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
復次,僧佉人言:有如是我在彼無我我所身根識中。何以故?彼法中修行者,真實智起時,言我得無我無我所者,由見實我故,如石女無兒。不可得說住於解脫,言我得無我無我所智,由有住解脫者,言我得無我無我所智故,故知有我。
論者言:雖諸行聚等剎那剎那壞,相續法起,得見無我無我所,而無實我。二乘之人得無我故,唯見有此法生此法滅,起如是見。然我境界無故,緣我之心亦不起。我無體故,無有我所內外等法。以緣我之心不復起故,乃至得無我之念亦不起。唯除世俗名字菩薩摩訶薩,住無分別智,能見諸行本來無生。
二、
復次,十七地論者言:如所分別,自體無故,分別體空,此諸法空,真實是有。云何真實?不觀作者故。
論者言:汝此見者,名著空見。
外人言:何故名我以為著空?
論者言:由一切法無體故空,空非實法,不應執著。為遮此故,如前偈中。若有一法是不空者,此是有分別智境界?此是無分別智境界?若有一物是空,此名空智境界,而無此物。以無一物是不空者,此謂一切法皆空。是故偈言:「何處空可得?」復次,無一法不空者,此言何謂?不空見者,空火所燒,分別空者,此亦燒故。是故偈言:「何處空可得?」
測師解云:「若護法等,依彌勒宗說空有者,善取空者,謂於依他所執性無,即於此無我性有,如是有無,總說為空。惡取空者,於依他上所執性無,及於依他、圓成性有,俱不信受,而作此執:一切諸法都無所有。是惡取空。」
「故《善戒經》第二卷云:『有二種人遠離佛法,非佛弟子,永失佛法。一者、說色乃至涅槃有真實性所執性也;二者、不信世流布性依他性故。如是二人,不任受持菩薩禁戒。如其受者,受者不得,師則有罪。何故不得?誹謗實法,著非法故。菩薩戒者,非口所得,心口和合,然後乃獲。』
復言:『若有說言大乘經中一切法空,亦得大罪。不能善解大乘經義,生憍慢心,言我善解,隨其自心妄想思惟,為人廣說,亦得大罪。若言一切諸法性無,云何得有流布於世,亦得大罪?何以故?謗一切法者,即是外道富蘭那等真弟子也。富蘭那謂諸法性無,而佛法中亦有亦無。若有人說一切法空,當知是人不中共住、共語論議、布薩說戒。若與共住,乃至說戒,則得大罪。何以故?不解空義故。』
乃至彼云:『云何正解?如色,說色乃至涅槃,分別無有種種相性,是名色空;以色真實,流布於世,是名不空。以是義故,說色一法,亦有亦無,解是二故,亦法亦空,終不於中妄生計著,是名真解空義。』具說如彼。」
復次,佛護論師釋此句云:亦非無因起彼物體。何以故?若無因者,應於一切處、一切物常起,有如是過。此義不然。何以故?汝此語義能成所成,分明顛倒。是義云何?謂彼物體從因起故,或有時有體起,或有處一物起,有初起故,與先語相違。如是不相應者,先已說過故,若彼有異不相應義者,亦如先說。復次,此中亦不無因起者,一切諸論無如是說,有時有處,若自宗、若他宗,無有一物若染若淨。從無因起者,一一應如是說,以是故,不共外道等,別緣起不起等義得成。
三、
復次,自部人言:有因能起彼內入等,此緣起義,是如來說,如如來說,不可變異,譬如寂滅涅槃此能起因,是因緣義;心心數法所緣,是緣緣義;彼次第滅心心數法,除阿羅漢最後心,是次第緣義;若此法有,彼法得起,是增上緣義。由佛說故,有因緣等,為緣自體。汝言無者,此因不成,立義破故。
論者言:汝所立義,於世諦中可得。如是以譬喻過故,所說不然。云何汝等立此因義,為世諦中佛如是說?為第一義中佛如是說?若世諦中如是說者,汝義自壞;若第一義中如是說者,彼第一義中非有、非不有、非有無法起故。彼有、非有、亦有非有自性果緣不可得故,因不能起。若其如是,云何定言彼因能起?以是義故,汝因不成,以相違故。
四、
復次,今當觀察彼緣緣義,如其緣緣亦不如彼憶想分別。如偈曰:
婆伽婆所說,真實無緣法,
此法體如是,何處有緣緣?
