緣此識而為境界,十方諸相不可知故,名識無邊。
處即能緣,義如前說。
無所有處[14]者,
謂於識處上境界推求之時,無少所得,除無所有,無別境界,由唯見此境極寂靜,故無所有。
此細超前,觀已上境無少所有,少亦無故,餘義如前。
非想非非想處[15]者,
非想者,謂超過無所有想,無所有處猶有麤想[16]故。
非非想者,謂於無所有處上境界推求之時,唯得緣無所有極細心、心所[17],由唯見此極寂靜故。
前無所有處唯緣識處已上諸境少分亦無,此有頂地[18]唯緣無所有處能緣心、心所,不同彼地有麤想故,名為非想,仍有唯無此極寂靜心在故,名非非想。
非者無也,非全無想故。
餘義同前。
想受滅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者,
由想受二強勝於餘,是心行故,厭患勞慮,暫求止息,止息此時,要斷障得,名為解脫,為滅想受之解脫,依主釋也。
上七解脫皆持業釋,謂有色觀諸色即解脫,解脫障[19]故,乃至非想非非想即解脫;亦可以別簡通得依主釋,謂有色觀諸色之解脫等。
所緣境[20]者,
初二解脫以顯色相及真如相[21]為所緣境,初觀光明,後觀顯色少多等故,漸入真觀[22],方斷定障[23];第三解脫以攝受相及真如相為所緣境。
攝受相者,於內淨不淨色展轉相待,展轉相入,展轉一味。
如前已說。
次四解脫各以自相及真如為境。
初三解脫以色無色為境;次四解脫唯無色為境,為斷此二障,起此觀行;第八解脫無所緣也。
凡聖得者,
有義:初七解脫通凡聖得,第八唯聖得,唯無漏故。[24]
七十三說異生、聖者同得初三,然有差別,內外二道通得無爽,除變化障,得自在故。
然《瑜伽》第十五云:「初三解脫於一切色得自在故,便能引發諸聖神通,不與一切異生共有」者,彼論自說不還、阿羅漢所作,不說異生不作初三。
次四解脫,《對法論》說:「聖弟子所得,能順無漏,是清淨性,方名解脫,解脫愛味故。」
外道依無色多生愛味,執為涅槃故,由此返顯不簡次四解脫唯聖所得,聖之弟子不得,故通外有。
有義:唯前三通內外道,凡聖皆得,論唯說此異生得故;後五唯聖得,論說聖弟子,不說異生故也。
離障差別者,《顯揚》二十說對除六障:
一、變化障,初二所除。
能變能化,由觀光明殊妙無礙及為少多等得自在故。
二、最極現法樂住障,第三所除。
《對法論》說:「能斷淨不淨色變化障及於此中煩惱生起障。
此障即於淨色變化加行功用,與不淨色變化相違。」
體即梗澀無記之性,名為煩惱。
三、往還障,第四所除。
由空諸色無障礙故,為方便已,入色四定根本之地,往還自在。
四、引無諍等勝功德障,由識所除。
彼諸功德體即識故,此為方便已,起第四靜慮發諸功德。
五、諸漏及有障,漏謂煩惱,有謂有頂。[25]
此即無色惑、苦二法,由第六、第七解脫所除。
第六解脫正能除之,第七解脫除之令遠。
六、寂靜最極住障,第八所除,滅定寂靜,極勝住故。
第十五說「後五解脫唯言能引想受滅等至」者,依成滿位,亦不相違。
依身起者,後五解脫,三界身起,許無色界起滅定故。
初三解脫,
有義:唯欲界起,由教力故。
《瑜伽》第十二云:「由二因緣,名為有色,謂生欲界等故。」
有義:不然,通二界起。
初修解脫,遍處為果,必在欲界,如前道理;後成滿時,遍處為因,解脫為果,何妨色界亦得後起?豈生色界不得名有色耶?
不作不淨,不唯在欲。
二得者,在佛及麟角獨覺身中,八皆離欲得;在餘身中皆加行得,要離彼地染後方修起故。[26]
有無漏者,在佛身皆無漏,在餘身中第八唯無漏,餘七通有漏、無漏,通是世間、出世間二智為體故。[27]
二執以十門分別:
一、出體;
二、釋名;
三、性攝;
四、相應;
五、所緣;
六、行相;
七、互起;
八、二縛差別;
九、諸惑相攝;
十、伏斷位次。
第一、出體者,若唯言生法我見,唯以別境中慧,根本煩惱中薩迦耶見,以為體性。
故《瑜伽》云:「五見世俗有,即慧分故。」
離慧體無,唯以有漏染慧為體。
若言生法我執,隨其所應,二執通局,慧俱四蘊以為體性。
第二、釋名者,梵云薩迦耶達利瑟致[28],經部師言[29]:
薩是偽義,迦耶是身,達利瑟致是見。
身是聚義,即聚集假,應言緣聚身起見,名為身見。
佛遮當來薩婆多等執為有身見者故,說薩「偽」言。
雖一「薩」言,亦目於有,然今說是思誕提底薩,故「薩」言表偽。
薩婆多云[30]:
薩是有義,迦耶等,如前。
雖是聚身,而是實有。
身者,自體之異名,緣此見應名自體見。
佛遮當來經部師等說為偽身者故,說薩「有」言。
雖一「薩」言亦目於偽,今者應言阿悉提底薩,故「薩」言表有。
大乘解云[31]:
應言僧吃爛底薩,便成移轉義。
由此薩迦耶見大小乘別。
大乘之意,心上所現似我之相,體非實有,是假法故。
又體非全無,依他起性成所緣緣[32]故。
既非實有,亦非虛偽,唯是依他移轉之法,我之所依。
又本我無境,妄情執有,可言虛偽,依所變相境,可言為實有,非如餘宗定實定偽,故名移轉。
法執正義亦唯此見,故《佛地》云:「所知障者,謂執遍計所執實法薩迦耶見而為上首。」
故法我見亦同生我,此兼我所,不唯我見,說薩迦耶言故。
第三、性攝者,此中我見,在二識中;在第七識,唯有覆無記。
《瑜伽》六十三說末那煩惱,其性唯是有覆無記。
如是《顯揚》、《唯識》處處皆同,不假繁引。
其第六識略有二類:
一、俱生;
二、分別。
俱生者,
雖有覆攝,〈決擇〉五十八云:「當知俱生薩迦耶見唯有覆無記性攝。」
此文非一,不能具引。
其分別我見在欲界,唯不善;在上二界,有覆所攝。
《對法》第四云:「自性不善[33]者,謂除染汙意相應及色、無色界煩惱,所餘能發惡行煩惱、隨煩惱。
此復云何?謂欲界繫[34]不任運起者是不善,若任運起能發惡行者亦是不善,所餘是有覆無記。」[35]
《唯識》第六云:「嗔唯不善,損自他故;餘九通二。
上二界者,唯無記攝,定所伏故。
若欲界繫分別起者,唯不善攝,發惡行故。
若是俱生發惡業者,亦不善攝,損自他故。[36]
餘無記攝,細不障善,非極損惱自他處故。
當知俱生身、邊二見唯無記攝,不發惡行,雖數現行,不障善故。」
即三界俱生唯有覆無記,上界分別我見亦爾,欲界分別唯不善性,損自他故。[37]
《楞伽》第二卷云:「大慧!身見有二種,謂俱生及妄想。
俱生身見斷,貪則不生。
二種身見中,妄想身見斷,疑則不生。」
俱生者,
即第七識俱及第六識中任運起者。
妄想者,即第六識中分別起者。
《廣百論》第二卷亦云:「然諸我見略有二種:一者、俱生;二者、分別。」
與此《唯識》第一卷同,故知第六、七識皆有二執,合性通二。
第四、心所相應者,
第七識中俱生我見[38],《成唯識》第四卷有說:心所唯九法俱,謂遍行五、我癡、我見、我慢、我愛。
欲希未合,此唯任運,無欲也;
勝解印持未定,此恒緣定,無勝解也;
念記曾習,此緣現境,無念也;
定專一境,此恒別緣,無定也;
慧即我見,故別不說。
一切隨惑並依煩惱前後分位差別假立,此恒一類,故無隨惑。
惡作追悔,眠外緣起,尋、伺俱發言淺深推度轉,此一類緣,故彼無也。
見見不俱,無餘四見。
二取邪見,分別而生,我所、邊見,依我見起,故此不俱。
貪嗔相返,見疑相違,染淨相異,故此唯九。
有義:十五俱:前九加慧,別門說故;及五隨惑,謂惛、掉、不信、懈怠、放逸,《對法》第六說遍染故。
忿等十麤,此識細故;無慚、無愧,唯不善故;散亂外緣,此識內故;不正知犯軌則,此不爾故不俱;忘念者,要念曾習,此不爾。
故唯十五。
有義:說十九俱:前九加六隨,謂不信、懈怠、放逸、忘念、散亂、惡慧,〈決擇〉五十五說遍染故;並念、定、慧及惛沈。
專注一境不捨,有定;無明重,有惛沈。
無掉者,相違故。
有義:此俱有二十四:前九及十隨惑,〈決擇〉五十八說放逸、散亂、掉舉、惛沈、不信、懈怠、邪欲、邪勝解、邪念、不正知,遍染心故;加別境五。
如實義者,此俱十八:前九加八隨,雖無聖教,理准定有,謂惛沈、掉舉、不信、懈怠、放逸、忘念、散亂、不正知,無明為性者,此得俱故;加別境慧,義門別故。
無欲、解者,不遍染故。
雖有五說,第五為正,不違教理故。
第六識俱俱生薩迦耶見,與遍行五,別境五,根本三惑,謂愛、慢、癡。
隨煩惱中,初十定不俱,彼行麤故。
此有五說:
第一說不與隨惑俱,無別分位故;
第二說五隨俱;
第三說六隨俱;
第四說十隨俱;
第五說八隨俱,以此為正。
不定四中,與三種俱,除悔一種,悔行相麤,我見等細故,餘皆不違。
善染相違,不與善俱。
今據正義,總應容與二十四俱,如前思計。
分別我見,二十七俱,加根本嗔,並無慚、愧,欲界不善得相應故。
此說欲義,非定俱故。
第五、所緣分齊者,第七識俱者,《唯識》第四總有四說:
一云、緣第八識體及相應我、我所俱故,心所不離識故,論云緣第八,據實緣心所;
二云、緣第八識見及相分為我、我所,相、見俱識故;
三云、緣第八現行及種為我、我所,種即識功能,無別有物,不違聖說;
四者、正義唯緣第八見分,非餘。
此識一類,不容別起我所見故,義說為所,皆如彼說。
《瑜伽》、《顯揚》文皆全正,故不繁引。
前三解彼緣藏識言,不稱正理,故後解善。
第六識中俱生身見,唯緣有法,不緣無法。
緣無法者,要強思想,方起計故。
釋三分義頌:
性境[39]不隨心[40],獨影[41]唯從見[42],帶質[43]通情本,性種等隨應[44]。
能食及所食,此依身所住,能見此如理,所求二諦空。
為常益有情,為不捨生死,為善無窮盡,故菩薩觀空。
為種性清淨,為得諸相好,為淨諸佛法,故菩薩觀空。[45]
補特伽羅法,實性俱非有,此無性有性,故別立二空。[46]
述曰:能食,在六根[47]也。
由六根能受用境[48],今觀六根無實能受用,空其遍計,故說為內空[49]。
所食者,六境[50]空也。
由執六境是實所受用,今觀六境無實,空其遍計,故說為外空[51]。
此依者,扶根[52]空也。
由不是內根,故非內;不同外器世間[53],故非外。
是內非內,故執為實,今觀為空,遣其遍計,故說為內外空[54]。
身所依住者,大空[55]也。
器世間有大勝用,火水所依止多有情,名之為大。
大有情之所住故,名為大勝用。
火水所依止多有情,名之為有,今觀為空,故名大空。
能見,空空[56]也。
即是能觀智,由昔觀其境是空,空其遍計,執能觀之智是有,今觀能觀之智亦空,故名空空。
此如理者,勝義空[57]也。
真如理是勝智之境,勝之義故,名勝義;亦可真理出過事俗,名勝義。
由遍計故障理,今觀遍計空顯真理,就所顯故,名勝義空也。
由執一切有為實故,今觀為空,故名有為空;由執三無為[60]、九無為[61]等為實故,今觀為空,遣其遍計,故名無為空,即真如也。
又釋:菩薩為求一切智,為求涅槃,為求菩提,故空其有為遍計;為求真空無為色,故說有為、無為空。
