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大乘法苑義林章》疏文勘註-036 大唐 窺基 撰 台灣 王穆提 疏文勘註

三者、一切凡夫,為三相故,有縛有障,遠離三身;為翻彼故,但說三身。

一、思惟分別相,謂遍計所執二法二我相,當情現故,遠離化身;

二、依他起相,能取、所取雜染相現,遠離應身;

三、成就相,於真理智未泯相故,遠離法身。

如其次第,如是諸相不能解故,不能滅故,不能淨故,不至三身;若於三相能解、滅、淨,具足三身。

四者、凡夫未能拔除三心,遠離三身。

一、起事心;

二、依根本心;

三、根本心。

「依諸伏道,起事心盡;起事心滅故,得顯化身。」

 

此說見修一切煩惱諸相應心,名起事心。

發生諸業及諸果故,名起事心。

生死本故,障隨類身,修道伏除,煩惱折伏,故說:「依諸伏道,起事心盡,起事心滅故,得顯隨類化身」

善不善業相應心,名依根本心[1],業是趣生所依本故。

若修聖道,便斷諸業,故說:「依諸斷道,依根本心盡;依根本心滅故,得顯現佛應身」

三有苦果相應心,名根本心,生死根本自體性故。

無漏道圓,二空智滿,有漏根本苦果方滅,故說:「依勝拔道,根本心盡;根本心滅故,得至如如、如如智法身」。      

彼經意說,煩惱熾盛不悔滅者,不見五趣隨類化身;若悔滅者,得見化身。

雖悔煩惱業熾盛者,不見應身;息惡業者,見佛應身。

二死苦果未分未全能滅除者,不見法身;若分全除,隨應得見佛之法身,由分或全,能成二智,證二理故。

五者、一切諸佛於第一身,與諸佛同事,皆隨生類,同能現彼變化事故,令折伏惑;於第二身,與諸佛同意,同現佛身,令三乘者隨應入道斷諸業故;於第三身,與諸佛同體,有為、無為諸功德體,一切諸佛同無異故。

六者、煩惱障淨故,能現應身;業障淨故,能現化身;智障淨故,能現法身。

七者、譬如依空出電,依電出光,如是依於法身,故出應身;依於應身,故出化身。

是故性極清淨,攝受法身;智慧清淨,攝受應身;三昧清淨,攝受化身。

       

今助釋義,復有四解,觀佛之身,但應說二:

一者、內自真德,即如如、如如智,合名法身;

二者、為所化生,應宜而現,合名應身。

然所化生,有宜見佛身而入道者,有不宜見潛受化者,故分二種,名為應化,合成三身。

二者、又觀彼意,應說四身,如如名自性,如如智名報身,理事別故,法實性故,因修生故。

為他利現二身,如前。

然以真德義同,理智冥合,自利無別,自性、報佛合名法身;假德相殊,隨機現異,利他顯隱,分成應化。

故成三佛,不減不增。

三者、又諸障品略有二類:

一、煩惱障品;

二、所知障品。

為欲伏滅二障品現行,故顯化身;為欲斷除二障品種子,故顯應身;為欲永滅二障品習氣,故顯法身。

有彼三者,不至三身;為斷三故,佛現三身。

四者、又准《金光明》,說入如來地者,為三種淨故,得極清淨。

一、煩惱淨,能起化身,由無鬥諍,隨類化故;

二者、苦淨,能起應身,由離諸苦,現等覺故;

三者、相淨,能顯法身,離能所執,證理智故。

前二惑障,後一智障。     

《佛地經》等說三身者,略有四釋:

一者、由昔有情觀虛妄境,心常迷闇,起業受苦,翻對彼故,說初二身:

一、翻妄顯真;

二、返愚成智。

真境離纏,名曰法身;實智離闇,名受用身;理智難測,非略能知,方為有情現麤理智,名變化身,令初知麤,後證細故。

二者、煩惱障品能障涅槃,即此涅槃亦名法身,故《勝鬘》說一乘即大乘,大乘即佛性,佛性即法身,法身即涅槃界。

煩惱性縛,涅槃性解,性相違故,斷得法身。

所知障品障受用身,除無明增,方為實智,愚智相返,斷所知障,得受用身。

此受用身亦名菩提,〈菩薩地〉說菩提、菩提斷皆名菩提故。

為令三乘得此二種,方顯化身。     

三者、佛有三德,謂智、斷、恩。

為顯此三,故說法、報及化三身。

四者、所修成果,略有二種:

一、所受法樂;

二、能受法樂。

自既得已,及為令他得之方便,故說三身。

      

無著《金剛般若論》說有三種身:

一、言說法身,即般若教;

二、智相至得法身,即菩提智;

三、福相至得法身,除智,餘施等果,餘定餘善。

彼論意說,由於化身聽聞言教,言說法身因故,當成佛果,能生智福二種法身。

此三住處即無相理真如法身,前因果身俱依此身方能證得。

雖彼亦說色身住處,化身之體,經言:「不應以相具足得見如來」,遮破色身非佛真體,故此不說。

不遮法報,故說有三。

       

《勝鬘經》說:「如來妙色身」等,即是化佛;「如來色無盡」等,即受用佛;「一切法常住」,即是法佛。

與天親菩薩《般若論》等三佛義同,故此不說。

《法花經‧壽量品》,彼論釋云「出釋氏宮」,是化身;「成佛以來實無量劫」,是報身;「如實知見三界之相」,是法身。

亦與彼同,故不別說。

或說四身。

《楞伽經》說:

一、應化佛;

二、功德佛;

三、智慧佛;

四、如如佛。

初是化身;次二受用身,福慧異故,分成二種;後是法身。

  