釋曰:彼眼識等,不名為緣。何以故?無緣緣故。但是自心虛妄分別,第一義中遮彼法起,彼欲起時,亦非能緣。何以故?由欲起故。譬如色法。以是義故,緣緣無體,但於世諦建立眼等,因相持故,名之為法。如識因光,然後得起,故名緣緣,不如財與主俱,若爾者,無能緣法。第一義中能緣識不成,如所分別。能緣無故,所緣亦無,以所緣無物故,其義如是。譬如造五逆者終不見諦,是故彼因不成,亦與緣義相違故。
五、
復次,自乘人言:諸行因緣依他故空,眼及彼我俱不能見,是義應爾。而言所見、能見都無體者,此義不然。何以故?彼識等果,四種有故。此若無者,彼識、觸、受、愛不名為果,如生盲人。
論者言:所見及見,此義不成,如先已破。今所謂者,如偈曰:
見所見無故,識等四種無。
釋曰:何故無?緣無故。以是義故,識等不成。能所既不成,譬喻亦無體。
有人言:第一義中有是識等,以彼取等果有體故。
論者言:此應如是答,偈曰:
彼取緣等果,何處當可得?
釋曰:識等無故,取亦不成,偈義如此攝受。是取義,彼有幾種?謂欲取、戒取、我語取、見取,彼取緣有及生老死,如是過失,常隨逐汝。外人品初舉譬喻等,成立眼見,如先已遮。彼耳聲等,例同前破。
六、
復有人言:若第一義中一切句義皆撥無者,此是路伽耶陀法邪見所說,與佛語相似,此應棄捨,以非佛語故。
論者言:汝起過,增翳不真,髮毛蚊蚋蠅等妄作遮故。是義云何?我說遮入有者,遮有自體,不說無體。如《楞伽經》中偈曰:
有無俱是邊,乃至心所行,
彼心行滅已,名為正心滅。
釋曰:如是不著有體,不著無體,若法無體,則無一可作故。
七、
復次,有聰慢者或如是言:譬如有人先無佛體,後時得佛。住亦如是,先雖無滅,後時滅者,竟有何咎?此執不然。何以故?無佛體者,謂無一切智相用,凡夫智後時得佛者,無如此義。於世諦中,此方便語亦不成立。如是斷煩惱障及彼境障,最後剎那智相起時,說名得佛。彼智與佛體無差別。如汝所言,無實道理。如是老住若一若異者,亦同此過,由此不成故。阿闍梨偈曰:
彼一切諸法,恒時有老死,
何等是住法,而無老死相?