為常益有情者,畢竟空[62]也。
由觀有情畢竟空,不見有情自他差別故,能常益也。
[1] 無所有處 p1063瑜伽三十三卷十三頁云:復次從識無邊處,求上進時,離其識外,更求餘境,都無所得。謂諸所有,或色非色相應境性。彼求境界,無所得時,超過近分及以根本識無邊處;發起都無餘境勝解。此則名為於無所有,假想勝解。卽於如是假想勝解,多修習故;便能超過無所有處一切近分,乃至加行究竟作意,入彼根本加行究竟果作意定。是故說言:超過一切識無邊處,無少所有無所有處具足安住。
二解 法蘊足論七卷一頁云:復有苾芻,超一切種識無邊處,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。是名無所有處。超一切識無邊處者:謂彼爾時,於識無邊處想,超越,等超越故;名超一切種識無邊處。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者:云何無所有處定加行?修何加行,入無所有處定?謂於此定初修業者,先應思惟識無邊處為麁苦障,次應思惟無所有處為靜妙離。餘廣說如空無邊處。
三解 大毗婆沙論八十四卷四頁云:云何無所有處?如契經說:超一切識無邊處,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。是名無所有處。問:此何故名無所有處?答:此中無我無我所故。問:一切地中,無我我所;何獨此名無所有處?答:無有餘地,能令我執及我所執,羸劣穿薄,勢力減少,如此地者;故此獨名無所有處。復次此地無有真實常恒不變易法,損伏常見,勝諸餘地;故此獨名無所有處。復次此地無有所趣所歸,屋舍室宅,能為救護,摧伏憍慢懈怠放逸,勝諸餘地,故此獨名無所有處。復次此地中無無邊行相。初捨彼相,故此獨名無所有處。尊者世友,作如是說:於此定中,無能所攝行相轉故。如說:非我有處,有時,有所屬物;亦無處,時、物屬我者。故此獨名無所有處。具足住者:謂得獲成就無所有處善四蘊。於得獲成就,說具足住聲。是故說名無所有處。問:佛何故說無所有處,獨名捨耶?答:捨謂聖道。能盡捨故。有聖道地,此最為後;故於此地獨立捨名。尊者世友,作如是說:此地近捨假想勝解無邊行相麁觀解故;獨立捨名。大德說曰:此地棄捨作意功用無邊行相心心所法,無功用住故獨名捨。
四解 品類足論七卷四頁云:無所有處云何?此有二種。一定,二生。此中所有受想行識,是名無所有處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[2] 滅盡定 p1212瑜伽三十三卷十五頁云:若諸聖者、已得非想非非想處;復欲暫時住寂靜住。從非有想非無想處、心求上進。心上進時,求上所緣,竟無所得。無所得故;滅而不轉。如是有學、已離無所有處貪,或阿羅漢、求暫住想作意為先,諸心心法滅;是名滅盡定。由是方便,證得此定。
二解 瑜伽五十三卷十三頁云:復次云何滅盡定?謂已離無所有處貪,未離上貪;或復已離。由止息想作意為先故;諸心心所、唯滅靜,唯不轉。是名滅盡定。此定唯能滅靜轉識,不能滅靜阿賴耶識。當知此定、亦是假有;非實物有。此定差別、略有三種。下品修等、如前已說。若下品修者,於現法退,不能速疾還引現前。中品修者,雖現法退;然能速疾還引現前。上品修者,畢竟不退。有學聖者,能入此定。謂不還身證。無學聖者、亦復能入。謂俱分解脫。前無想定、非學所入;亦非無學。何以故?此中無有慧現行故。此上有勝寂靜住及生故。又復此定、不能證得所未證得諸勝善法。由是稽留誑幻處故。
三解 瑜伽五十六卷一頁云:依何分位、建立滅盡定?答:依已離無所有處貪,止息想作意為先,名滅分位;建立滅盡定。此復三種。自性者、唯是善。補特伽羅者、在聖相續。通學無學。起者、先於此起;後於色界,重現在前。託色所依,方現前故。此據未建立阿賴耶識教。若已建立;於一切處、皆得現前。
四解 顯揚一卷十四頁云:滅盡定者:謂已離無所有處欲,或入非想非非想處定,或復上進,或入無想定,或復上進。由起暫息想作意前方便故;止息所緣。不恆現行諸心心法、及恆行一分諸心心法滅性。
五解 成唯識論七卷八頁云:滅盡定者:謂有無學、或有學聖、已伏或離無所有貪,上貪不定;由止息想作意為先,令不恆行恆行染污心心所滅;立滅盡名。令身安和,故亦名定。由偏厭受想,亦名滅彼定。修習此定、品別有三。下品修者、現法必退,不能速疾還引現前。中品修者、現不必退。設退,速疾還引現前。上品修者、畢竟不退。此定初修、必依有頂遊觀無漏為加行入。次第定中、最居後故。雖屬有頂;而無漏攝。若修此定、已得自在;餘地心後、亦得現前。雖屬道諦;而是非學非無學攝。似涅槃故。此定初起、唯在人中。佛及弟子、說力起故。人中慧解、極猛利故。後上二界、亦得現前。鄔陀夷經、是此誠證。無色亦名意成天故。於藏識教未信受者,若生無色,不起此定。恐無色心、成斷滅故。已信生彼,亦得現前。知有藏識、不斷滅故。要斷三界見所斷惑,方起此定。異生不能伏滅有頂心心所故。此定微妙,要證二空隨應後得所引發故。有義、下八地修所斷惑中,要全斷欲;餘、伏或斷;然後方能初起此定。欲界惑種、二性繁雜,障定強故。唯說不還三乘無學及諸菩薩、得此定故。彼隨所應、生上八地。皆得後起。有義、要斷下之四地修所斷惑,餘伏或斷;然後方能初起此定。變異受俱煩惱種子、障定強故。彼隨所應生上五地、皆得後起。若伏下惑,能起此定。後不斷退,生上地者;豈生上已,卻斷下惑。斷亦無失。如生上者,斷下末那俱生惑故。然不還者,對治力強;正潤生位,不起煩惱;但由惑種,潤上地生。雖所伏惑,有退不退;而無伏下生上地義,故無生上卻斷下失。若諸菩薩,先二乘位,已得滅定,後迴心者;一切位中,能起此定。若不爾者;或有乃至七地滿心,方能永伏一切煩惱。雖未永斷欲界修惑;而如已斷,能起此定。論說已入遠地菩薩、方能現起滅盡定故。有從初地,卽能永伏一切煩惱,如阿羅漢。彼十地中,皆起此定。經說菩薩前六地中,亦能現起滅盡定故。
六解 雜集論二卷二頁云:滅盡定者:謂已離無所有處欲,超過有頂,暫息想作意為先故;於不恆行諸心心所、及恆行一分心心所、滅,假立滅盡定。此中所以不言未離上欲者;為顯離有頂欲阿羅漢等、亦得此定故。一分恆行者:謂染污意所攝。
七解 廣五蘊論十三頁云:云何滅盡定?謂已離無所有處染,從第一有、更起勝進,暫止息想作意為先,所有不恆行及恆行一分心心法滅為性。不恆行、謂六轉識。恆行、謂攝藏識及染污意。是中六轉識品及染污意滅,皆滅盡定。
八解 如大毗婆沙論一百五十二卷四頁至一百五十四卷廣說。
九解 俱舍論五卷四頁云:次滅盡定、其相云何?頌曰:滅盡定亦然。為靜住有頂。善二受不定。聖由加行得。成佛得非前三十四念故。論曰:如無想定,滅定亦然。此亦然聲、為例何義?例無想定心心所滅。如說:復有別法、能令心心所滅,名無想定;如是復有別法,能令心心所滅,名滅盡定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[3] 行相 p0604瑜伽七十八卷二十頁云:行相者:當知宣說八行觀故。云何名為八行觀耶?一者、諦實故,二者、安住故,三者、過失故,四者、功德故,五者、理趣故,六者、流轉故,七者、道理故,八者、總別故。如彼卷二十頁至二十三頁廣釋。
二解 瑜伽八十一卷四頁云:行相者:謂諸蘊相應,諸界相應,諸處相應,緣起相應,處非處相應,念住相應;如是等相應語言,或聲聞說,或如來說,或菩薩說;是名行相。
三解 如道諦四行中說。
四解 無性釋八卷十二頁云:於所緣中,相似而行;故名行相。
五解 法蘊足論九卷二十二頁云:云何行界?謂六思身。卽眼觸所生思,乃至意觸所生思。是名行界。
六解 大毗婆沙論七十九卷十頁云:問:言行相者,自性是何?答:自性是慧。應知此中慧是行相。亦是能行,亦是所行。與慧相應心心所法,雖非行相;而是能行,亦是所行。與慧俱有不相應行,及餘有法,雖非行相;亦非能行;而是所行。有作是說:言行相者,總以一切心心所法為其自性。若作是說:諸心心所,皆是行相,亦是能行,亦是所行。餘一切法,雖非行相,亦非能行;而是所行。復有說者。所言行相,以一切法為其自性。若作是說;諸相應法、亦是行相,亦是能行,亦是所行。不相應法、雖是行相,亦是所行;而非能行。評曰:應作是說:言行相者,自性是慧。如初所說。如是名為行相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。已說自性;所以今當說。問:何故名行相?行相是何義?答:於諸境相、簡擇而轉;是行相義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[4] 正智 p0500瑜伽七十二卷五頁云:何等為正智?謂略有二種。一、唯出世間正智。、二世間出世間正智。何等名為唯出世間正智?謂由此故;聲聞、獨覺、諸菩薩等,通達真如。又由此故;彼諸菩薩、於五明處,善修方便。多住如是一切遍行真如智故;速證圓滿所知障淨。何等名為世間出世間正智?謂聲聞、獨覺、以初正智、通達真如已;由此後所得世間出世間正智,於諸安立諦中,令心厭怖三界過患;愛味三界寂靜。又由多分安住此故;速證圓滿煩惱障淨。又卽此智未曾得義,名出世間。緣言說相為境界義,亦名世間。是故說為世間出世間。世尊依此,密意說如是言:我說有世間智,有出世間智,有世間出世間智。若分別所攝智,唯名為世間。初正智所攝智,唯名出世間。第二正智所攝智,通名世間出世間。
二解 顯揚六卷一頁云:正智者:略有二種。一、唯出世間。二、世間出世間。唯出世間正智者:謂由正智、聲聞獨覺諸菩薩等,通達真如。又諸菩薩、以世出世智,於五明處精勤學時,由遍滿真如智,多現在前故;速疾證得所知障淨。世間出世間正智者:謂諸聲聞及獨覺等,初通達真如已;由初一向出世間正智力後所得世間出世間正智故;於諸安立諦中,起厭怖三界心,及愛味三界寂靜處。又由彼正智多現在前故;速疾證得煩惱障淨。