《金光明經》亦說有四:

「有化身非應身,如來已般涅槃,以願自在力故,如是之身即是化身」,此說如來雖般涅槃,以願自在為物所現龍鬼等身,是趣攝故,非現佛身,名化非應;

「有應身非化身,是地前身」,即前應身,但為地前諸菩薩等所現佛身,依定而起,現佛形故,非五趣攝,名應非化,四善根中所見大千應身佛也;

三、「亦應亦化身,住有餘涅槃如來之身」,謂為二乘四十心位所現佛身,現相修成,依三昧起,現佛形相,故名為應,現人同類有諸苦等,亦名為化;

四、「非應非化身,是佛法身」。      

觀此經文,前三是化,後是法身及自受用,不說為化。

十地菩薩他受用身,理亦定是應身非化。

由地前位四善根中所見大千一主應身,非是趣類,是應非化。

他受用身亦此句攝,舉初顯後,略而不論。

不爾,彼身何句所攝?

化非應中,但說如來已般涅槃,願力所現,不說佛在所現化身。

主在起化,易而可知;主無化起,難而說故。

即彼經說:「是第一身依應身顯,是第二身依法身顯,法身真實,無有依處。」

 

既說化身依應身顯,無應起化,故說為難。

    

《佛地論》中亦說四種:

一、受用非變化,謂自利分實受用身;

二、變化非受用,謂變化身為化地前雜類生故,或麤或妙,或令歡喜,或令怖畏,改轉不定,但名變化,不名受用,不必令受現法樂故;

三、亦受用亦變化,謂為地上菩薩所現種種化身,令諸菩薩受法樂故,隨時改轉,不決定故;

四、非受用非變化,謂自性身。     

《華嚴經》說有十佛:

一、無著佛,安住世間,成正覺故,《佛地論》中亦說十佛,彼名「現等覺佛」

二、願佛,願出生故,彼名「弘誓願佛」

三、業報佛,信成就故,諸行皆因信最初起,是故偏說,彼名「業異熟佛」

四、持佛,隨順世間,不斷絕故,彼名「住持佛」

五、涅槃佛,示涅槃故,彼名「變化佛」

六、法界佛,於一切處,無不現故,

七、心佛,善安住故,二名同彼;

八、三昧佛,成就無量功德,無所著故,彼名「定佛」

九、性佛,善決定故,彼名「本性佛」

十、如意佛,以普覆故,彼云「隨樂佛」。       

前五世俗,後五勝義,隨其所應,三身所攝。

五世俗者,變化身攝;五勝義中,法界、本性,法身所攝,餘三受用。

於變化中,現成正覺,示般涅槃,立初及第五;示修正行及發助願而得勝果,立第二、第三;般涅槃後,形像、舍利住持不絕,故立第四;化佛隨增,故立此五。

於法身中,功德法本及三身本性,分成法界及本性佛;自受用身異世間識及起功德,分成心佛及與定佛;他受用身,名隨樂佛。

故雖三身,分成十種。

  

《大般若經》第五百六十八又說十身:

一、平等身;

二、清淨身;

三、無盡身;

四、善修身;

五、法性身;

六、離尋伺身;

七、不思議身;

八、寂靜身;

九、虛空身;

十、妙智身。

「佛告最勝:

 

『於初地中得平等身,通達法性,離諸邪曲,見平等故;

 

第二地中得清淨身,離犯戒失,戒清淨故;

 

第三地中得無盡身,離欲貪瞋,得勝定故;

 

第四地中得善修身,常勤修習菩提分故;

 

第五地中得法性身,觀諸諦理,證法性故;

 

第六地中得離尋伺身,觀緣起理,離尋伺故;

 

第七地中得不思議身,善巧方便智行滿故;

 

第八地中得寂靜身,離諸煩惱戲論事故;

 

第九地中得虛空身,身相無盡,遍一切故;

 

第十地中得妙智身,一切種智修圓滿故。』

 

最勝白言:『佛、菩薩身豈無差別?』

 

佛告最勝:『身無差別,功德有異。

 

以一切法同一法性,故身無別。

 

功德異者,佛具功德,菩薩不爾。

 

譬如寶珠,若具莊飾,不具莊飾,其珠無異。』」

 

廣說譬喻。

       

彼說所證法身無別,能證功德智身有異。

佛則不爾,能證之身亦無差別。

今此十身皆法身攝,隨其十地能證德異,說有十種。

雖無文說菩薩報身亦有十種,應物化身,理亦有十,德用既異,名亦應別。

准所證理,十法身故,十地之稱即報身名,法無我智等分位名地故。       

《金光明經》說:「是初佛身,隨眾生意有多種故,現種種相,是故說多」,現猿猴等,多形類故;

「第二佛身,弟子一意,故現一相,是故說一」,弟子樂見,現佛形故;

「第三佛身,過一切種相,非執相境界,是故說名不一不二」,一、二等數皆執相故,又如如不二,如如智不一,是故法身不二不一。       

第四、因起果相者,

《攝大乘》等,說一種因,彼論第六卷說:「入所知相云何應見?多聞熏習所依,非阿賴耶識所攝」等,又云「由何能入?由善根力所任持故」,乃至廣說。

多聞熏習是出世心種子性故。

此說最初修四勝行:

一、親近善士,以為勝緣;

二、聽聞正法;

三、如理思惟;

四、如說修行。

後三內行,內行要先多聞熏習,其小聞者,無容得故。

       

此多聞種,《成唯識》等,略有三釋:

一、唯新熏,唯有漏種以為因緣,親生無漏。

《唯識論》中,雖已廣破,依《瑜伽論》五十二[2]「問:若諸習氣攝一切種子復名遍行麤重者,諸出世間法從何種子生?若言麤重自性種子為種子生,不應道理」,故知有漏,非無漏法,親生因緣。

