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唯識抄》(十)

若言無明異於有愛,是亦名為誑於如來

「若言無明異於有愛,是亦名為誑於如來。

何以故?

 

無明與愛,即是智慧即解脫故。

若言三毒異三解脫門,是亦名為誑於如來。

何以故?

空無相願,即是貪欲瞋恚癡故。」

若言無明、愛等同解脫,亦為法執,執有無明、愛自體故,即有自體如何解脫?以彼無明、愛無自體,即智慧、解脫之故。如下貪欲瞋恚癡亦同此理。

然一分異生見文即言貪欲瞋恚癡即三解脫門,於此貪欲瞋恚癡而做諸有漏行,若無貪欲瞋恚癡,如何能做有漏行?故知彼等於此未明而生執取,進而造諸惡業而不知。無自體故言不異,非執貪欲瞋恚癡而行諸惡行而說不異,既有貪欲瞋恚癡等現行,故說彼等有自體執故,既有所執,如何有不異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