三解 大毗婆沙論九十七卷十八頁云:云何正智?答:五識相應善慧,及無漏忍所不攝意識相應善慧。此有二種。一、有漏。卽世俗正見。二、無漏。卽學無學八智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[5] 如 八解脫 p0074瑜伽十一卷一頁云:解脫者:謂八解脫。一、有色觀諸色解脫。二、內無色想,觀外諸色解脫。三、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解脫。四、空無邊處解脫。五、識無邊處解脫。六、無所有處解脫。七、非想非非想處解脫。八、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解脫。又十二卷五頁云:前七解脫,於已解脫,生勝解故;名為解脫。第八解脫,棄背想受,故名解脫。云何有色觀諸色?謂生欲界已,離欲界欲,未離色界欲。彼於如是所解脫中,已得解脫。卽於欲界諸色,以有光明相,作意思惟,而生勝解。由二因緣,名為有色。謂生欲界故。得色界定故。又於有光明而作勝解故。問:觀諸色者,觀何等色?復以何行?答:欲界諸色。於諸勝處所制少色,若好若惡,若劣若勝。如是於多。乃至廣說。何故修習如是觀行?為淨修治能引最勝功德方便。何等名為最勝功德?謂勝處、遍處、諸聖神通、無諍、願智、無礙解等。雖先於彼欲界諸色,已得離欲;然於彼色,未能證得勝解自在。為證得故;數數於彼思惟勝解。云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?謂生欲界已,離色界欲,無色界定,不現在前;又不思惟彼想明相。但於外色而作勝解。若於是色,已得離欲;說彼為外。由二因緣,名內無色想。謂已證得無色等至,亦自了知得此定故。不思惟內光明相故。餘如前說。云何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?謂如有一,已得捨念圓滿清白。以此為依,修習清淨聖行圓滿,名淨解脫。何以故?三因緣故。謂已超過諸苦樂故。一切動亂已寂靜故。善磨瑩故。身作證者:於此住中,一切賢聖,多所住故。云何空無邊處解脫?謂如有一,於彼空處,已得離欲;卽於虛空,思惟勝解。如是識無邊處解脫,於彼識處,已得離欲;卽於是識,思惟勝解。無所有處解脫者:謂已得無所有處;於識無邊處,思惟勝解。有頂解脫,更不於餘而作勝解。乃至遍於想可生處,卽於是處,應作勝解。
二解 瑜伽十五卷三頁云:又八勝解,能引不還,或阿羅漢,諸聖神通,及最勝住。謂未伏內色想,外無染污色勝解,是名第一。已伏內色想,是名第二。淨不淨非二色第一捨勝解,是名第三。此三解脫,於一切色,得自在故;便能引發諸聖神通。謂諸神通,不與一切異生共有。空無邊勝解、識無邊勝解、無所有勝解、非想非非想勝解、微微任運心勝解,此五勝解,次第善修治故;能引想受滅等至,最勝住。又若觀諸色,若如所觀,於初三解脫中,而修習者;謂三解脫方便道所攝三勝處也。此中觀外諸色若小若大若好若惡若劣若勝者:謂觀非三摩地所行,現所得色。由緣三摩地所行作意,不種種現前,故名為勝。於三摩地所行中,奢摩他行,名知;毘鉢舍那行,名見。如於三摩地所行若知若見,如於彼色已尋思已了別,如是於外所想非三摩地所行中,觀諸色,亦爾。
三解 顯揚四卷二頁云:諸解脫者:謂八解脫。廣說如經。一、有色諸色觀解脫。有色者:依有色定,意解思惟故。諸色者:若色、如勝處中,廣自分別。觀者:於諸色中,為變化自在故;意解思惟,顯示彼相故。二、內無色想,外諸色觀解脫。內無色想者:依無色定,意解思惟故。外者:除眼等根,意解思惟餘色故。諸色觀者:如前說。三、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解脫。淨者:一向意解思惟淨妙色。為得增上安樂住故。解脫者:解脫淨不淨色功用障礙心故。身者:意身故。作證者:由智斷得作證故。具足住者:如前說。無色諸解脫,如前分別。此中差別者,為欲證得一切種身業自在故,及為解脫彼障故;復除先色,作無邊虛空意解思惟。故名第四無邊虛空處解脫。為欲發起聖神通、無諍、願智、無礙辯等,諸功德故;又為證得能助發起彼諸功德,心自在故;又為解脫彼障故;復作無邊識意解思惟。故名第五無邊識處解脫。行者作如是發起功德方便已;令第四靜慮,起現在前,發諸功德。為欲證得最勝無漏住自在故,又為解脫彼障故;復作無所有意解思惟。故名第六無所有處解脫。為欲證得最第一有住自在故,又為解脫彼障故;復作非想非非想意解思惟。故名第七非想非非想處解脫。為欲證得最勝寂靜住自在故,又為解脫彼障故;復從非想非非想處,心進止出;入息滅攀緣。故名第八想受滅解脫。
四解 集論八卷三頁云:解脫者:謂八解脫。云何有色觀諸色?謂依止靜慮,於內未伏見者色想,或現安立見者色想,觀所見色住具足中若定若慧,及彼相應諸心心所。乃至為解脫變化障。云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?謂依止靜慮,於已伏見者色想,或現安立見者無色想,觀所見色住具足中若定若慧。餘如前說。云何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?謂依止靜慮,於內淨不淨諸色,已得展轉相待想,展轉相入想,展轉一味想故;於彼已得住具足中,若定若慧。餘如前說。乃至為解脫淨不淨變化煩惱生起障。云何無邊空處解脫?謂於隨順解脫無邊空處住具足中若定若慧。餘如前說。如無邊空處解脫,無邊識處、無所有處、非想非非想處解脫,亦爾。乃至為解脫寂靜解脫無滯礙障。云何想受滅解脫?謂依止非想非非想處解脫,超過諸餘寂靜解脫,住於似真解脫住具足中,心心所滅。為解脫想受滅障,又雜集論十四卷十二頁云:解脫作何業?謂引發變化事,於淨不淨變化,無有艱難;於寂靜解脫,無有滯礙;能住第一寂靜聖住。由勝解思惟故。此中顯初二解脫,能引發變化事。由第三解脫,於淨不淨變化,無有艱難。由四無色解脫,於寂靜解脫無有滯礙。由最後解脫,能住第一寂靜聖住。由勝解思惟故者:顯如是如是勝解義,是解脫義。
五解 俱舍論二十九卷四頁云:論曰:解脫有八。一、內有色想,觀外色解脫。二、內無色想,觀外色解脫。三、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。四、無色定,為次四解脫。滅受想定,為第八解脫。八中前三,無貪為性。近治貪故。然契經中說想觀者:想觀增故。三中初二,不淨相轉。作青瘀等諸行相故。第三解脫,清淨相轉。作淨光鮮行相轉故。三并助伴,皆五蘊性。初二解脫,一一通依初二靜慮。能治欲界初靜慮中顯色貪故;第三解脫,依後靜慮。離八災患,心澄淨故。餘地亦有相似解脫,而不建立;非增上故。次四解脫,如其次第,以四無色定善為性。非無記染。非解脫故。亦非散善。性微劣故。彼散善者,如命終心。有說:餘時亦有散善。近分解脫道,亦得解脫名。無間不然。以緣下故。彼要背下地,方名解脫故。然於餘處,多分唯說彼根本地,名解脫者;以近分中,非全分故。第八解脫,卽滅盡定。彼自性等,如先已說。厭背受想而起此故;或總厭背有所緣故;此滅盡定,得解脫名。有說:由此解脫定障,微微心後,此定現前。前對想心,已名微細;此更微細,故曰微微。次如是心,入滅盡定。從滅定出;或起有頂淨定心,或卽能起無所有處無漏心。如是入心,唯是有漏。通從有漏無漏心出。八中前三,唯以欲界色處為境。有差別者,二境可憎,一境可愛。次四解脫,各以自上苦集滅諦,及一切地類智品道,彼非擇滅,及與虛空,為所緣境。第三靜慮,寧無解脫?第三定中,無色貪故。自地妙樂所動亂故。行者何緣修淨解脫?為欲令心暫欣悅故。前不淨觀,令心沈慼。今修淨觀,策發令欣。或為審知自堪能故。謂前所修不淨解脫,為成不成。若觀淨相,煩惱不起;彼方成故。由二緣故,諸瑜伽師,修解脫等。一為諸惑已斷更遠。二為於定得勝自在故;能引起無諍等德,及聖神通。由此便能轉變諸事,起留捨等種種作用。何故經中第三第八說身作證;非餘六耶?以於八中,此二勝故。於二界中,各在邊故。
六解 品類足論五卷十六頁云:有八解脫。謂有色觀諸色,是初解脫。內無色想,觀外色,是第二解脫。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,是第三解脫。超一切色想,滅有對想,不思惟種種想,入無邊空,空無邊處具足住;是第四解脫。超一切空無邊處,入無邊識,識無邊處具足住;是第五解脫。超一切識無邊處,入無所有,無所有處具足住;是第六解脫。超一切無所有處,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;是第七解脫。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,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;是第八解脫。
七解 集異門論十八卷九頁云:八解脫者:云何為八?答:若有色觀諸色。是第一解脫。內無色想,觀外諸色。是第二解脫。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。是第三解脫。超一切色想,滅有對想,不思惟種種想,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。是第四解脫。超一切空無邊處,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。是第五解脫。超一切識無邊處,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。是第六解脫。超一切無所有處,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。是第七解脫。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,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。是第八解脫。如彼卷九頁至十七頁廣釋。
八解 大毗婆沙論一百四十一卷十一頁云:八解脫者:一、內有色觀諸色解脫。二、內無色想,觀外色解脫。三、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。四、空無邊處解脫;乃至七,非想非非想處解脫。八、滅受想解脫身作證具足住。此中前三,無貪善根為性。若并助伴;卽五蘊性。次四卽以彼根本地加行善四蘊為性。有說:亦以彼近分地前八解脫道為性。最後解脫,以滅盡等至為性。已說自性;當說所以。問:何故名解脫?答:解脫所有彼能障故。餘義如餘處廣說。