二、唯本有,諸無漏種未發心前,名性種姓;發心已後,名習種姓,熏習彼用,令漸增故。[3]

見道以前,有漏聞熏能生現行,無漏未起,雙取此二,名順解脫、決擇分善。

《雜集》說,決擇分善雖修道斷,然得建立為無漏性道諦所攝[4]

見道以後,無漏種子方生現行;第八地前,二種雜起;成佛以後,諸有漏善及因無漏並皆轉滅,諸果無漏圓滿生起。

《涅槃》說:「捨無常色,獲得常色,受、想、行、識亦復如是。」

 

今觀彼義,唯舊種子生現,都無現行更新熏種子,《唯識論》中,亦已廣破。

    

三者、種子皆有二種:本有、新熏。

見道以前,同第二說。

見道以後,諸無漏種本有生現行,新諸現行復熏成新種。

略有二義:

 

一者、轉滅;

 

二者、轉齊。

轉滅義者,

如大乘位無始以來加行勝善,無漏善種未逢緣故,皆唯下品;

見道以前,有漏聞熏為勝緣故,資下無漏種漸令增勝,至見道位,生下現行,現行復熏下品種子;

見道修習以為緣故,至修道位,前剎那中,見道下種滅,修道中種生,生中現行,現行復熏中品種子;

修道修習以為緣故,至究竟位,前剎那中,中品無漏種滅,後剎那中,上品無漏種生,無所依故,道已滿故,更不熏習,本唯一品,劣滅勝生,故名轉滅。

後修習故,前之同類不能為同類因引後同類果故,如是地地下、中、上品諸無漏種及諸位中加行勝善下、中、上品諸有漏種,皆應准知。

至佛位中,唯有無漏上品圓滿,無漏中、下、一切有漏並皆捨滅,故經說「捨無常色」等。

二者、轉齊,

法爾種子皆有三品:

初修下故,至見道位,下品無漏種生現行,現行復熏下品種子,若無修習,任運下生;

由修習故,至修道位,中品種子生中現行,現行復熏中品種子,前之下品亦轉成中,若不熏習,任運中生;

由修習故,至佛位中,上品種子生上現行,道已滿故,無所熏故,更不熏習,中品種子並轉成上,前中、下種不復相續,與後勝齊,故名轉齊,故經說言:「捨無常色」等。

望自同品,可名轉滅;言轉齊名者,望他異品。     

此多聞熏種,見道以前,有漏種子親為因緣,生諸現行,現行為因緣,復熏成種。

望無漏種,餘出世法為增上緣,由無漏種所資持故,諸有漏種感勝異熟,不造無間業,不墮惡趣等;由有漏法資無漏故,當生出世無漏現行。

見道以後,無漏種子親為因緣,生無漏現行,與有漏法為增上緣,令有漏善感十王果;諸有漏善資助無漏,展轉增明,證離繫法;乃至成佛,有漏皆滅,純無漏在,諸有受生,皆依示現。

此聞熏習,見道以前,聞似法義理智法已,數起思惟,乃至四善根[5]中等引修習;至見道位,能證智起,熏發種子,所生現智、所現相好為受用身因,所證理明為法身因。

《勝鬘》說:「於無量煩惱藏所纏如來藏不疑惑者,於出無量煩惱藏所纏如來法身亦無疑惑。」

 

修二因故,復得二身。

化身但由大悲熏煮,修前二因願力所起。

《金光明》說:「是第一身依應身顯,是第二身依法身顯。」

 

法身無依,說是如如、如如智故。

大菩提心[6]以善根為自體,善根即是大菩提性[7]

《智度論》說,智及智處皆名般若。

〈菩薩地〉說,菩提、菩提斷俱名為菩提。

其諸善根,即是多聞熏習種故。       

《涅槃》等經,說有二種因:

一、生因,如芽生莖;

二、了因,猶燈照物。

《般若經》言:「一切諸佛法皆從此經出,一切諸佛從此經生。」

 

天親論釋言:「於實為了因,亦為餘生因,唯獨諸佛法,福成第一體。」

 

菩提名法身,體實無為,持經及說,二為了因。

真如法身,證因得故,非生因生。

餘謂受報相好莊嚴佛、化身相好佛,於此為生因,生因生故。

雖十法行皆能為因,受持自利,演說利他,據十行勝,略不說餘。

持經及說,唯說為因;能持及說,二種善根正為因故。

      

生因有二:

一、正;

二、助。

有漏持說望受用身為疏助因,性相違故;無漏持說為佛正因,無漏相順,親生起故。

即二生因,通現及種。

了因亦爾:

一、正;

二、助。

無漏智中,無分別智望自性身為正了因,諸有漏智及後得智為助了因,非諸種子,不聞緣故。

此說一因能得二果,望自同類而為生因,望他異類而為了因。

其化身者,亦生因生。

此中法身,見道以前,煩惱纏位,名如來藏。

二乘雖得生空真如,智障未除,非德依止,不名法身。

由數聽聞、思惟、修習悲智因故,初地以上,二障漸斷,為德依止,即名法身。

如前所引《般若經》說,於初地中得平等身,乃至十地得妙智身。

世尊自說是法身故。

由證彼理,能證之智十德差別,顯彼所證法身亦十,乃至成佛,二障皆盡,二智圓成,功德滿故。

所證理身明淨顯現,更無差別,都名法身,亦自性身。

如空除翳,明淨豁然,非新有空,法身亦爾,是名法身了因成佛。       

即見道前,由數聽聞、思惟、修習大智因故,令無漏種勢力增長;初地以上,能生現行諸無漏智,則此諸智分位差別,名為十地。

《攝論》云:「法無我智分位名地。」[8]