釋曰:若有起者,隨是體處,有住可見,起可得成。今則不爾,是故彼立因義不成。復次,汝等欲得彼住住者,為住能自住?為假異住住?二俱不然。
八、
復次,無餘涅槃一剎那時,人若有體,即是常過;人若無體,即是斷過。若言無餘涅槃彼剎那時,不可說人有體無體者,此則與我《中論》義同。如經偈說:
解脫若有我,有我即是常;
解脫若無我,無我即無常。
九、
云何名心為種子耶?謂能起身口業故,名為種子。云何名非法?違法故,名為非法。非法者,謂惡及不善等。云何名無記?謂違法非法名為無記。無記者有四種業:一者、報生;二者、威儀;三者、工巧;四者、變化。又無記者不記善不善故,名為無記;又無記者不起善不善果,亦名無記。有如是等差別。
十、
如目犍連被外道辱,離波多比丘被梵摩達王十二年禁。目犍連等雖獲聖果,由不失法在故,受宿不善業報。故論偈言:
若見道所斷,彼業至相似,
則得壞業等,如是之過咎。
釋曰:此不失法若為見道所斷,若共業俱至後世者,是則有過。有何過耶?若不失法同見道所斷,隨眠煩惱業亦俱斷者,即壞業果。壞何等果?謂壞見道所斷不善業果,是義應知。修道若不斷者,聖人應具足有凡夫業。以是故,煩惱業為見道斷,不失法不為見道斷。是故言如業見道斷,不失法修道進向後果時斷。彼度欲界向色界時,度色界向無色界時,斷者亦如是。
十一、
復次,若無作等法,則無有罪福;罪福等無故,罪福果報亦無;若無罪福果報,亦無涅槃。以是義故,於世諦中說有諸業,非第一義。如夢所見,不應於中妄生憂喜;如幻所作,而無實體;如乾闥婆城日出時現,但誑人眼,而無所有。如佛告諸比丘:「生死無際,諸凡夫人不解正法故,為說生死長遠。」又如佛言:「諸比丘為欲盡生死故,應隨順行。」亦如《無上依經》說:「佛為憐愍世間,住於亂慧,無因、惡因、諍論者故,於世諦中說有諸法,有我有人,有眾生有命者。」
十二、
復次,中道說無者,則不如是,所謂說因果相續如幻如焰,行善業道,以有漏陰相續故。其義云何?過去有陰相續滅,現在有陰相續起;現在有陰相續滅,未來有陰相續起,譬如夢,是名中道說無。與路伽說無,非世諦時同,亦非見真實時同。汝說無者,此說無之識緣無境起,一切時以執無為相。然是邪智以破戒垢自塗其身,非是息苦因,而是起苦因。說中道者未見真實已前,有此色等境界覺。此色等境界覺見真實時,得空解已,色等境界執覺不起。由見道理故,直言無者,是事不然。無有彼色境界覺者,非第一義中如實義覺故,譬如有覺。以此驗,與彼路伽說無者過。
復次,中道說無與路伽耶說無者所釋不同。云何不同?佛法遮有不執無,而令物解,譬如須彌芥子,巨細殊遠。汝言說無同者,亦復如是。第一義中一切法遮,如涅槃相,為隨順福德聚,所說諸行,於世諦中是實。如佛言:所有內外諸物,世間說實說不實。我亦如是,順世間法,說實說不實。
十三、
多摩羅跋外道說言:第一義中有如來,取施設故。此謂若言無者,不於取上而有施設。云何有取?謂取無上解脫熏修諸陰相續,故名如來。如經所說,佛之名者,非父母作,乃至非諸天作,其義如是。復次,云何名佛?謂最後得解脫時,乃名為佛,以如是等故,有如來。
論者言:如上偈說:「不即不離陰,陰中無如來,如來中無陰,非如來有陰,何等是如來?」此謂如來於此第一義中畢竟不可得故。
十四、
若人不能解,二諦差別相,
即不解真實,甚深佛法義。
釋曰:此謂若人不解二諦差別,不錯亂境界相者,不正思惟多者,此人不解甚深佛法,而起有體無體執覺。深者云何?難涉渡。佛者,如先已解。法者,為令天人證得甘露法故。行者,於如是等甚深境界,應知、應斷、應證、應修。復次,說不顛倒教者,名甘露法。是人於第一甚深無分別智道理不解故,雖行不顛倒,住真法境界,而於無起無滅法體說眾生,於非境界起境界見。作如是說者,不解《中論》道理。而言世諦中起滅等法一切皆無,作是分別者,其過亦如上偈說:「若一切法空,無起亦無滅。」有如是分別者,不解諸佛如來隨順世諦,說有持戒、修定、生住滅等諸法體。無智之人謂第一義中亦有是事,作是虛妄分別者,墮在諸有曠野之中,無有出期。