九解 大毗婆沙論八十四卷八頁云:八解脫者:一、有色觀諸色解脫。二、內無色想,觀外色解脫。三、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。四、超諸色想,滅有對想,不思惟種種想,入無邊空,空無邊處具足住解脫。五、超一切空無邊處,入無邊識,識無邊處具足住解脫。六、超一切識無邊處,入無所有,無所有處具足住解脫。七、超一切無所有處,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解脫。八、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,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解脫。問:此八解脫,自性是何?答:初三解脫,以無貪善根為自性。皆對治貪故。若兼取相應隨轉;則欲界者,以四蘊為自性。色界者,以五蘊為自性。四無色處解脫,皆以四蘊為自性。想受滅解脫,以不相應行蘊為自性。如是名為解脫自性。我物自體相分本性。已說自性;所以今當說。問:何故名解脫?解脫,是何義?答:棄背義、是解脫義。問:若棄背故名解脫者;何等解脫,棄背何心?答:初二解脫,棄背色貪心。第三解脫,棄背不淨觀心。四無色處解脫,各自棄背次下地心。想受滅解脫,棄背一切有所緣心。故棄背義是解脫義。尊者世友,作如是說:心於煩惱,解脫清淨;故名解脫。大德說曰:由勝解力而得解脫,故名解脫。脇尊者言:有所背捨,故名解脫。如彼卷八頁至十九頁廣說。
十解 品類足論七卷十二頁云:初解脫云何?謂有色觀諸色,是初解脫。此中初者: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,此最在初。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,此最在初。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,是名解脫。第二解脫云何?謂內無色想,觀外色;是第二解脫。此中第二者: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,此居第二。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,此居第二。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,是名解脫。第三解脫云何?謂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;是第三解脫。此中第三者: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,此居第三。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,此居第三。如是定中所有善色受想行識,是名解脫。第四解脫云何?謂超一切色想,滅有對想,不思惟種種想,入無邊空,空無邊處具足住。是第四解脫。此中第四者: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,此居第四。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,此居第四。如是定中所有善受想行識,是名解脫。第五解脫云何?謂超一切空無邊處,入無邊識,識無邊處具足住;是第五解脫。此中第五者: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,此居第五。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,此居第五。如是定中所有善受想行識,是名解脫。第六解脫云何?謂超一切識無邊處,入無所有,無所有處具足住;是第六解脫。此中第六者: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,此居第六。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,此居第六。如是定中所有善受想行識,是名解脫。第七解脫云何?謂超一切無所有處,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;是第七解脫。此中第七者: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,此居第七。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,此居第七。如是定中所有善受想行識,是名解脫。第八解脫云何?謂超一切非想非非想處,入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;是第八解脫。此中第八者:謂隨算數漸次順次相續次第,此居第八。又隨入定漸次順次相續次第,此居第八。如是定中諸解脫、勝解脫、異極解脫。復次若法,想微細為因,想微細為等無間,是與想不俱義,非不成就義;是名解脫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[6] 「依《俱舍》二十九云,初名內有色想觀外色解脫,想觀增故,立想觀名。內未伏除見者色想,名內有色;但觀外境,名觀外色。大乘不然,未離色界欲,或雖已離,見者色想安立現前,名有色;通觀內外,名觀諸色。
「內無色想觀外諸色」者,彼小乘說內已伏除色想,名內無色想;唯觀外境,名觀外色。今此論說已依無色定離色界染,名內無色想;即此諸色已出染故,名之為外,觀此為境,名觀外色。上二言「觀」者,於諸色中,為變化自在故,意解思惟,顯示彼想故。「解脫」者,謂能解脫變化障故。依《對法》說「內謂內身,已依無色定伏除見者色想,名內無色」,與此不同。」---《瑜伽師地論略纂》卷第五
[7] 隨轉理門 (術語)法相宗之用語,隨佛菩薩之本意而明其實義,謂之真實理門。隨轉他之機情而為方便之說,謂之隨轉理門。以此二門會諸乘中之相違也。唯識樞要上本曰:「開隨轉真實理門,令知二藏三藏等不相違故。」唯識論五曰:「然有經中說六識者,當知彼是隨轉理門。」同述記曰:「隨轉理門依小根器故。」菩提心義一曰:「古法相師用二種門:一隨轉理門,二真實理門。」大日經疏四曰:「是隨轉一門,非其具體。」 FROM:【佛學大辭典(丁福保)】
[8] 如 《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五》:「「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」者,淨者,謂第四靜慮中離八種障,捨念圓滿清白名淨,此觀通觀淨不淨境。《顯揚》說「淨者,一向意解思惟淨妙色」者,隨轉理門,或依彼觀相待相入故,後成一味淨色為論。《對法論》說:「於內淨不淨色展轉相待等故。」解脫者,謂能解脫淨不淨變化生起煩惱障,此即變化時加行功用名為煩惱,障礙心故。前二解脫,隨於一事變化之障;此所解脫,淨不淨中所有變化加行功用極自在障。身者,意身。作證者,由於智斷得作證故,諸根得境,唯身根親合,身與證名。前二解脫,意解思惟尚疏遠故,與其觀名;此第三解脫,除障最勝,名身作證。故《對法》說,此八種名聖住,諸聖所住故。然諸聖者多住第三、第八,此二勝故,於二界中,各在邊故。世尊經中,說身作證於色、無色障斷無餘證得轉依,勝餘六故。具足住者,是第四靜慮根本圓滿,第八亦爾,有頂圓滿。餘名可解。論釋名中,但釋通名。」
[9] 轉依 p1407攝論三卷十六頁云:轉依,謂卽依他起性對治起時,轉捨雜染分,轉得清淨分。
二解 成唯識論九卷十二頁云:依、謂所依。卽依他。起與染淨法為所依故。染、謂虛妄遍計所執。淨、謂真實圓成實性。轉、謂二分轉捨轉得。由數修習無分別智,斷本識中二障麁重;故能轉捨依他起上遍計所執,及能轉得依他起中圓成實性。由轉煩惱,得大涅槃;轉所知障,證無上覺。成立唯識,意為有情證得如斯二轉依果。或依,卽是唯識真如。生死涅槃之所依故。愚夫顛倒,迷此真如;故無始來,受生死苦。聖者離倒,悟此真如,便得涅槃畢究安樂。由數修習無分別智,斷本識中二障麁重;故能轉滅依如生死,及能轉證依如涅槃。此卽真如離雜染性。如雖性淨;而相雜染。故離染時,假說斯淨。卽此新淨,說為轉依。修習位中,斷障證得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[10] 具足住 p0823瑜伽十二卷十二頁云:具足者:圓滿清白故。住者:所修觀行,日夜專注,時專注故。
二解 顯揚二卷五頁云:具足者:謂修習圓滿。住者:謂於入住出,隨意自在。
三解 法蘊足論六卷三頁云:具足者:謂此依出家,及依遠離所生善法精勤修習,無間無斷,方得圓滿;故名具足。住者:謂成就此,靜慮現行,隨行,遍行,遍隨行,動轉解行;故名為住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[11] 九次第定
一初禪 二二禪 三三禪 四四禪 五空處 六識處 七無所有處 八非有想非無想處 九滅受想次第定
次六通而辯九次第定者。上所明禪。雖體用具足。而並是觀禪。未明練熟調柔之相。今欲修練觀禪體用。令純熟入體。及起時心無間念。故次明也。通言次第定者。若入禪時。深心智慧深利。能從一禪入一禪。心心相續。無異念間。雜故名次第定也
初禪次第定 離諸欲惡不善法。有覺有觀。離生喜樂。入初禪定時。是中初禪定觀均齊。自識其心。其心次第而入無有剎那雜念。間入初禪定。是為初禪次第定
二禪次第定 若從初禪。入二禪時。是中二禪定觀均齊。自識其心。其心次第而入。無有剎那雜念間入二禪定。是為二禪次第定
三禪次第定 意類如初禪二禪中明
四禪次第定 意亦類如初禪二禪中明
五虛空處次第定 意亦類同初禪二禪中明
六識處次第定 意亦類如初禪二禪中明
七無所有處次第定 意亦類同初禪二禪中明
八非有想非無想處次第定 意亦類同初禪二禪中明
九滅受想次第定 若從非有想非無想。入滅受想定時。於是定前。自識其心要期心利。心心次第而入。無有剎那雜念間入滅受想定。是為滅受想次第定也 FROM:【法界次第初門(隋·智者大師 撰)】
[12] 空無邊處解脫 p0790如八解脫中說。