 

此後菩薩略有二類。

有怖煩惱,便析伏彼,令皆不行,從初地後,受變易身;

《楞伽經》依此,分十地菩薩為三種意生身[9]

有從七地將滿心中,方受變易;

《勝鬘經》依此,說二乘無學、得自在菩薩為三種意生身;七地以前,不怖惑故,如二種生死義林中說[10]

所證真理既名十法身,能證功德亦名十受用,受用法樂故。

然昔異生造十王業,初地以後受十王果,第八、五識所變身形,有漏異熟相好、神通皆漸具足,後得依此更變殊勝為相好身,是無漏攝。

生諸淨土莊嚴道場,於一身處為二類變,其相相似,見者冥一,合名受用。

怖煩惱者,於見道後,生廣果天,資現身因,轉受變易。

不怖惑者,七地滿心,方生廣果,資現身業,轉成變易。

《成唯識》具說此義。

十地受用,准其所證,應有十名,同法身名,理亦無爽,依能證德,顯法身故;或十地名,即是十地受用身名,依彼菩薩,立彼名故。

如是十地展轉殊勝,至第十地將成佛時,淨居天上乃有大寶蓮華相現,如十阿僧祇百千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量,菩薩坐之,而成正覺。

金剛心位猶有有漏,劣無漏身;解脫道生,有漏都盡,劣無漏滅。

故經說「捨無常色」等。

四智圓成,功德具足,八識無漏,所變色身亦皆無漏,智如其境,充遍法界。

功德色身皆亦如是,相續湛然,窮未來際,利生本願,盡法界故。

名自受用身生因所生成佛之相。       

見道以前,大悲熏煮以為因故,為其十地下類菩薩現他受用身,唯是後得無漏所變,展轉勝大;乃至成佛,能遍十方,隨其所宜,為十地眾積漸轉大,現他受用身。

初地見佛坐百葉花,即是稱可百大千界。

且阿彌陀佛眼如四大海水,眉間豪相如五須彌山,身高六十萬億那由他恒河沙由旬,應是初地菩薩所見。

二地見佛坐千葉花,乃至十地所見轉大。    

此他受用雖有父母,亦現受生,不先處天,方下成佛。

《鼓音王經》說:「阿彌陀佛父名月上,母名殊勝妙顏,子名月明,奉事弟子名無垢稱,魔王名無勝,調達名寂。」

 

《無量壽論》云:「女人及根缺,二乘種不生。」[11]

 

既是報土,無實女人,佛及菩薩化為母等,化分段身,故現此相;化變易身,未見誠說。

《法花經》中說:「大迦葉當成佛時,無有魔事,魔及魔人,皆護佛法。」

 

尚有此相,況報土中,有實魔事。

然大菩薩化為魔王,障他受用,時現有之。     

《觀音授記經》說:「阿彌陀佛壽命無量百千萬億劫,當有終極。

 

滅度之後,觀世音菩薩明相出時,於七寶菩提樹下成等正覺,名普光功德山王佛,國名眾寶普集莊嚴,勝阿彌陀佛國百千萬億不可為比。

 

此佛滅已,大勢至成佛,名善住功德寶王佛。」[12]

 

十地機宜,先已淳熟,故化彼類,即身成佛。

不說先住何處何天,後來補處,即以此身,就座成佛。

是他受用大悲所熏、生因所生成佛之相。

故平等智初地以後,能隨眾生所樂示現。

       

由見道前,大悲熏煮;初地以後,能隨三乘,隨所宜見,現種種身。

《花嚴經》說十住之中,初發心住能現正覺,後入涅槃,況十地中,不現化相。

《法花》等,說觀音、妙音皆以神力,應以三乘而得度者,便現彼身而為說法,故於十地位皆能現化身。

此變化身及他受用,後得所變,本唯無漏,五、八識品依之所變皆唯有漏,同處相似,見者似一;乃至成佛,能隨十方三乘所宜,現種種化,或現佛身,或現餘身。

先菩薩位,要先住彼睹史多天,後方下生。

劫初成位,生婆羅門家,如慈氏等,由賤富貴,重淨行故;劫後減位,生剎帝利家,如能寂等,由賤淨行,重富貴故。

佛為化彼,現二受生。

       

《攝大乘論》第九卷[13]說佛變化身能現八相:

天宮現沒,受生,受欲,踰城出家,修諸苦行,證大菩提,轉大法輪,入大涅槃。

《大般若經》五百六十八亦說八相[14]

一、從天沒,即入胎相;

二、嬰兒,即受生相;

三、童子,即受欲相;

四、苦行;

五、成道;

六、降魔;

七、轉法輪;

八、入涅槃。

無彼《攝論》出家之相,加降魔相。

《攝論》降魔,成道相攝。

成道離三魔,降魔伏一故;亦成道已,即降魔故。

初現出家,後得苦行,離之別立。

彼論出家示厭俗相,苦行示修邪行相故。

經依出家為修苦行,故合建立;行道證果,降魔除怨,故離別立。

各據一義,亦不相違。

廣如彼經說明現相所以。

《花嚴經》中,說有十相,八中加二。

三乘有情,根猶未熟,令深欣樂,方現佛身,故先處天,下生成佛,由諸眾生所應見故。

是變化身大悲熏煮、生因所生成佛之相。

       

教說菩薩,種類有三:

一、一生所繫。

如彌勒等,先處人中身,名一生所繫,望當佛位,應有四生:人、天本有及二中有。

如七生等,名一大生。

若住天中,稱一生繫,半生名一,一本有故。

《智度論》說彌勒三生,說在人中,除成佛身,故說三也。

二、最後身。

三、坐道場。

此二局在成佛身位。

化身既爾,二受用身雖不見文,准此應悉。

自受用身,七地以前,名一生繫;

