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唯識抄》(十一) - 心變真如,亦名為法

西方敬儀九種

按《西域記》云:「西方敬儀總有九種: 一、發言慰問; 二、府首示敬; 三、舉手高揖; 四、合掌平拱; 五者、屈膝; 六者、長跪; 七、手、膝踞地; 八、五輪俱屈; 九、五體投地,此之九種顯唯二業,理可通意。」

此即古印度禮儀。

 

《述記》云:「然依內識之所轉變,謂種子識變為現行,現行識變為種子及見、相分,故名為變。依此所變,而假施設為我、法相。心變真如,亦名為法。若實真如不可說為法與非法,非識所變故。非彼依,後得變似,皆名為法。故此但說近依他,依此即顯示識所變者,實非我、法,而諸世間及諸聖教假說我、法,言假設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