二解 集異門論十八卷九頁云:超一切色想,滅有對想,不思惟種種想,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。是第四解脫。超一切色想者:云何色想?答:眼識身相應諸想、等想性、現想性、已想性、已現想性、當想性、當現想性;是名色想。復次有說五識身相應諸想等想,乃至廣說;是名色想。今此義中,眼識身相應諸想等想、乃至廣說;是名色想;入此定時,於彼色想,皆能超越,平等超越,最極超越。是故說超一切色相。滅有對想者:云何有對想?答:四識身相應諸想等想,乃至廣說;是名有對想。復次有說五識身相應諸想等想,乃至廣說;是名有對想。復次有說瞋恚相應諸想等想、乃至廣說;是名有對想。今此義中,四識身相應諸想等想乃至廣說;是名有對想。入此定時,彼有對想、已斷,已遍知;已遠離,已別遠離;已調伏,已別調伏;已滅沒,已破壞。是故說為滅有對想。不思惟種種想者:云何種種想?答:有覆纏者、所有染汙色想聲想香想味想觸想、諸所有想,若不善諸所有想,若非理所引諸所有想,能障礙定;如是一切,名種種想。入此定時,於種種想、不引發,不隨引發,不等引發;不思惟,不已思惟,不當思惟;由斯故說不思惟種種想。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者:問:此空無邊處解脫加行云何?修觀行者、由何方便,入空無邊處解脫定?答:初修業者,創修觀時,先應思惟第四靜慮,為麤苦障;後應思惟空無邊處,為靜妙離。彼既思惟第四靜慮為麤苦障,亦復思惟空無邊處為靜妙離故;心便散動馳流諸相,不能一趣,繫念一境,相續思惟空無邊處。彼心散動馳流諸相不能一趣繫念一境相續思惟空無邊處故;未能住心,入空無邊處解脫定。為攝散動馳流心故;專繫念思惟空無邊處相。思惟此相,精勤勇猛,乃至令心相續久住。由斯加行,入空無邊處解脫定。精勤數習此加行已;復進修行此定方便。謂於加行所引生道,數習數修數多所作。既於加行所引生道,數習數修數多所作;心便安住等住近住相續一趣繫念一境,思惟此是空無邊處。由心安住等住近住相續一趣繫念一境思惟如是空無邊處,無二無轉,便能證入空無邊處解脫定。第四者:謂諸定中漸次順次相續次第,數為第四。解脫者:謂此定中所有善受想行識,皆名解脫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[13] 識無邊處 p1436瑜伽三十三卷十三頁云:復次若由此識,於無邊空,發起勝解;當知此識,無邊空相勝解相應。若有欲入識無邊處;先捨虛空無邊處想;卽於彼識,次起無邊行相勝解。爾時超過近分根本空無邊處。是故說言:超過一切空無邊處,入無邊識。由彼超過識無邊處所有近分,乃至加行究竟作意;入上根本加行究竟果作意定。是故說言:識無邊處具足安住。
二解 法蘊足論七卷一頁云:復有苾芻、超一切種空無邊處,入無邊識,識無邊處具足住。是名識無邊處。超一切種空無邊處者:謂彼爾時,於空無邊想,超越,等超越故;名超一切種空無邊處。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者:云何識無邊處定加行?修何加行,入識無邊處定?謂於此定初修業者先應思惟空無邊處為靜妙離,餘廣說如空無邊處。
三解 大毗婆沙論八十四卷三頁云:云何識無邊處?如契經說:超一切空無邊處,入無邊識,識無邊處具足住。是名識無邊處。問:此何故名識無邊處?為以自性為以所緣?設爾;何失。二俱有過。所以者何?若以自性;識無邊處,以四蘊為自性;不應但名識無邊處。若以所緣;識無邊處緣四聖諦及虛空非擇滅;亦不應但名識無邊處?答:應作是說:此不以自性,亦不以所緣;但以加行名識無邊處。如施設論說:以何加行,修識無邊處定?由何加行,入識無邊處定?謂初業者,先應思惟清淨眼等六種識相。取此相已;假想勝解,觀察照了,無邊識相。以先思惟無邊識相,而修加行,展轉引起第二無色定。故說此名識無邊處。復次依等流故,說此定名識無邊處。謂瑜伽師,從此定出,必起相似識相現前。謂於識相,歡悅而住。具足住者:謂得獲成就識無邊處善四蘊。於得獲成就,說具足住聲。是故名為識無邊處。
四解 品類足論七卷四頁云:識無邊處云何?此有二種。一定、二生。此中所有受想行識,是名識無邊處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[14] 無所有處 p1063瑜伽三十三卷十三頁云:復次從識無邊處,求上進時,離其識外,更求餘境,都無所得。謂諸所有,或色非色相應境性。彼求境界,無所得時,超過近分及以根本識無邊處;發起都無餘境勝解。此則名為於無所有,假想勝解。卽於如是假想勝解,多修習故;便能超過無所有處一切近分,乃至加行究竟作意,入彼根本加行究竟果作意定。是故說言:超過一切識無邊處,無少所有無所有處具足安住。
二解 法蘊足論七卷一頁云:復有苾芻,超一切種識無邊處,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。是名無所有處。超一切識無邊處者:謂彼爾時,於識無邊處想,超越,等超越故;名超一切種識無邊處。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者:云何無所有處定加行?修何加行,入無所有處定?謂於此定初修業者,先應思惟識無邊處為麁苦障,次應思惟無所有處為靜妙離。餘廣說如空無邊處。
三解 大毗婆沙論八十四卷四頁云:云何無所有處?如契經說:超一切識無邊處,入無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。是名無所有處。問:此何故名無所有處?答:此中無我無我所故。問:一切地中,無我我所;何獨此名無所有處?答:無有餘地,能令我執及我所執,羸劣穿薄,勢力減少,如此地者;故此獨名無所有處。復次此地無有真實常恒不變易法,損伏常見,勝諸餘地;故此獨名無所有處。復次此地無有所趣所歸,屋舍室宅,能為救護,摧伏憍慢懈怠放逸,勝諸餘地,故此獨名無所有處。復次此地中無無邊行相。初捨彼相,故此獨名無所有處。尊者世友,作如是說:於此定中,無能所攝行相轉故。如說:非我有處,有時,有所屬物;亦無處,時、物屬我者。故此獨名無所有處。具足住者:謂得獲成就無所有處善四蘊。於得獲成就,說具足住聲。是故說名無所有處。問:佛何故說無所有處,獨名捨耶?答:捨謂聖道。能盡捨故。有聖道地,此最為後;故於此地獨立捨名。尊者世友,作如是說:此地近捨假想勝解無邊行相麁觀解故;獨立捨名。大德說曰:此地棄捨作意功用無邊行相心心所法,無功用住故獨名捨。
四解 品類足論七卷四頁云:無所有處云何?此有二種。一定,二生。此中所有受想行識,是名無所有處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[15] 非想非非想處 p0718瑜伽三十三卷十四頁云:復次從無所有處求上進時,由於無所有處想,起麤想故;便能棄捨無所有處想。由是因緣,先入無所有處定時,超過一切有所有想;今復超過無所有想。是故說言非有想。謂或有所有想,或無所有想。非無想,謂非如無想,及滅盡定,一切諸想,皆悉滅盡;唯有微細想,緣無相境轉。是故說言:非想非非想。卽於此處起勝解時,超過一切近分根本無所有處,及非想非非想處近分乃至加行究竟作意;入彼根本加行究竟果作意定。是故說言:超過一切無所有處,於非想非非想處具足安住。
二解 法蘊足論七卷一頁云:復有苾芻,超一切種無所有處,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。是名非想非非想處。超一切種無所有處者:謂彼爾時,於無所有處想,超越、等超越故;名超一切種無所有處。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者:云何非想非非想處定加行?修何加行,入非想非非想處定?謂於此定初修業者,先應思惟無所有處為麤苦障,次應思惟非想非非想處為靜妙離。餘廣說如空無邊處。
三解 大毗婆沙論八十四卷五頁云:云何非想非非想處?如契經說:超一切無所有處,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。是名非想非非想處。問:此何故名非想非非想處?答:此地中無明了想相,亦無無想相;故名非想非非想處。無明了想相者:非如七地,有想定故。亦無無想相者:非如無想,及滅定故。由此地想,闇鈍羸劣,不明了不決定,故名非想非非想處。具足住者:謂得獲成就非想非非想處善四蘊。於得獲成就,說具足住聲。是故名為非想非非想處。問:欲界,非想非非想處,何緣無有無漏道耶?答:非由器故。謂彼二地,非無漏道所依由器,故無漏道,二地中無。復次斷有根故。謂彼二地,是有根本。諸無漏道,斷有根本。故無漏道,二地中無。復次斷二邊故。謂彼二地,是下上邊。諸無漏道,能斷二邊,住於中道。故彼地無。復次欲界無定;亦非修地,非離染地。有頂闇鈍不決似疑。諸無漏道,必依定界,修離染地,明利決定;故二地無。復次欲界地中,掉舉增上。有頂地中,寂止增上。非無漏道所依止處。
四解 品類足論七卷四頁云:非想非非想處云何?此有二種。一定、二生。此中所繫受想行識,是名非想非非想處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[16] 麤想細想 p1473集異門論十一卷七頁云:若麁若細者;云何施設麁想細想?答:觀待施設麁想細想。復如何等?答:若觀待無尋唯伺想;則有尋有伺想名麁。若觀待有尋有伺想;則無尋唯伺想名細。若觀待無尋無伺想;則無尋唯伺想名麁。若觀待無尋唯伺想;則無尋無伺想名細。若觀待色界想;則欲界想名麁。若觀待欲界想;則色界想名細。若觀待無色界想;則色界想名麁。若觀待色界想;則無色界想名細。若觀待不繫想;則無色界想名麁。若觀待無色界想;則不繫想名細。如是施設麁想細想。如是名為若麁若細。
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[17] 《瑜伽師地論略纂》卷第二:「無色界中,「空處離色相,滅有對相,息種種相;識處離空相,緣空處無邊之識;無所有處離識無邊相,推求識處上境界無少所得,除無所有;非想非非想處超無所有想,緣無所有處上境界,唯得無所有極細心、心所。」由此想故,名「極寂靜」;隨離下障,名「解脫樂」。《對法》亦言「寂靜異熟」。由彼界中,有滅定故,心行細故,無業色故,果長時故,名為寂靜解脫之樂。此及第四定,受彼身心安適名樂,體非樂受。廣如彼釋。」
[18] 有頂定想 p0547雜集論一卷九頁云:有頂定想者:謂彼想不明利;不能於境圖種種相;故名無相想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[19] 如 二障 又作二礙,即煩惱障與所知障。這是唯識學上對貪、瞋、癡等諸惑,就其能障礙成就佛果的作用所作的分類。煩惱障、由我執而生,是俱生起的迷執;所知障、由法執而生,是分別起的迷執。FROM:【唯識名詞白話新解(于凌波居士著)】
[20] 四種所緣境事 p0453如所緣中說。