八地以後,名最後身,更無生故;

處蓮花座,名坐道場。

他受用身,如觀音前身,名一生所繫;

觀音之身,名最後身;處七寶座,名坐道場。

法身無生,便無是義。

然此三身非定一異,自受用身為自身相,法身即是此身理性,理智深妙,非餘所知。

三乘見麤,立名變化;十地見細,名他受用身。

由見不同,性相殊異,德義聚集,分成三身;非如有情各別自體立為三種,無定異故,非不異故,非定一異。

如能寂佛,十地所見,名他受用身;

二乘所見,名變化身;

無分別智觀其真理,即名法身;

真智深微,久修因滿,自受法樂,非餘所知,名自受身。

知見不同,非定一異,是生了因,因起果相。

     

然有一果,二因所得:

一、生因;

二、引因。

《成唯識》說:「生近正果,名曰生因;引遠殘果,名曰引因。」[15]

 

如受用身,金剛定前,諸無漏種,遠為引因;自位種子,近為生因。

望佛法身,近遠現智,俱為引因,非為生因。

不說牽引、生起因等,得離繫故;但說引發、定異因等,得無為故。

於化身等現在前位,種為生因,正生起故;望舍利等,名為引因,引殘果故。

今說受用,一果二因;若望法身,一果一因;若望化身,一因二果。      

又佛二果,二因所得,謂理智因。

《勝鬘經》說:「有二種如來藏空智:若離、若脫、若斷、若異一切煩惱藏;不離、不脫、不斷、不異不思議如來藏。」[16]

 

此說煩惱體能覆藏,名之為藏;虛妄不實,究竟破壞,故名為空。

《無垢稱》說:「塵勞之疇,是如來種姓」[17]

《涅槃經》說:「未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,善、不善、無記法,皆名佛性」,名如來藏。

故經標言「有二種如來藏空智」,煩惱亦名如來藏故。

其真如理,因空所顯,空之性故,名之為空。

法身之因,煩惱所覆,名如來藏。

此離纏位,名為法身。

故斷能覆煩惱障縛,證得法身自性解脫。

《法花經》說:「欲示眾生佛知見故,出現於世。」

 

示三乘者,法身同故;滅二化城,至寶所故。      

十卷《楞伽》第八卷初說:「阿梨耶識名空如來藏;具足無漏熏習法故,名不空如來藏。」

 

彼經意說,阿賴耶識能含淨種,名之為藏;

為當佛因,名如來藏。

又未得菩提,皆佛性故,名如來藏;

性虛妄故,亦破壞故,不實名空。

所含無漏淨法種子,報身因故,名如來藏;

性非處妄,究竟不盡,名為不空。

此生現行圓滿果位,名報化身。

故斷能藏有漏藏識,所知障滅,大智滿故,證受用身;

大悲滿故,起變化身。

《法華經》說:「欲令眾生悟佛知見,出現於世。」[18]

 

聲聞、緣覺不知智身真實處故,不賜羊鹿,但與牛車至道場故。

       

上來二因,若在果位,名法受用。

示悟此二,佛出世間,欲令眾生修此二因入佛知見,皆令修行不退轉業。

即是示悟入佛知見,佛出於世。

總顯經義,佛出世間,欲令眾生修二妙因,得二勝果,開此無上讚歎令修,即是開示悟入之義。

       

復有二因,能得二果。

《大乘經莊嚴論》說:「福德智慧二資糧,菩薩善修無邊際」,乃至「勇猛疾歸德海岸」

《攝論》亦言:「誰能悟入所應知相?善備福智資糧菩薩。」[19]

 

果隨增上,分為二類:

法身是福,受用是智;或受用是智,變化是福,法身通二。

理實三身皆通福智,二實性故,二所成故,二所起故。

由此三身皆二因得。

       

 

[1] 根本心 (術語)三心之一,第八識為萬法生起之根本,故名。 FROM:【佛學大辭典(丁福保)】

[2] 勘 《瑜伽師地論》卷第五十二:「問:若此習氣攝一切種子復名遍行麤重者,諸出世間法從何種子生?若言麤重自性種子為種子生,不應道理。

    答:諸出世間法從真如所緣緣種子生,非彼習氣積集種子所生。

    問:若非習氣積集種子所生者,何因緣故,建立三種般涅槃法種性差別補特伽羅,及建立不般涅槃法種性補特伽羅?所以者何?一切皆有真如所緣緣故。

    答:由有障、無障差別故。若於通達真如所緣緣中有畢竟障種子者,建立為不般涅槃法種性補特伽羅;若不爾者,建立為般涅槃法種性補特伽羅。若有畢竟所知障種子布在所依,非煩惱障種子者,於彼一分建立聲聞種性補特伽羅,一分建立獨覺種性補特伽羅;若不爾者,建立如來種性補特伽羅。是故無過。

    若出世間諸法生已即便隨轉,當知由轉依力所任持故。然此轉依與阿賴耶識互相違反,對治阿賴耶識,名無漏界,離諸戲論。」

[3] 勘 《成唯識論述記》卷第九末:「《攝論》第六說︰「誰能悟入所應知相?大乘多聞熏習相續,已得逢事諸佛出世,得定勝解,集諸善根,善修福智資糧菩薩。」彼約有多功能,四種力故,方能悟入。然於此中,唯言具本性種姓,即彼所言「大乘」等也;習所成等,即彼所言「多聞熏習」等,即因力也。彼餘三力,下入位中所須方說,故此與彼,廣略不同,至下當知。然具本性猶未能入,具習所成方能入故。即是《攝論》能入章也。無性云︰「用及用具皆待作者,故問入者,誰能悟入。」由能入者唯是因力,有餘力者是所須具,非正所須,故餘三力,此中不說。勝解行地發心已去,未入初地,名習所成故。」