十五、
鞞婆沙人言:彼先言若一切非空,則無有起滅,此謂無自體義。無自體者,如石女兒,則無起滅。煩惱無自體故,非是起滅。而煩惱及名色因亦非起滅者,如上偈說:「無斷苦證滅,復誰得涅槃?」彼先已作此說者,我今欲得有所斷故,證於涅槃。如經所說:「染與染者共起煩惱,此盡滅故,名為涅槃。」如是涅槃,心得解脫,譬如燈滅。得涅槃者,由煩惱有自體故。如彼上說無自體者,若無煩惱體,亦無涅槃,譬如石女兒。復次,若以無自體為驗,無得涅槃者,亦破得涅槃義,即是破於差別法體,是彼立義、出因之過。
論者言:汝說不善。諸法無自體者,如幻燈滅,是亦不違世諦智境界故。無自體者,從無始因緣展轉而起,如幻如焰,諸行無起,即是涅槃。證得涅槃亦復如是,無有自體。我亦不立無體體故,非立義過。上引石女為喻者,於第一義中得成。汝執有自體義者,不可壞故,有所斷者不然。以是故,若不見真實理而說有自體者,得涅槃義不成,法自體壞故。是事云何?汝向出因、立義、譬喻三法皆不成故,有過。
十六、
多摩羅跋及修多羅人等言:如鞞婆沙師說涅槃如燈滅,我今說涅槃者但是無起,於世諦中施設有故,我所立者,其義相應。
論者言:今答此者,如論偈說:
汝涅槃非體,云何是無體?
若涅槃無體,云何是無因?
釋曰:鞞婆沙等,分別涅槃是第一義,善以息煩惱為因。今汝義非如是體故,而言涅槃無體者,為無善等耶?義皆不然,譬如空華。若言涅槃無實無自體者,無如是驗能令開解涅槃非無體者。汝之所說,難令人解。復次,鞞婆沙分別涅槃先有體後無體,以燈為喻者,此是顯示世間所解,以燈未滅時有體,滅已是無體。若汝計無體,同彼已滅燈者,如向偈說:「若涅槃無體,云何是無因?」此謂如燈無體而有因施設作燈,如是諸陰煩惱無體而有因施設為涅槃。
十七、
鞞婆沙人言:彼說一切惡見皆以空能出離,及欲得涅槃是空者,若謂涅槃是無能對治諸見者,不然。是故有涅槃是對治故,譬如明對治闇。
論者言:此中燈光能照及有體者不成故,汝喻無體,是能成立之過。我言空者,謂一切諸法不可得也。即是說有所得對治,然彼有所得境界,一切時不可得故,而空非是有體無生故,譬如空華,亦非是無,先已說遮故。執著空者亦是邪見,是故智者應捨此執。若無智者,執空有體,空有體故,則無利益。如《寶積經》說:「佛告迦葉:『若有人言能見空者,我說彼人不可治也。』」如是故,空義不成,汝言對治為因者,因義不成。
十八、
如論偈說:
無明若已斷,諸行不復生,
修習智慧故,無明乃得斷。
釋曰:此謂諸行不生,闕於緣故,如種子無體故,芽則不生。今修習何智得斷無明?如此論中所說,照緣起智,遮一切諸體有自體,解人法二無我境界空智。修者,謂數數習。如論偈說:「一一支滅者,彼彼支不起,唯獨苦陰聚,名為正永滅。」
釋曰:此謂行等一一有支對治道起故則滅,此等有支更不起者,由行滅故。行滅則識滅,乃至生老死憂悲等滅,唯獨苦陰正永滅者,是世諦所攝故。若第一義中是無明等無起無滅,云何復名緣起耶?佛依世諦,故說第一義。我義如是,如前偈說:「不依於世諦,不能說第一。」以是故,不壞我所立義。此品初自部人謂我言立義有過者,今說無此過故,而以世諦緣起令物信解,是品義意。如佛說無起者名為緣起,此謂不起者說為緣起。若彼無起,云何有滅?若能於無滅覺無滅者,名解緣起法等。釋〈觀世諦緣起品〉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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