二解 瑜伽七十七卷一頁云:世尊!如說四種所緣境事。一、有分別影像所緣境事。二、無分別影像所緣境事。三、事邊際所緣境事。四、所作成辦所緣境事。於此四中,幾是奢摩他所緣境事?幾是毘鉢舍那所緣境事?幾是俱所緣境事?善男子!一、是奢摩他所緣境事。謂無分別影像。一、是毘鉢舍那所緣境事。謂有分別影像。二、是俱所緣境事。謂事邊際所作成辦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[21] 如 三性與七真如相攝 p0215成唯識論八卷二十頁云:如是三性,與七真如,云何相攝?七真如者:一、流轉真如。謂有為法流轉實性。二、實相真如。謂二無我所顯實性。三、唯識真如。謂染淨法唯識實性。四、安立真如。謂苦實性。五、邪行真如。謂集實性。六、清淨真如。謂滅實性。七、正行真如。謂道實性。此七實性。圓成實攝。根本後得二智境故。隨相攝者,流轉苦集三前二性攝。妄執雜染故。餘四皆是圓成實攝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[22] 真觀 即真空觀,菩薩修習空觀,先觀法空,了知一切外境,緣生性空,本無實法;次觀我空,體達我身,四大假合,終歸於空;然後再綜觀十八界空,體知六識妄心,依根緣塵而有,生滅如幻,若離根塵,原無自性。這樣作觀,內空我相,外亡法塵,解脫纏縛,即離眾若。 FROM:【佛學常見辭彙(陳義孝)】
[23] 如 五種厚重過失能為定障 p0288瑜伽六十三卷一頁云:復次心清淨行苾芻,略有五種等持相違厚重過失,能為定障。一、忿。二、慢。三、欲貪。四、薩迦耶見。五、不能堪忍。有五厚重三摩地相,由彼於此障礙而住,是故說名厚重過失。如彼卷一頁至三頁廣釋。前三過失,能為最初三摩地障;次一過失,為諦現觀三摩地障,後一過失,為入根本三摩地障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[24] 《瑜伽師地論略纂》卷第五:「六、凡聖得分別,有義:初七解脫通凡聖得,第八解脫唯聖得,無漏故。七十三說異生、聖者同得初三,然有差別,內外二道通得無爽,除變化障,得自在故。然《瑜伽》第十五云「初三解脫於一切色得自在故,便能引發諸聖神通,不與一切異生共有」者,彼論自說不還、阿羅漢所作,不說異生不作初三。次四解脫,《對法論》說:「聖之弟子所得,能順無漏,是清淨性,方名解脫,解脫愛味故。」外道依無色多生愛味,執為涅槃故,由此反顯不簡前三唯聖弟子得,故通外道。有義:唯前三通內外道,凡聖皆得,論唯說此異生得故;後五唯聖得,論說聖之弟子,不說異生故。
七、離障差別,《顯揚》二十說對除六障:一、變化障,初二所除。能變能化,由觀光明殊妙無礙及為少多等得自在故。二、最極現法樂住障,第三所除。《對法論》說︰「能斷淨不淨色變化障及於此中煩惱生起障。此障即於淨色變化加行功用,與不淨色變化相違。」體即硬澀無記之性,名為煩惱。三、往還障,第四所除。由空諸色無障礙故,為方便已,入色四定根本之地,往還自在。四、引無諍等勝功德障,由識所除。彼諸功德體即識故,此為方便已,起第四靜慮發諸功德。五、諸漏及有障,漏謂煩惱,有謂有頂。此即無色惑、苦二法,由第六、第七解脫所除。第六解脫正能除之,第七解脫除已令遠。六、寂靜最極住障,第八所除,滅定寂靜,極勝住故。第十五說「後五解脫唯言能引想受滅等至」者,依成滿位,亦不相違。」
[25] 《瑜伽師地論略纂》卷第五:「五、諸漏及有障,漏謂煩惱,有謂有頂。此即無色惑、苦二法,由第六、第七解脫所除。第六解脫正能除之,第七解脫除已令遠。六、寂靜最極住障,第八所除,滅定寂靜,極勝住故。第十五說「後五解脫唯言能引想受滅等至」者,依成滿位,亦不相違。」
[26] 《瑜伽師地論略纂》卷第五:「九、二得者,在佛及麟角身中,八皆離欲得故;在餘身中皆加行得,要離彼地染後方修得故。」
[27] 《瑜伽師地論略纂》卷第五:「十、有無漏,在佛身皆無漏,在餘身中第八唯無漏,餘七通有漏、無漏,通是世間、出世間二智為體故。下第十五處當廣辨。」
[28] 《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》卷第六:「薩迦耶見者,於五取蘊等隨觀執我及我所,諸忍欲覺觀見為體,
此則五初,梵云薩迦耶達利瑟致。迦耶者,聚集義,身聚集故。達利瑟致是見義,聚之見故。薩有三義:一、有;二、偽;三者、移轉。
薩婆多說:雖一「薩」言釋成三義,今但取「有」。雖緣聚身而起於見,言實有者,由訓釋詞有差別故。佛生死智能知未來,遮經部師橫執為偽,故說「薩」字表是有身。不爾,除薩但言身見。訓釋詞言阿悉提底薩,故唯是有,非餘二義。
經部師說:雖一「薩」言釋成三義,今但取「偽」。既緣聚身而起於見,故偽非有,由訓釋詞有差別故。佛天眼智能知未來,遮薩婆多橫執為有,故說「薩」字表是偽身。不爾,除薩但名身見。訓釋詞言思誕提底薩,故唯是偽,非餘二義。
今大乘言:雖一「薩」字釋成三義,今取「移轉」。迦耶聚集,已假非真,更致「薩」言,表成移轉,復為息止未來二執,由訓釋詞有差別故。訓釋詞言僧喫爛底薩,執我之心非無影像,似我不實,體是偽故,非實有;仍從緣起,性是依他,成所緣緣,而體少有,復非全偽。無實用故,我所依故,不同二執,故名移轉。又心外無,橫執為有,可言虛偽,不同有執;內影像有,彼撥為無,非全虛偽,不同無執。為遮實執定有定無,故訓釋詞表成移轉。
[29] 《成唯識論述記卷》第六末:「梵云薩迦耶達利瑟致,經部師云︰薩是偽義,迦耶是身,達利瑟致是見。身是聚義,即聚集假,應言緣聚身起見,名偽身見。佛遮當來薩婆多等執為有身見者故,說薩「偽」言。雖一「薩」言亦目於有,然今說是思誕提底薩義,故「薩」言表偽。」
[30] 《成唯識論述記》卷第六末:「薩婆多云︰薩是有義,迦耶等,如前。雖是聚身,而是實有。身者,自體之異名,應言自體見。佛遮當來經部師等說為偽身見者故,說薩「有」言。雖一「薩」言亦目於偽,今者應言阿悉提底薩義,故「薩」言表有。」
[31] 《成唯識論述記》卷第六末:「大乘應言僧吃爛底薩,便成移轉。由此薩迦耶見大小別說。薩婆多名有身見,經部名虛偽身見。今大乘意:心上所現似我之相,體非實有,是假法故也。又體非全無,依他起性成所緣緣故。既非實有,亦非虛偽,唯是依他移轉之法,我之所依。又依所執,可言虛偽,依所變相,可言為有,非如餘宗定實定偽,故名移轉。此兼我所,不唯我見,或總緣蘊,或別緣蘊。分別、俱生,或許總別緣,如《顯揚》第一說。然俱生中,如第七識唯計心為我,故雖不如分別起者,簡擇別緣蘊,亦任運別緣故。然以此我見為所依本,諸見得生,故名「一切見趣所依」。趣者,況也,或所歸處也。」
[32] 所緣緣 p0736瑜伽五十二卷一頁云:云何所緣緣?謂五識身,以色等五境,如其次第,為所緣緣。若意識,以一切內外十二處,為所緣緣。
二解 瑜伽八十五卷十二頁云:所緣緣者:謂五識身等,以五別境為所緣,第六識身等,以一切法為所緣。
三解 如四緣中說。
四解 成唯識論一卷十二頁云:五識豈無所依緣色?雖非無色;而是識變。謂識生時,內因緣力,變似眼等色等相現。卽以此相,為所依緣。然眼等根,非現量得。以能發識,比知是有。此但功能,非外所造。外有對色,理既不成;故應但是內識變現。發眼等識,名眼等根。此為所依,生眼等識。此眼等識,外所緣緣,理非有故;決定應許自識所變為所緣緣。謂能引生似自識者,汝執彼是此所緣緣?非但能生。勿因緣等,亦名此識所緣緣故。眼等五識,了色等時,但緣和合似彼相故。非和合相異諸極微有實自體。分析彼時,似彼相識,定不生故。彼和合相,既非實有;故不可說是五識緣。勿第二月等,能生五識故。非諸極微共和合位,可與五識各作所緣。此識上無極微相故。非諸極微有和合相。不和合時,無此相故。非和合位,與不合時,此諸極微,體相有異。故和合位,如不合時,色等極微,非五識境。有執色等一一極微,不和集時,非五識境;共和集位,展轉相資,有麤相生,為此識境。彼相實有,為此所緣。彼執不然。共和集位,與未集時,體相一故。瓶甌等物極微等者,緣彼相識應無別故。共和集位,一一極微,各各應捨微圓相故。非麤相識,緣細相境。勿餘境識,緣餘境故。一識應緣一切境故。許有極微,尚緻此失;況無識外真實極微。由此定知自識所變似色等相為所緣緣。見託彼生。帶彼相故。
五解 成唯識論七卷十九頁云:三、所緣緣,謂若有法,是帶己相心或相應,所慮所託。此體有二。一、親,二、疏。若與能緣體不相離,是見分等內所慮託;應知彼是親所緣緣。若與能緣,體雖相離;為質、能起內所慮託;應知彼是疏所緣緣。親所緣緣,能緣皆有。離內所慮託,必不生故。疏所緣緣,能緣或有。離外所慮託,亦得生故。第八心品,有義,唯有親所緣緣。隨業因力,任運變故。有義、亦定有疏所緣緣。要仗他變質,自方變故。有義、二說俱不應理。自他身土,可互受用。他所變者,為自質故。自種於他,無受用理,他變為此,不應理故。非諸有情種皆等故。應說此品,疏所緣緣,一切位中,有無不定。第七心品未轉依位,是俱生故;必仗外質。故亦定有疏所緣緣。已轉依位,此非定有。緣真如等,無外質故。第六心品,行相猛利。於一切位,能自在轉。所依外質,或有或無。疏所緣緣,有無不定。前五心品,未轉依位,麤鈍劣故;必仗外質。故亦定有疏所緣緣。已轉依位,此非定有。緣過未等,無外質故。
六解 雜集論五卷三頁云:所緣緣者:謂有分齊境所緣故,無分齊境所緣故,無異行相境所緣故,有異行相境所緣故,有事境所緣故,無事境所緣故,事所緣故,分別所緣故,有顛倒所緣故,無顛倒所緣故,有礙所緣故,無礙所緣故;是所緣緣義。有分齊境所緣者:謂五識身所緣境界。由五識身各別境界故。無分齊境所緣者:謂意識所緣境界。以意識身緣一切法為境界故。無異行相境所緣者:謂不能了別名想眾生意識所緣境界。由彼於境不能作名字故。有異行相境所緣者:謂與此相違。有事境所緣者:謂除見慢及此相應法,餘所緣境界。無事境所緣者:謂前所除所緣境界。由彼於我處起故。事所緣者:謂除無漏緣,不同分界地遍行,於事不決了,及未來所緣,餘所緣境界。分別所緣者:謂前所除所緣境界。由彼唯緣自所分別為境界故。有顛倒所緣者:謂常等行所緣境界。無顛倒所緣者:謂無常等行所緣境界。有礙所緣者:謂未斷所知障者所緣境界。無礙所緣者:謂已斷所知障者所緣境界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[33] 自性不善 p0598集論二卷九頁云:何等自性不善?謂除染汙意相應,及色無色界煩惱等,所餘能發惡行煩惱隨煩惱。
二解 俱舍論十三卷十五頁云:自性不善,謂無慚愧,三不善根。由有漏中唯無慚愧及貪瞋等三不善根,不待相應及餘等起,體是不善。猶如毒藥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[34] 欲界繫 p0984瑜伽五十六卷五頁云:問:何義、幾蘊、是欲界繫?答:於此間生,未得對治;或得已出,三時現行義。一切一分是欲界繫。