[4] 勘 《大乘阿毗達磨集論》卷第五:「何等加行道?謂有資糧道皆是加行道,或有加行道非資糧道。謂已積集資糧道者所有順決擇分善根,謂煖法、頂法、順諦忍法、世第一法。云何煖法?謂各別內證,於諸諦中,明得三摩地鉢羅若及彼相應等法。云何頂法?謂各別內證,於諸諦中,明增三摩地鉢羅若及彼相應等法。云何順諦忍法?謂各別內證,於諸諦中,一分已入隨順三摩地鉢羅若及彼相應等法。云何世第一法?謂各別內證,於諸諦中,無間心三摩地鉢羅若及彼相應等法。」

[5] 四善根 p0419瑜伽二十九卷十頁云:卽由如是諸根諸力,漸修、漸習、漸多修習為因緣故,便能發起下中上品順決擇分四種善根。何等為四?一煗,二頂,三順諦忍,四世第一法。譬如有人欲以其火作火所作,為求火故,下安乾木,上施鑽燧,精勤策勵,勇猛鑽求。彼於如是精勤策勵,勇猛鑽時,於下木上最初生煗;次煗增長,熱氣上沖;次倍增盛,其煙遂發;次無焰火欻然流出,火出無間,發生猛焰;猛焰生已,便能造作火之所作。如鑽火人精勤策勵,勇猛鑽求,五根五力漸修、漸習、漸多修習當知亦爾;如下木上初所生煗,其煗善根當知亦爾,燒諸煩惱,無漏法火生前相故;如煗增長;熱氣上沖,其頂善根當知亦爾;如次煙發,其順諦忍當知亦爾;如無焰火欻然流出,世第一法當知亦爾;如火無間發生猛焰,世第一法所攝五根五力無間所生出世無漏聖法當知亦爾。

二解 大毗婆沙論六卷十四頁云:問:如是四種,自性云何?答:皆以五蘊為其自性。尊者妙音作如是說:順決擇分有欲界系、有色界系。欲界系中下者名暖,上者名頂。此二自性,唯有四蘊。欲界中無隨轉色故,色界系中下者名忍,上者名為世第一法。此二自性,皆具五蘊。色界中有隨轉色故。如是說者,此四善根皆是色界定地修地行聖行法,故四自性皆具五蘊。問:若此四種皆色界系,云何建立四種別耶?答:此四善根,雖同色界,而有可動、有不可動,有有留難、有無留難,有可斷、有不可斷,有可慮、有不可慮,有可退、有不可退。諸可動、有留難、可斷、可慮、可退,中下者名暖,上者名頂。諸不可動、無留離、無斷、無慮、不可退,中下者名忍,上者名為世第一法。故此四種,雖同色界系,五蘊為自性,而有差別。如說自性,我物自體相分本性亦爾。已說自性,當說所以。問:此何故名順決擇分?答:決擇者,謂聖道。如是四種,是順彼分。順彼分中,此四最勝,是故名為順決擇分。卽此四種,亦名行諦,亦名修治,亦名善根。行諦者,謂以無常等十六行相遊歷四諦故修治者,謂為求聖道修治身器,除去穢惡,引起聖道故。猶如農夫為求子實,修治田地,除去穢草,此亦如是。善根者,謂聖道涅槃是真實善。此四與彼,為初基本,為安足處,故名為根。 FROM:【法相辭典(朱芾煌編)】

[6] 勘 《成唯識論》卷第九:「此十相者,要七最勝之所攝受,方可建立波羅蜜多。一、安住最勝,謂要安住菩薩種性;二、依止最勝,謂要依止大菩提心;三、意樂最勝,謂要悲愍一切有情;四、事業最勝,謂要具行一切事業;五、巧便最勝,謂要無相智所攝受;六、迴向最勝,謂要迴向無上菩提;七、清淨最勝,謂要不為二障間雜。若非此七所攝受者,所行施等,非到彼岸。由斯施等十對波羅蜜多,一一皆應四句分別。」

[7] 勘 《攝大乘論釋》卷第一:「論曰:復次,云何由此十相殊勝殊勝如來語故,顯於大乘真是佛語,遮聲聞乘是大乘性?由此十處,於聲聞乘曾不見說,唯大乘中處處見說。謂此十處是最能引大菩提性,是善成立隨順無違,為能證得一切智智。此中二頌:

      所知依及所知相,彼入因果彼修異,三學彼果斷及智,最上乘攝是殊勝。

      此說此餘見不見,由此最勝菩提因,故許大乘真佛語,由說十處故殊勝。

    釋曰:此復云何?謂復顯此所說十處是最能引大菩提性,是善成立隨順無違。是最能引大菩提性者,是大菩提能引因義。是善成立者,謂由正理等量思擇,如見導師所說道相。言隨順者,謂為證得勤修行時隨順住故,如隨導師所說正道隨順而住。言無違者,謂諸地中無障礙因,如隨導師所說道中無劫賊等所有障難,或復生死、涅槃二種互不相違。」

[8] 勘 《解深密經疏卷第二十七》:「波羅蜜多品第七

        此品亦分三門解釋:一、釋品名;二、明品來意;三、依文正釋。

        第一、釋品名者,梵語步弭,此譯曰地。謂具生起極喜地等十一地義,故名為地。諸教典中,於此地義亦有各種不同解釋。有由一義解釋地名。如《人王請問經》中說「如理般若名為住,住生德行名為地」云。又《十住論》中「善根次第所依之處,即名為地」云。無性阿闍黎所著《攝大乘論釋》中「法無我智分位名地」云。《瑜伽師地論》中「攝持涅槃,故名為地」云。

    有由二義解釋地名。如《顯示先業經》中說佛地者,「由能任持百千無數功德,故名為生;由能成辦一切因果,故名為地」云。《成唯識論》中「與所修行為勝依持,令得生長,故名為地」云。此亦由作依處,故名為生;由能任持,故名為長。」

[9] 勘 《楞伽阿跋多羅寶經》卷第三:「佛告大慧:「有三種意生身。云何為三?所謂三昧樂正受意生身、覺法自性性意生身、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。修行者了知初地上增進相,得三種身。大慧!云何三昧樂正受意生身?謂第三、第四、第五地三昧樂正受故,種種自心寂靜,安住心海,起浪識相不生,知自心現境界性非性,是名三昧樂正受意生身。大慧!云何覺法自性性意生身?謂第八地觀察覺了如幻等法悉無所有,身心轉變,得如幻三昧及餘三昧門,無量相、力、自在、明,如妙華莊嚴,迅疾如意,猶如幻夢、水月、鏡像,非造非所造,如造所造,一切色種種支分具足莊嚴,隨入一切佛剎大眾,通達自性法故,是名覺法自性性意生身。大慧!云何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?所謂覺一切佛法,緣自得樂相,是名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。大慧!於彼三種身相觀察覺了,應當修學。」」

[10] 勘 《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》:「「世尊!又如取,緣有漏業因而生三有。如是無明住地,緣無漏業因,生阿羅漢、辟支佛、大力菩薩三種意生身。此三地,彼三種意生身生及無漏業生,依無明住地,有緣非無緣。是故三種意生及無漏業,緣無明住地。世尊!如是有愛住地數四住地,不與無明住地業同,無明住地異,離四住地。佛地所斷,佛菩提智所斷。何以故?阿羅漢、辟支佛,斷四種住地,無漏不盡,不得自在力,亦不作證。無漏不盡者,即是無明住地。」(CBETA 2019.Q4, T12, no. 353, p. 220a15-25)

[11] 勘 《無量壽經優波提舍》:「女人及根缺,二乘種不生,眾生所願樂,一切能滿足。故我願往生,阿彌陀佛國,無量大寶王,微妙淨花臺。相好光一尋,色像超群生,如來微妙聲,梵響聞十方。」(CBETA 2019.Q4, T26, no. 1524, p. 231a14-20)

[12] 勘 《觀世音菩薩授記經》:「佛言:「善男子!阿彌陀佛壽命無量百千億劫,當有終極。善男子!當來廣遠不可計劫,阿彌陀佛當般涅槃。般涅槃後,正法住世等佛壽命。在世滅後,所度眾生悉皆同等。佛涅槃後,或有眾生不見佛者,有諸菩薩,得念佛三昧,常見阿彌陀佛。復次,善男子!彼佛滅後,一切寶物浴池蓮花眾寶行樹,常演法音與佛無異。善男子!阿彌陀佛正法滅後,過中夜分明相出時,觀世音菩薩,於七寶菩提樹下,結加趺坐,成等正覺,號普光功德山王如來、應供、正遍知、明行足、善逝、世間解、無上士、調御丈夫、天人師、佛、世尊。其佛國土自然七寶,眾妙合成莊嚴之事。諸佛世尊,於恒沙劫說不能盡。善男子!我於今者為汝說譬,彼金光師子遊戲如來國土莊嚴之事,方於普光功德山王如來國土,百萬千倍億倍,億兆載倍,乃至算數所不能及。其佛國土無有聲聞、緣覺之名,純諸菩薩,充滿其國。」

華德藏菩薩白佛言:「世尊!彼佛國土名安樂耶?」

佛言:「善男子!其佛國土號曰眾寶普集莊嚴。善男子!普光功德山王如來,隨其壽命。得大勢菩薩,親覲供養,至于涅槃。般涅槃後,奉持正法,乃至滅盡。法滅盡已,即於其國,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號曰善住功德寶王如來、應供、正遍知、明行足、善逝、世間解、無上士、調御丈夫、天人師、佛、世尊。如普光功德山王如來國土,光明壽命菩薩眾,乃至法住等無有異。若善男子、善女人,聞善住功德寶王如來名者,皆得不退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又善男子!若有女人,得聞過去金光師子遊戲如來、善住功德寶王如來名者,皆轉女身,却四十億劫生死之罪,皆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常得見佛,聞受正法,供養眾僧;捨此身已,出家成無礙辯,速得總持。」」(CBETA 2019.Q4, T12, no. 371, p. 357a5-22)

[13] 勘 當為《攝大乘論釋卷第九》:「彼果智分第十一之一

    論曰:如是已說彼果斷殊勝。彼果智殊勝云何可見?謂由三種佛身,應知彼果智殊勝。一、由自性身;二、由受用身;三、由變化身。此中自性身者,謂諸如來法身,一切法自在轉所依止故;受用身者,謂依法身,種種諸佛眾會所顯,清淨佛土,大乘法樂為所受故;變化身者,亦依法身,從睹史多天宮現沒,受生,受欲,踰城出家,往外道所修諸苦行,證大菩提,轉大法輪,入大涅槃故。

    釋曰:由斷所斷,獲得無垢無罣礙智,故斷殊勝無間,次說果智殊勝。自性身中,非假所立,故名自性;是所依止,故名為身。法性即身,故名法身;或是諸法所依止處,故名法身。言一切法自在轉所依止者,謂於一切法得自在轉,亦所依止,故名一切法自在轉所依止,或依持業釋。