二解 顯揚五卷十七頁云:問:何義、幾種、是欲界繫?答:若生於此,未得對治;或得已出,三時現行義故。一切少分、是欲界繫。復有餘義。謂安俱定不相應共有法,及彼果法所攝義故。是欲界繫。
三解 雑集論四卷四頁云: 云何欲界繫?幾是欲界繫?為何義故,觀欲界繫耶?謂未離欲者所有善不善無記法,是欲界繫義。未離欲言,顯猶未離少分欲界欲。是未證得三摩地義。若異此者;非至定法、亦應是欲界繫。所以者何?由彼已得三摩地故;受樂斷滅。以所治麤重、少分斷故;亦得說有一分離欲。外諸色等、是未離欲業增上力所生故;亦名欲界繫。經言一切有情共有業增上力所生者,為顯生色無色界者,亦有未離欲業種隨逐故。四界二處全、及餘蘊界處一分,是欲界繫。四界者:謂香味鼻舌識界。二處者:謂香味處。餘一分者:謂除色無色界繫、及無漏法。為捨執著欲增上我故;觀察欲界繫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[35] 《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》卷第十三:「自性不善者,謂除染汙意相應及色、無色界煩惱等,所餘能發惡行煩惱、隨煩惱。此復云何?謂欲界繫不任運起者是不善,若任運起能發惡行者亦是不善,所餘是有覆無記。」
[36] 《成唯識論述記》卷第六末:「述曰:瞋必起業,不善性攝,發惡業者必不善故。意識為轉,五識為隨轉,如《大論》第一說。「不安」者,不安靜也。《對法》云:「心懷憎恚,多住苦故。」此瞋與惡行、不安為所依也。」
[37] 《成唯識論》卷第六:「此十煩惱,何性所攝?瞋唯不善,損自他故;餘九通二。上二界者,唯無記攝,定所伏故。若欲界繫分別起者,唯不善攝,發惡行故。若是俱生發惡行者,亦不善攝,損自他故。餘無記攝,細不障善,非極損惱自他處故。當知俱生身、邊二見唯無記攝,不發惡業,雖數現起,不障善故。
此十煩惱,何界繫耶?瞋唯在欲,餘通三界。
[38] 《成唯識論述記》卷第四本:「其第七識但生俱生我見,不生惡趣,未障聖道。若為說時,便增煩惱、所知,分別我法二見,第六者起,障生聖道,便生惡趣,故不為說,何關第七俱我見也。此唯有覆,彼不善故,前為說別。而汝不知俱生、分別二惑過失,妄為此難。」
[39] 性境 唯識宗所立的三類境。即吾人心識所緣慮的對境,依其性質而分為三類。性境之性,是「實」的意思,亦可說是現前的實境。性境是實種(色法種子)所生,是以因緣變而變現,不是隨第七識的「非量」認知,或第六識的分別心幻化假設,亦不是已落謝的六塵影子。所以在唯識學上,性境有三個條件:一、為實種所生:前五識的相分,第六識五俱意識的相分,第八識的相分,所緣的全走色法,都是實種所生。二、有實體之用:色法有質礙性,有其實用。三、現量所證:現量亦有三個條件,一者現前顯現,二者非構思所成,三者不是在錯亂情形下所見。FROM:【唯識名詞白話新解(于凌波居士著)】
[40] 性境不隨心 對於三類境,玄奘三藏有偈子曰:「性境不隨心,獨影唯隨見,帶質通情本,性種等隨應。」《宗鏡錄》六十八解釋「性境不隨心」曰:「性境者,性是實義。即實根、塵、四大及實定果色等相分境。言不隨心者,為此根塵等相分皆自有實種生,不隨能緣見分種生故。」這段話的意是:性境、不藉心識能緣的分別力,而由自己的種子、由因緣力任運而生。因為心識的分別計度,有善有惡,而性境是如其本質而被覺知——為前五識及第八識所覺知。外境無善無惡,只是無記,這就是性境不隨心。FROM:【唯識名詞白話新解(于凌波居士著)】
[41] 獨影境(術語)三類境之一,第六意識之妄想分別,浮實我實法之相如,現空華兔角之境,所現之相,多為相分。此相分非有實體,惟為意識之見分所變現之影像。故名之為獨影境。對於帶質境之相分有本質,而謂為獨。對於性境之相分有實性,而謂為影。故獨影境者,為一時妄分別之反應。為情有理無之法,三性中之遍計所執性也。既是妄分別之反應,故其性(善惡無記之性)、其繫(三界之繫屬)、其種子(能生之種子),皆與妄分別之本體(即見分)相同,體性總為見分,如鏡中之影,隨本質之形。唯識樞要上本曰:「獨影之境,唯從見分,性繫種子皆定同故。如第六識緣龜毛空華石女,無為他界緣等所有諸境。如是等類,皆是隨心無別體用,假境攝故名為獨影。」 FROM:【佛學大辭典(丁福保)】
[42] 獨影唯從見 獨影境的相分,是第六識見分虛妄分別變生出來的,它自己本身沒有種子(不是實種子所生),只能從屬於第六識的見分,故曰「獨影唯從見」。《宗鏡錄》六十八曰:「獨影境者,謂相分與見分同種生,名獨影唯從見,即如第六識緣空過來,及變影緣無為並緣地界法,或緣假定果極迴極略等,皆是假影像,此但從見分變生自無其種,名為從見。」獨影境者,是獨有影相而無本質的意思,如第六識的獨頭意識,幻想出龜毛兔角,而由見分緣之。FROM:【唯識名詞白話新解(于凌波居士著)】
[43] 帶質境 唯識宗所立的三類境,即吾人心識所緣慮的對境,依其性質而分為三類。所謂帶質境,帶質即兼帶本質。謂能緣之心緣所緣之境,其相分有所依的本質,而不得境之自相。此境係由心、境二者之力合成,居於性境與獨影境之間。換言之,帶質境即是此境兼帶本質,能緣之心緣所緣之境,其相分是實種所生,有其所依的本質,而不能如實的為見分所認知者。如第七識之見分,緣第八識的見分(以第八識的見分為其相分),誤以為常、一、主宰的自我,第八識見分不是自我,這是一種錯誤的認知,此稱為「真帶質」,所謂「以心緣心真帶質,中間相分兩頭生」。又如第六識緣草蠅誤為是蛇,草蠅固有其本質,但並不是蛇,這也是一種錯誤的認知。此稱作:「以心緣色似帶質,中間相分一頭生。」(三類境)
真帶質
唯識宗所立性境、獨影境、帶質境三境之一。帶質境有二種,稱真帶質與似帶質。一、真帶質,指色子所生的實法,例如第七識的見分緣第八識的見分,中間生出一個「我」相(相分)來。這「我」相是由七、八兩識的見分生出來的,七、八兩識各有其實種的本質,所以稱為真帶質。即所謂:「以心緣心真帶質,中間相分兩頭生。」
似帶質
唯識宗所立性境、獨影境、帶質境三境之一。與真帶質相對稱的似帶質。例如第六識的見分緣一切色法,色法是無知的東西,其本身不會變現,是由第六識一方面變現出相分來,這叫做似帶質。即所謂:「以心緣色似帶質,中間相分一頭生。」但不論是真帶質或似帶質,都要托質而起,或托心質,或托色質,而不能孤獨生起。FROM:【唯識名詞白話新解(于凌波居士著)】
[44] 《唯識要義》:「三類境本來並非印度的產物,而是到了中國之後,始由玄奘法師倡導的。奘師對三類境曾下了定義說:「性境不隨心,獨影唯從見,帶質通情本,性種等隨應。」
性境不隨心:性境是不假托本質而生的,所以不跟能緣之心。這共有三種情形:一為性不隨,二為種不隨,三為繫不隨。性不隨就是於善、惡、無記三性中,決不與能緣之心同性的意思。例如五識緣境的時候,五識的見分雖然遍通三性,但五境都各守無記的自性,決不隨順五識的見分而變。種不隨就是生此境的種子,是由見分以外的東西生起的,所以決不隨能緣的見分,或由同種而生之意。例如五識所緣的五境是必有本質的,可是它卻離開能緣的見分,而另由異種所生。繫不隨就是此境的界繫(慾界、色界、無色界法)善能自守崗位,決不與能緣的見分同繫之意。例如以色界的眼、耳識,緣慾界境的時候,能緣(眼、耳識)的見分雖然繫屬於色界,但其所緣的相分決不隨識繫屬。
獨影唯從見:獨影境和性境的三義相反,是有三種隨心的。其種、性、繫均與能緣的見分相同。從見就是隨心之意。三隨心就是性隨心、種隨心、繫隨心。性隨心是指此境的善、惡、無記三性,皆隨能緣的見分轉變之意。種隨心是指此境的種子與能緣的見分相同之意。繫隨心是指此境的界繫,皆隨順能緣的見分界繫而轉之意。
帶質通情本:帶質境必仗見分的功能,和本質的力用變現故,其性、種、繫必須通於見分和本質二種了。情就是見分,本就是本質之意。
如上述,三境的三性、種子、界繫是各不相同的,所以只好隨各的見解概括地分別抉擇了。這就是最後偈「性種等隨應」的意思。但隨應亦應有一定的標準才行,不然就無法統括了。這裡的隨應應作「不定」解。即:一、對三類境的不定;二、對性、種、繫的不定。前者是就境的隨應,後者是就義的隨應而言。境的隨應有單一、二合、三合等三種分別,義的隨應有性同繫種不同、繫同性種不同、種同繫不同等三種區別。因意義過於專門而複雜故從略。」
[45] 1.同 《辯中邊論》卷上:
「能食及所食,此依身所住,能見此如理,所求二淨空。
為常益有情,為不捨生死,為善無窮盡,故觀此為空。
為種性清淨,為得諸相好,為淨諸佛法,故菩薩觀空。
論曰:能食空者,依內處說,即是內空。所食空者,依外處說,即是外空。此依身者,謂能、所食所依止身。此身空故,名內外空。諸器世間說為所住,此相寬廣,故名為大,所住空故,名為大空。能見此者,謂智能見內處等空,空智空故,說名空空。如理者,謂勝義,即如實行所觀真理,此即空故,名勝義空。菩薩修行,為得二淨,即諸有為、無為善法,此二空故,名有為空及無為空。
為於有情常作饒益而觀空,故名畢竟空。生死長遠,無初後際,觀此空故,名無際空。不觀為空,便速厭捨,為不厭捨此生死故,觀此無際生死為空。為所修善至無餘依般涅槃位,亦無散捨而觀空,故名無散空。諸聖種姓,自體本有,非習所成,說名本性,菩薩為此,速得清淨而觀空,故名本性空。菩薩為得大士相好而觀空故,名為相空。菩薩為令力、無畏等一切佛法皆得清淨而觀此空,故名一切法空。」
2.《辯中邊論述記》卷上:
「論:「頌曰:能食及所食」至「故菩薩觀空」。
述曰:初一頌明八空,中一頌明三空,後一頌明三空,故成十四。然第一頌末有一「空」字貫通八處,第二、第三俱第四句各結上三空,皆准此釋。」
[46] 《辯中邊論卷上》:
「是十四空,隨別安立,此中何者說名為空?頌曰:
補特伽羅法,實性俱非有,
此無性有性,故別立二空。
論曰:補特伽羅及法,實性俱非有,故名無性空。此無性空,非無自性,空以無性為自性,故名無性自性空。於前所說能食空等,為顯空相,別立二空;此為遮止補特伽羅法增益執、空損減執,如其次第,立後二空。如是已顯空性差別。」
[47] 六根 根為生長之意,如草木之根不僅具有增長,且可衍生枝幹、花葉果實等。佛教用語中的根,含有器官能力的意思。如人類之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等。六根指六種感覺器官,為十二處的內六處。即眼根,為視覺器官與視覺能力。耳根,為聽覺器官與視覺能力。鼻根,為嗅覺器官及其能力,舌根,為味覺器官及其能力。、身根,為觸覺器官及其能力。意根,為思惟器官及其能力。在六根若除去意根,前五種則稱五根。五根是物質性的色法,即色根。意識則依於意根,是心法。見《俱舍論》、《成唯識論》等所載。FROM:【唯識名詞白話新解(于凌波居士著)】
[48] 通受用境界次第p0731如緣起次第有四種中說。 緣起次第 p1302瑜伽十卷三頁云:問:何因緣故,無明等諸有支,作如是次第說?答:諸愚癡者,要先愚於所應知事,次卽於彼,發起邪行。由邪行故;令心顛倒。心顛倒故;結生相續。生相續故;諸根圓滿。根圓滿故;二受用境。受用境故;若耽著,若希求。由希求故;於方覓時,煩惱滋長。煩惱滋長故;發起後有愛非愛業。由所起業,滋長力故;於五趣生死中苦果生。苦果生已;有老死等苦。謂內身變異所引老死苦,及境界變異所引懮嘆苦,熱惱之苦。是故世尊,如是次第,說十二支。復有次第差別。謂依二種緣,建立緣起次第。一、內身緣,二、受用境界緣。內身緣,前六支所攝;受用境界緣,後六支所攝。先於內身,起我執等愚;由此不了諸業所引苦果異熟故;發起諸業。既發起已;卽隨彼業,多起尋思。由業與識,為助伴故;能感當來三種苦果。謂根初起所攝苦果,根圓滿所攝苦果,受用境界所攝苦果。卽名色為先,觸為最後。又於現法中,依觸緣受,發起於愛。由受用境界緣,廣起追求,或由事業門,或由利養門,或由戒禁門,或由解脫門,發起欲求,內身求,邪解脫求。如是求時,令先所起煩惱及業所引五趣生死果生。既得生已;老死隨逐。復有次第差別。謂由三種有情聚。一、樂出世清淨,二、樂世間清淨,三、樂著境界。由初聚故;滅諸緣起,增白淨品。由第二有情聚故;不如實知諸諦道理。若住正念;或作福業,或作有漏修所引不動業。若不住正念;便發非福業。或起追悔所引,或不追悔,歡喜所引,心相續住。彼又如前於下中上生處,次第能感當來三種苦果。謂名色為先,觸為最後。由第三有情聚故;依現受用境所生受,於現法中,如前次第,起後六支。謂受為先,老死為後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[49] 內空 p0365瑜伽九十卷二十一頁云:內空者:謂於內諸行、斷增上慢,正能作證。
二解 辯中邊論上卷八頁云:能食空者:依內處說。卽是內空。
三解 如四種空性中說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[50] 六境 指六根所取的六種對境,亦為六識所感覺認識的六種境界。即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。此六境猶如塵埃能污染人之情識,故稱六塵。此六境即:一、色境:是眼根所對之境,為眼識所緣的對象。有顯色、形色、表色三種色。二、聲境:是耳根所對之境,為耳識所緣的對象。有執受大種因聲,非執受大種因聲,俱大種因聲。三、香境:是鼻根所對之境,為鼻識所緣的對象。有好香、惡香、平等香。四、味境:是舌根所對之境,為舌識所緣的對象。有苦、酸、辛、甘、鹹、淡六種。五、觸境:觸境是身根所對之境,為身識所緣的對象。有地、水、火風四者是能造之觸,其所造的假觸,有輕、軟、滑、澀、冷、渴、飽、飢等多種。六、法境:五根五境之外,還有「無表色」,此又名法塵,這不是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五根所對、五識所取的境界,而是意根所對,為意識所緣的對象,及自識所變,有可緣義之色。此又名法處所攝色,此是假境,略為三種,一者可見有對,如顯色等;二者不可見有對,如眼根等,三者不可見無對,約指意業而言。見《俱舍論》卷二所載。FROM:【唯識名詞白話新解(于凌波居士著)】
[51] 外空 p0492瑜伽九十卷二十一頁云:外空者:謂超過一切五種色想。則五妙欲之所引發,於離欲貪,正能作證。
二解 如四種空性中說。
三解 辯中邊論上卷八頁云:所食空者:依外處說。卽是外空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[52] 即 扶塵根 (雜語)扶又作浮。五根之外形眼可見者。是為扶助正根之五塵,故謂之扶塵根。又此塵根為浮虛之法,故謂之浮。此扶塵根為所依,別有淨色之眼耳根等,此謂之正根或勝義根。有發識取境之實用也。 FROM:【佛學大辭典(丁福保)】
[53] 器世間 (界名)一切眾生可住居之國土世界,謂之器世間。對於眾生世間或有情世間之語。俱舍論十一曰:「如是已說有情世間,器世間今當說。」楞嚴經四曰:「無始眾生世界,生纏縛故。於器世間,不能超越。」 FROM:【佛學大辭典(丁福保)】
[54] 內外空 p0366辯中邊論上卷八頁云:此依身者:謂能所食所依止身。此身空故;名內外空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[55] 大空 p0238辯中邊論上卷八頁云:諸器世間,說為所住。此相寬廣,故名為大。所住空故;名為大空。
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[56] 空空 p0786辯中邊論上卷八頁云:能見此者,謂智能見內處等空。空智空故;說名空空。
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[57] 勝義空 p1103顯揚十五卷十一頁云:今且分別勝義空。以勝義故,空無所有;故名勝義空。此顯四種義。何者為四?一、離我因義。二、離我相義。三、離無因義。四、離非自業得義。由六處生時,不從我來;亦不聚集依止於我。如是名為離我因義。若執六處、以我為因;應無分別五趣別異。又由六處、本無今有,有已散滅;故離我相。以如是相、非我有故。又由有業為因,異熟生起;都無作者。亦無有情捨續諸蘊。如是名為離無因義。又由於有分法,假立有情。相續一類流至現在異熟法上,非異相續。是故名為離非自業得義。
二解 辯中邊論上卷八頁云:如理者:謂勝義。卽如實行所觀真理。此卽空故;名勝義空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[58] 二諦 p0021如諦施設建立中說。
二解 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二十二頁云:復言世尊!若有如是四聖諦者;何緣世尊復說二諦?謂世俗諦,及勝義諦。世尊告曰:卽於如是四聖諦中,若法住智所行境界;是世俗諦。若自內證最勝義智所行境界,非安立智所行境界;名勝義諦。
三解 俱舍二十二卷十頁云:如是世尊說諦有四。餘經復說諦有二種。一、世俗諦,二、勝義諦。如是二諦,其相云何?頌曰:彼覺破便無。慧析餘亦爾。如瓶水世俗。異此名勝義。論曰:若彼物,覺彼破,便無彼物;應知名世俗諦。如瓶被破,為碎凡時,瓶覺則無,衣等亦爾。又若有物,以慧析餘,彼覺便無;亦是世俗。如水被慧析色等時,水覺則無。火等亦爾。卽於彼物未破析時,以世想名,施設為彼。施設有故,名為世俗。依世俗理,說有瓶等。是實非虛,名世俗諦。若物異此,名勝義諦。謂彼物覺,彼破不無;及慧析餘,彼覺仍有。應知彼物,名勝義諦。如色等物,碎至極微,或以勝慧析除味等,彼覺恒有。愛等亦然。此真實有,故名勝義。依勝義理,說有色等是實非虛;名勝義諦。先軌範師作如是說:如出世智及此後得世間正智所取諸法,名勝義諦。如此餘智所聚諸法,名世俗諦。
四解 大毗婆沙論七十七卷十四頁云:餘契經中,說有二諦。一、世俗諦,二、勝義諦。問世俗勝義二諦,云何有作是說:於四諦中,前二諦是世俗諦,男女行住,及瓶衣等,世間現見諸世俗事,皆入苦集二諦中故。後二諦,是勝義諦。諸出世間真實功德,皆入滅道二諦中故。復有說者,於四諦中,前三諦是世俗諦。苦集諦中,有世俗事;義如前說。佛說滅諦如城如宮,或如彼岸。諸如是等世俗施設,滅諦中有。是故滅諦亦名世俗。唯一道諦,是勝義諦。世俗施設,此中無故。或有說者,四諦皆是世俗諦攝。前三諦中有世俗事;義如前說。道諦亦有諸世俗事。佛以沙門婆羅門名,說道諦故。唯一切法空非我理,是勝義諦。空非我中,諸世俗事,絕施設故。評曰:應作是說:四諦皆有世俗勝義。苦集中有世俗諦者,義如前說。苦諦中有勝義諦者,謂苦非常空非我理。集諦中有勝義諦者,謂因集生緣理。滅諦中有世俗諦者。佛說滅諦如園如林如彼岸等。滅諦中有勝義諦者,謂滅靜妙離理。道諦中有世俗諦者,謂佛說道如船栰、如石山、如梯隥、如臺觀、如花、如水。道諦中有勝義諦者,謂道如行出理。由說四諦皆有世俗勝義諦故;世俗勝義俱攝十八界十二處五蘊。虛空非擇滅,亦二諦攝故。如彼廣說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[59] 有為空及無為空 p0555辯中邊論上卷八頁云:菩薩修行,為得二淨。卽諸有為無為善法。此二空故;名有為空,及無為空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[60] 三無為 p0173品類足論一卷一頁云:無為云何?謂三無為。一、虛空。二、非擇滅。三、擇滅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[61] 九無為 (名數)九種無為之意。即不為四相所遷之實在法,有九種之別也(一)一擇滅,二非擇滅,三虛空,四空無邊處,五識無邊處,六無所有處。七非想非非想處,八緣起支性,九聖道支性。是為大眾部一說部說出世部雞胤部所立。其中前三者,與薩婆多部之三無為同,惟薩婆多部計擇滅非擇滅為多體而大眾部等以之為各一體,雖同實反也。次四者,即四無色所依之定體。彼能依之五蘊,原為有為,今就其所依之處,故為無為。後二者,為十二緣起並八聖道支之理法。緣起支聖道支之差別,雖為生滅,然其理法,寂然不動,而無改易。故立為無為。(二)一擇滅,二非擇滅,三虛空,四不動,五善法真如,六不動法真如,七無記法真如,八緣起真如,九聖道真如。是為化地部所立,其中前三者後二者與前大眾部等之說同。第四不動,謂斷定障而得。五六七三者,謂為善惡無記三性之理法,真實如常。體各一而性皆善也。出異部宗輪論,同述記等。 FROM:【佛學大辭典(丁福保)】
[62] 畢竟空 p1029辯中邊論上卷八頁云:爲於有情常作饒益而觀空故;名畢竟空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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