    受用身中,依法身者,由有彼故,而得有此。種種諸佛眾會所顯者,謂有佛土諸大菩薩眾所雲集,由此了知,故名所顯,即是西方極樂土等。清淨佛土,大乘法樂為所受故者,謂於清淨佛國土中,受用種種大乘法樂,領解義故。或於清淨佛國土中,受用種種金銀等寶,諸佛菩薩展轉受用妙色身等,及受經等種種法義,安立自相及共相故。何者所依?復是誰依?謂前無垢無罣礙智,由此妙智增上力故,能令安住不可思議解脫,已入大地諸大菩薩清淨佛土、大乘法樂相現智生。

    變化身中,依法身者,如前已說,謂由果智殊勝力故,從睹史多天宮現沒,乃至涅槃,此即能令餘相續中與人同分識相生起。」

[14] 勘 《大般若經》卷第五六八:「佛告最勝:「天王當知!甚深般若波羅蜜多相不可得,諸菩薩相亦不可得,但由方便善巧威力,為有情類示現入胎乃至涅槃種種化相。何以故?諸天計常,謂無墮落,是故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方便善巧,為破彼執,示現入胎,因令彼天起無常念:『世間最勝、最高、無等,於欲不染,尚有墮落,況餘天眾而得常耶?是故皆應勿復放逸,勤加精進,繫念修道,如見日輪,尚有隱沒,即知螢火不得久住。』復有諸天放逸著樂,不修正法,恣情遊戲,雖與菩薩同處天宮,不往禮拜,不諮受法,各作是念:『今且受樂,明詣菩薩,當受法要。』共相謂言:『我與菩薩常此同住,修行何晚?』是故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,勤修精進,如救頭然,破放逸行,示現墮落。如是示現,有二因緣,一令諸天離放逸故,二令有情咸得見故。世間復有下劣有情,善根少故,不堪見佛成無上覺,轉妙法輪,菩薩為彼示現嬰兒及作童子後宮遊戲,菩薩若作餘像說法,後宮女人則不信樂,是故示現嬰兒、童子。有高行人常能離俗,菩薩為彼示現出家。復有天人作如是念:『端坐受樂,不得聖道。』菩薩為彼示現苦行,亦為降伏苦行外道,示現種種難行苦行。復有天人長夜發願:『菩薩行詣菩提座時,我等天人常獻供養。』菩薩為彼詣菩提座,無量天人既供養已,一切獲得菩提因緣。復有天人作如是念:『惡魔外道障礙正法,願得菩薩坐菩提座,降伏惡魔及諸外道,有正信者,皆令見法。』是故菩薩成正覺已,三千世界遍虛空中,種種音聲而讚歎曰:『佛日出世,螢光隱沒。』諸天人等咸作是言:『願我未來成無上覺,如今菩薩所證菩提。』為此有情坐菩提座。有天人等作如是言:『願見大師成一切智、一切相智、無師智、自然智。』是諸有情雖不求出離,而根性純熟,是深法器,為是有情示現三轉十二行相無上法輪。復有天人樂聞圓寂,菩薩為彼示現涅槃。天王當知!諸菩薩摩訶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,能現如是種種化相。」

[15] 勘 《成唯識論》卷第二:「唯本識中功能差別,具斯六義,成種非餘。外穀、麥等,識所變故,假立種名,非實種子。此種勢力,生近正果,名曰生因;引遠殘果,令不頓絕,即名引因。內種必由熏習生長,親能生果,是因緣性。外種熏習,或有或無,為增上緣,辦所生果,必以內種為彼因緣,是共相種所生果故。」

[16] 勘 《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廣經》:「「世尊!有二種如來藏空智。世尊!空如來藏,若離、若脫、若異一切煩惱藏。世尊!不空如來藏,過於恒沙不離、不脫、不異、不思議佛法。世尊!此二空智,諸大聲聞能信如來。一切阿羅漢、辟支佛空智,於四不顛倒境界轉。是故一切阿羅漢、辟支佛,本所不見、本所不得。一切苦滅,唯佛得證,壞一切煩惱藏,修一切滅苦道。」(CBETA 2019.Q4, T12, no. 353, p. 221c16-23)

[17] 勘 《維摩詰所說經》卷2:「爾時大迦葉歎言:「善哉,善哉!文殊師利!快說此語。誠如所言,塵勞之疇為如來種;我等今者,不復堪任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,乃至五無間罪,猶能發意生於佛法,而今我等永不能發。譬如根敗之士,其於五欲不能復利;如是聲聞諸結斷者,於佛法中無所復益,永不志願。是故,文殊師利!凡夫於佛法有返復,而聲聞無也。所以者何?凡夫聞佛法,能起無上道心,不斷三寶;正使聲聞終身聞佛法、力、無畏等,永不能發無上道意。」」(CBETA 2019.Q4, T14, no. 475, p. 549b16-26)

[18] 勘 《妙法蓮華經》卷第一:「舍利弗!云何名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,出現於世?諸佛世尊欲令眾生開佛知見,使得清淨故,出現於世;欲示眾生佛之知見故,出現於世;欲令眾生悟佛知見故,出現於世;欲令眾生入佛知見道故,出現於世。舍利弗!是為諸佛以一大事因緣故,出現於世。」

[19] 勘 《攝大乘論本》卷中:「此中,誰能悟入所應知相?大乘多聞熏習相續,已得逢事無量諸佛出現於世,已得一向決定勝解,已善積集諸善根故,善備福智資糧菩薩。」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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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乘法苑義林章》疏文勘註 大唐 窺基 撰 台灣 王穆提 疏文勘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